第六章 民间组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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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315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民间组织管理
分类号: C232
页数: 1
页码: 5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民间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民间组织 管理

内容

第一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1991年起,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区民政局设专人负责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至1992年3月,按照《济南市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复查登记实施方案》要求,对区级社团进行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共为33个区级社团办理登记发证。同年5月,对52个乡镇级社团进行清理整顿。1994年起,每年对社团进行年检,当年年检33个区级、9个乡镇级社团。1998—2002年,先后两次对全区社团进行清理整顿,依法进行年检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共清理整顿社团31个,新注册7个。2002年,全区共有法人社团18个。2004年起,本着“边登记、边规范”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加强指导,对暂时达不到条件的实行“备案”制。高而乡核桃园村核桃协会、董家镇张而村草莓协会等9个农民专业组织拥有自主农产品品牌,董家镇张而村草莓协会被农业部评为“全国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之一。
  至2007年,全区登记社团110个。其中,行业协会79个(含农村经济协会68个),学术类社团5个,管理服务类社团26个。社会团体基本覆盖全区各个行业与领域,形成了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
  第二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2000年,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正式启动。2001年,全区登记复查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2002年,共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33个,取缔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2004年以来,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有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被市民政局评为市级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至2007年,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100个。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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