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审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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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行政审批
分类号: F209.1
页数: 2
页码: 475-4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成立行政审批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行政 审批

内容

2001年年底,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成立。2002年2月28日,区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对外办公。2002年3月,区委、区政府公布首批进驻区政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审批和收费项目,明确区发展计划局等25个单位的156项事项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区政府制定《关于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中心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收退件管理暂行办法》和《各类事项审批暂行办法》四项制度。区政务中心对行政审批行为按照“五件”(办件、承诺件、补办件、退回件、联办件)办理要求,对各类收退件和各类事项审批办理情况作出规定,统一印制办理事项通知书,制定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AB角工作制度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004年3月,政务中心对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主体、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国家明令取消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审批事项,能简化程序的尽量简化;对由审批事项改为登记备案的尽快加以落实,形成新的、更加高效的工作流程。并根据清理结果编印《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免费向申办者发放。2004年10月,区政务中心安装行政审批网络管理系统,与市政务中心联网。政务中心聘请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力诺集团、仲宫镇政府等8个单位有关负责人为社会监督员,对中心每个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2005年5月,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企行为的通知》,区政务中心组织各窗口展开自查,重点对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清理情况、设计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为纠正和处理情况、行政许可实施后监管及清理款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执法人员管理情况、行政事业收费等进行自查,由政务中心汇总整理后,对全区48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共检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177项,其中保留163项、取消14项。2005年10月,区政务中心制定《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根据区政府要求将全区集中签约的大项目和其他项目实行提速快办、主动协办、延时帮办、跟踪督办等“绿色通道”服务。
  2006年3月,区政府政务中心更名为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7月,编印《为民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指南》,内容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审批操作流程图,投资产业审批流程图,以及全区43个部门主要职能和267项(审批事项172项、审核事项53项、核准事项8项、备案事项28项、征收事项6项)具体事项名称、依据、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地点、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区委、区政府在洪家楼街道、港沟镇进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试点,并先后下发《关于建立区、镇、村三级为民服务运行管理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区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批中心。全区相继建立17个街镇为民服务中心和644
  个村居为民服务代理室,近1000名代理人为基层群众提供代理服务。同时,没有在区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区直部门在本部门设立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分中心,接受区审批服务中心指导、管理和考核。10月,区审批中心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加大对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的监督力度。
  2007年,区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共有地税、发改委、质监、国税、外经贸、建委、经贸、畜牧、文化、国土、财政、房管、工商、环保、新闻出版、卫生、交通17个窗口单位,56名窗口工作人员。主要办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登记等131项许可、非许可及其他事项。
  2002—2007年,审批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证照及事项116.96万件,办结116.35万件(其中为民服务事项35.87万件),按期办结率保持100%;批办建设类项目1013个,总投资额231.05亿元;批办各类企业3314家,注册资金36.8亿元;批办外资项目122个,注册资金折合4.15亿美元;地税局窗口税收收入23.35亿元;财政局窗口房产契税收入1.18亿元;经贸局窗口散装水泥基金收入229.8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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