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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社会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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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事业
分类号:
D625
页数:
3
页码:
471-4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7年至2007年《历城县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初步规划》社会事业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社会
事业
内容
1987年3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历城县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初步规划》,对发展旅游事业指导思想、具体意见、旅游路线及景点开发作了规划。1989年4月15日,区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依法治区长远目标是落实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任务要求,逐步把历城区建设成为民主与法制健全,“两个文明”共同繁荣的现代化市区。近期目标是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区公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1990年12月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共有15条。规定:大力提倡晚婚晚育,签订晚育合同并缴纳晚育保证金;实行生育证制度;严格收养孩子的条件和程序。另外,《规定》还提出若干奖惩措施。12月20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分步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规定全区实施义务教育总体安排、管理体制、法律程序及有关法律责任。《通知》要求全区各乡镇自1990年9月1日起至1996年分批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规定,明确了政府、学校、家长、用工部门等几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1992年3月23日,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济南市历城区创建灭蝇先进区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组织管理等8项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对灭蝇先进区创建的实施步骤等提出要求。12月2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区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养老保险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1993年7月14日,区政府制定《济南市历城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共30条。规定:村集体提留和乡镇统筹费人均负担比例,以乡镇为单位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人均收入悬殊较大的乡镇可划分几个档次执行。农村义务工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劳动力每年负担5~10个,农村劳动积累工每人每年负担10~20个。12月30日,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办法》,对在全区科技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制定奖励办法,共13条。此后,区政府分别于2000年、2004年对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进行了调整公布。1994年1月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搞好乡镇卫生院改貌工作的决定》,要求筹资1500万元,三年完成乡镇卫生院改貌,达到无危房和房屋、设备、人员配套的标准。7月2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区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门诊就医一律缴纳现金,提高公费医疗定额标准,提高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每人每月所开处方平均值不得超过20元。1995年9月15日,区政府印发《历城区科技发展“九五”规划及到2010年科技兴区规划纲要》,提出“九五”期间及到2010年科技兴区规划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重点及主要措施,要使科技进步对经济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此后,于2001年、2006年分别印发关于科技兴区“十五”“十一五”规划纲要。
1996年5月22日,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1996—2000年)》和《济南市历城区妇女发展纲要(1996—2000年)》。全区儿童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优生、优育、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6%以上,儿童计划免疫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100%,5岁以下儿童严重和中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1995年为基数下降30%,死亡率以1995年为基数下降15%,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3周岁以上儿童入园率达95%以上,农村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100%等。全区妇女发展纲要主要目标任务是:大力促进各类妇女人才成长,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程度及层次;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率,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增强妇女卫生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重视扶持贫困地区妇女进步与发展,加速家务劳动社会化进程,不断改善妇女生活与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8月2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到年底全区农村养老保险投保工作要在100%的乡镇、95%的行政村、80%的乡镇企业开展,适龄农民投保率达到75%以上。1997年7月2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镇)征区管乡(镇)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农村教育费附加上缴区管的比率,原则上为乡(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5%,由乡(镇)财政所征收,并上交区财政。区财政局专户储存,根据区教委所编预算报告,按月拨付乡镇,主要用于民办教师工资和中小学公用经费。7月31日,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对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残废或常年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实行定期定量救济,每人每年补助救济金120元,粮食250公斤;对因意外事故或当年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致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实行临时救济。
2000年3月8日,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土管局《济南市历城区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应遵循的原则、宅基地审批程序、宅基地使用和监督。12月2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对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轻环境污染制定措施。2001年3月1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离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通知》,提出积极鼓励和大力提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离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有关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8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要求根据全区中小学危房普查和鉴定结果,按照改造工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体制要求,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进行限期拆除、维护和撤并,力争两年基本消除2000年年底以前危房,确保新建校舍安全使用50年,意见对资金筹措、工程监管作出规定。9月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给予三峡库区移民优惠政策的通知》,从2001年起,3年内免收三峡库区移民“三提五统”。在移民子女入托、上学及移民从事个体私营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12月2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区统一发放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起,建立以区为主教师工资统一发放机制,并对唐王镇等10个工资发放困难乡镇实行工资转移性支付。2002年8月29日,区政府印发《历城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历城区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到2010年历城区妇女和儿童发展主要目标、策略措施、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2003年5月21日,区政府下发《济南市历城区2003—2005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2003—2005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机制和保证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10月1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提出建立以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级医疗机构为网底,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2月2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区、镇、村三级发展农村教育责任,提出建立乡镇政府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完善教育督导制度。2004年5月3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的意见》,提出到2004年年底,除个别不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外,全区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客车。2005年12月14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居)改造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区旧村居改造工作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
2006年6月28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区镇村三级为民服务运行管理机制的意见》,决定建立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龙头,街办(镇)为民服务大厅为主体,村居为民服务代理室为基础的三级为民服务代理体系。
2007年7月2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济南公交与历城客运整合的意见》,提出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将历城辖区公交运营纳入城区公交,由市公交总公司统一运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9月2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和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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