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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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作机构
分类号: I253.1
页数: 1
页码: 4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工作机构:区大工作机构、乡镇人大作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工作 机构

内容

一、区大工作机构
  1986年初,县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组织科、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等工作机构。同年9月,实行一室四科建制,撤销组织科、调查研究科,新增法制科、教科文卫科、经济科,保留代表联络科、办公室。1990年4月,撤科建处,级别不变(县局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处、法制工作处、财政经济工作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处、城乡建设工作处。1991年年底,增设农村经济工作处。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处、法制工作处、财政经济工作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处、城乡建设工作处、农村经济工作处。
  二、乡镇人大作机构
  1987年9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历城区委同意,在全区17个乡镇设立乡镇人大工作联络办公室,配备人大工作联络员1名。1988年9月,乡镇人大工作联络办公室更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委任命,每个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1~2名。1996年5月,乡镇人大工作办公室更名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12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事机构挂人大主席办公室牌子。是年,全区设有20个乡镇人大主席办公室。人大主席办公室设主任1人,由各乡镇党委任命,配备工作人员1~2人。1999年,各乡镇设人大主席1人,副主席1人,人数较多的乡镇设副主席2人;建立乡镇人大办公室,由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或由专人担任,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1~2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01年2月,撤销洪家楼镇,设立山大路、洪家楼、全福、东风4个街道,分别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室,为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同年末,全区共设12个镇、2个乡人大办公室,4个街道人大工作室。
  2007年,全区设有12个镇(包括孙村镇)人大办公室,4个街道人大工作室。有镇人大主席12名,副主席25名,镇人大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9名;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4名,工作人员4名。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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