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殡葬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31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殡葬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576-5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全区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各村建立红白理事会,把殡葬改革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
关键词: 历城区 殡葬 管理

内容

1987年,全区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各村建立红白理事会,把殡葬改革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1988年,全区遗体火化率提高到87%。1990—1992年,区政府连续3年印发《关于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区民政局每年下发《关于搞好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层层签订《殡改协议》,实行责任制管理,全区70%的乡镇制定了《殡葬管理办法》。洪家楼镇各村均建立骨灰堂或公益性公墓。至1995年,全区80%的村委会建立红白理事会。各乡镇都配有专兼职殡葬管理人员,有18个乡镇配备了殡葬专用车。全区回汉杂居村的汉民遗体全部实行火化,实现无火化空白村。全区火化率保持在97%以上。1998年达到99%以上。2007年,全区火化率99.9%,设立骨灰堂或公益性公墓270个。
  1991年5月,《济南市殡葬管理办法》颁布后,每年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对殡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管理。至1995年,共为40个守法经营、服从管理的业户颁发殡葬用品销售牌,取缔制售迷信用品及非法刻制墓碑的业户15个。1992—1995年,按照殡葬管理办法和殡葬改革要求,组织开展平坟还田工作,累计平掉坟头7500多个,还田33公顷。1998年4月—5月,区民政局与区文明委联合对区内济青高速公路两侧坟头进行整治。2001年,区民政局对殡葬服务网点进行年检,根据全区人口、地域等条件,重新制定网点分配布局方案,整顿非法殡葬服务网点。2003—2004年,区民政局连续两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区殡葬工作的宣传和规范化管理。为发展旅游业,对柳埠镇公路沿线可视坟头进行整平,共平坟头130座,落去墓碑27块。
  2004年,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上级精神,取消殡葬服务网点行政许可。是年9月,成立区殡葬服务协会,将各殡葬服务网点、运尸车、公墓、墓碑石刻等与殡葬有关的业户纳入协会管理。10月,筹资20余万元,分别为南部山区5个乡镇购置高标准运尸车。2005年,在历城劳动人民安息园(2004年1月经省民政厅批准建设,位于王舍人镇大王山)内建设了历城区老干部陵园,并制定了《历城区老干部陵园管理办法》。
  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位于港沟镇莲花山西侧,占地1.34公顷。始建于1976年,称历城县殡仪馆。1989年,征用港沟镇莲花山西侧南、北胡村土地6.96公顷进行殡仪馆扩建。1998年,划归济南市民政局,并更名为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历城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