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村(居)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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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30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村(居)民自治
分类号: D669.3
页数: 3
页码: 572-5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村(居)民自治、换届选举、制度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村(居)民自治

内容

一、 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983年10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全县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同时建立了第一届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下设民政、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体育等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1985年3月,贯彻执行省政府《村民委员会工作简则》,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及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1987年,举行第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年7月,对全区17个乡镇的732个村委会进行换届,成功率99.3%。此后,于1990年、1993年、1996年分别进行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先由村民小组民主推选候选人,然后在村选举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的村民选举大会上选举产生。有三分之二以上选民参加的选举大会选举有效。自1999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开始,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7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即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按得票多少确定。选举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严格选举程序。2002年、2004年、2007年分别进行了第七届、第八届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01年2月,设立山大路、洪家楼、东风、全福4个街道后,共建立5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完成第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004年,全区46个社区居委会进行了第二届换届选举。2007年年底,举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42个社区居委会有41个成功换届,换届率97.6%。
  二、制度建设
  1988年,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活动。1989年,制定《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做好工作的规则》《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工作的规则》《村民议事规则》,分类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全区一、二类(当年,全区农村开展党支部班子转化升级活动,将农村党支部班子分为先进党支部和一类、二类、三类共4个类别,按照经济建设、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3项标准内容考评后,确定类别)村委会班子达到677个,占总数的90%。1992年起,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当年,洪家楼、孙村、党家庄3个试点镇的30个行政村通过检查验收。1993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全区各村开始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994年后,全区学习推广章丘市村民自治经验,重点在洪家楼、孙村、党家庄、华山、港沟、郭店6个镇的80个行政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至1995年,全区866个行政村,90%以上的村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750个村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760个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80%以上的村制定了干部任期责任目标,302个村建立了村民档案。1997年,将王舍人镇、遥墙镇的20个行政村纳入“村民自治示范村”建设范围。同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民主法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村级“两化”建设,推进全区基层民主化、法制化进程。1998年后,全区推行村务公开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成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重点。
  2001年,全区4个街道设立社区居委会后,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完善了社区民主自治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及成员职责分工、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及工作运行网络图、社区民主理财制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统一上墙公示。
  三、村务公开
  1998年3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实行村务公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区农村实行村务公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内容:确定村务公开的五项内容为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农民负担状况特别是村级集资情况、经济项目承包内容和投标情况;确定村务公开的程序,先由村干部列出清单交监督会审核,然后交村民议事会审议,审议后通过村“公开栏”公布;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政务监督会两个群众性议政和监督组织,议事会成员的产生以村民居住区域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每8~15户产生一名,由村民自愿提名推举,监督会成员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一般由5~10人组成;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包括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各项工作依法管理制度,要求财务情况一季度公布一次,计划生育情况一月公开一次。10月,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90%。2004年5月9日,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决策、财务收支、法规政策、村务、农民减负、党务6项内容公开,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要公开。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村务一次,其中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确定公开日。2005年8月,历城区和西营镇黑峪村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06年起,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2007年,有4个镇(华山、王舍人、西营、港沟)、300个村达到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示范村标准。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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