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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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25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3
页码: 537-5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刑事检察、侦查监督、公诉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刑事 检察

内容

一、侦查监督
  1986年,县检察院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制度,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同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50件,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9人,不批捕2人,公安机关撤回提请2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人。1988年,区检察院坚持案件复核制度,复核查证材料1040份,查出余罪、漏罪7条,追捕3人,改变案件性质7件。1991年,开展“反盗窃”“摧团伙”“严惩卖淫嫖娼”等专项斗争,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352人。1997年,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流氓犯罪、涉枪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和流氓恶势力,批捕重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84人。同年,以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为重点的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以监督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有罪不究、以教代刑为重点,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建议撤案,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积极追诉漏罪漏犯;对审查程序、庭审方式违法、审判文书制作不完善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1998—2000年,监督立案84件。2001—2007年,监督立案182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59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50件,追捕55人,追诉180人。
  二、公诉
  1986年,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62件96人,提起公诉案件55件79人,免诉案件3件10人,报送市检察院受理案件1件1人。1999年,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在办理专业性、知识性强的案件时,及时咨询专家,防止错诉案件发生。2002年,积极办理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查办此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0%。注重监督关口前移,依法实行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70%。推行审结报告综合制度,节约庭审时间,提高诉讼效率。试行求刑权,在6件案件中行使求刑权,均被法院采纳。2007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53件769人,提起公诉案件382件596人。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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