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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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27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545-5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8年至2007年主要办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或处罚的行政案件行政审判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审判 行政审判

内容

1988年,行政审判庭成立,主要办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或处罚的行政案件。1989年起,开展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工作。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区法院对不服行政处理或处罚的“民告官”案件依法收案。同时,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工作步入正轨。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被告举证制度,坚持“大胆受理、慎重裁判、注重效果、维护大局”的整体办案原则,体现维护与监督并重的执法思想,依法公正裁判。2004年,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88—2007年,共受理治安、土地、城建、计划生育、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1112件,审结1098件。其中,审结治安案件159件、土地案件486件、城建案件173件、其他案件280件。受理乡镇农业征收、卫生处罚、环保处罚、计生管理等各种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3986件,收回税费、罚没款9637.6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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