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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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2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提案工作
分类号: D628.25
页数: 1
页码: 4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每次政协全体会议听取审议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历城区 提案 工作

内容

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每次政协全体会议听取审议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一、提案征集
  1985年,县政协一届二次全委会后,制定《关于做好提案工作的意见》。1993年,学习提案委员会制定《关于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试行条件及评选办法》。1996年,区政协制定《关于贯彻全国、省、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提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另外,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发《优秀提案选编》《提案征集通知》等方式,提高提案质量。《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关于严厉打击制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建议》《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等众多优秀提案,对推动历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86—2007年,在区政协一届至七届一次会议期间共立案委员提案2838件,评出优秀提案186件。
  二、提案办理
  1985年,县政协一届二次全委会后,县政协与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1987年9月,区政府召开提案办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区交通局、区教委等单位介绍了经验。1990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大班子办公室联合制定《历城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暂行办法》。承办部门普遍建立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办理政协提案的四级责任制。2000年起,由学习提案委员会向区政协全委会报告提案工作,改为由常委会报告提案工作。2005年起,开展政协提案“区长集中办理周”活动,到2007年,由每年1次扩展为3次,在已开展的7次集中办理周活动中,区长、副区长参与46人次,督促办理提案38件,落实率达到79%。区政协通过采取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提案办理“回头看”、现场督办等方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1993—2007年,共评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182个(次)。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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