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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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6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信访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3
页码: 434-4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信访工作:接访、办信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信访 工作

内容

一、接访
  1986年以来,逐步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建立和坚持区级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并采取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措施,使重点疑难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1987年起,全区开展争创“三无”(无集体访、无进京访、无信访积案)乡镇活动。1988年,区委、区政府提出“树立群众观念,立足于解决问题,着眼于治本防范,强化基层基础,实行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的信访工作思路。1992年,区委、区政府制定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实施细则》。1994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引导群众逐级上访实施意见》,实行逐级上访制度。1995年,区委、区政府制定《乡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计分标准》和《信访工作奖惩办法》,实行信访答复意见书制度,全区信访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1999年,区委、区政府根据全区信访形势,提出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对推诿搪塞、处置上访不力的单位和违反规定参与集体上访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对以上访为名乘机闹事的不法分子严加惩处,即“有案三处”工作方法。2000年,总结形成“有案三处,无案三抓”(体察民意,满腔热情,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抓调处;严肃纪律,赏罚分明,对党员干部的责任抓查处;依法规范,区别对待,对违法闹事分子抓惩处。抓法制教育,抓矛盾排查调处,抓基层班子建设)工作经验,被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以简报形式在全省信访系统推广。2005年,国务院新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后,制定完善了领导包案、领导接访、信访考核、责任追究、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代理、信访听证、督查督办、信息调研等信访工作制度。2006年,在完善异常集体上访“有案三处”的基础上,强化以解决问题、法制教育、依法惩处、倒查责任为内容的“跟进四抓”措施,坚持明确领导,强化协调,规范受理三个主体,打造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事要解决”、处置非正常上访4个体系,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专题简报上刊登题为《济南市历城区强化“跟进四抓”措施,妥善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的文章,推广历城做法。
   1986—2007年,全区每年有80%以上的街道、乡镇达到“三无”标准;排查各类信访矛盾纠纷诱因29412起;区委、区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1135起,10480人次。领导包案处理信访案件410件,处结率100%;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访8106起,30486人次,处结率98.8%。上访人员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基层村(居)的干群矛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及养老保险、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对于上访人员的合理要求,均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2000—2007年,历城区连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办信
   1986年后,全区建立和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要来信事项制度。1987—2002年,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办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信工作“三见面”(在处理每一批群众来信过程中做到同承办单位领导见面,同承办人见面,同写信人见面)和交办督办等制度。2005年,国务院新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后,制定和完善处理群众来信程序、畅通群众来信渠道的“绿色邮政”等各项办信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民来信登记处理表、人民来信摘报、领导阅批人民来信登记表、人民来信办理情况报告表、信访答复意见书等表单。2007年,开通“网上信访”。在办信工作中坚持领导阅批制度、初信办理制度、来信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完善来信分类、登记、转送、交办、督办、结案、答复、回访等规章制度。1986—200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7155件。其中,区委、区政府领导阅批来信2568件,处结率100%;查处重点信1358件,办结率99%。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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