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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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47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政法工作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428-4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历城”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政法 工作

内容

第一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86年5月,县委政法委成立,设办公室,有工作人员4人。1987年8月,区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1994年撤销),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1991年,设研究室。同年10月,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成立。2001年,科室调整为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科。新划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职能和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职能,进一步增强协管政法干部队伍职能。2002年,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立。2007年,区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科,有工作人员15人。
   一、“严打”整治
  1986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政法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经济犯罪行动。在三次严打集中行动中抓捕犯罪嫌疑人57名,立经济案件7起。1987—1990年,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开展“抓现行、破案件、挖窝子、打流窜”、扫黄、除“六害”(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制售淫秽物品、走私贩私、聚众赌博)等集中整治、破案会战行动。1991—1992年,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开展“打盗、防盗”专项行动17次,召开公开宣判大会68场,处理罪犯380名,摧毁犯罪团伙56个,缴获赃款赃物折计人民币75万元。1992年9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反盗窃促防范经验交流会,推广历城经验。1994年,开展“打团伙、抓逃犯、破大案”百日严打斗争,破获案件175件,摧毁犯罪团伙45个。1998—2003年,开展“除霸惩恶、打击邪恶势力”“打击盗抢三车”“打击撬盗保险柜”“冬季严打整治”“打两抢”等专项斗争。2004—2006年,围绕“平安历城”建设,以“抓现行、追逃犯、打流窜”为主线,以“破命案、治混乱”为重点,开展破案追逃专项行动,铲除一批危害大、影响恶劣的社会邪恶势力。2007年,开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专项斗争,破获经济案件114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52名,挽回经济损失1010.74万元。
   二、综合治理
  1986年,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全县有失足青少年209人,经过帮教彻底改好111人,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1987年,开展“一乡镇一所一站一员”(一个乡镇一个派出所、一个法律服务站、一名司法助理员)基层基础建设工作。1989年,各乡镇完成建设目标。有派出所17个,民警189名;法律服务站17个,司法助理员75名。1993年3月5日,《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颁布实施,区委、区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依法治区规划。1994年,区委印发《历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开展历城区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斗争实施方案》,坚持治安防范重大案件责任查究,实行“一票否决”,对农村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
  1995年,区综治委制定《关于争创一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派出所为龙头,群防群治队伍为骨干的治安联防网。同年,历城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1996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村建起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基层组织。全区“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与越级上访、无治安灾害事故、无民转刑案件)单位达95%,“四无”村达93%。历城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称号。1997—1998年,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村镇活动,基层创安达标单位达45%,20个乡镇、大正示范小区建设“普法一条街”,98%的行政村实行村务、政务公开。1998年,历城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区”称号。2000年,开展“千村百居创安达标竞赛活动”,历城区构筑人民调解大格局的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2002年,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专职治安巡防网络,有专职巡防队员1035人。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设专职护厂(校)队,667个行政村成立联户联防小组2万多个。2003年起,围绕平安历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1—2006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4%,历城区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区委、区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和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
  第二节“平安历城”建设
  2003年,区委制定《关于建设平安历城的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确定平安历城目标任务,开展平安历城建设活动。2004—2006年,区委印发《历城区政法综治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历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和公共安全,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到省市越级集体访。完成“三级两会”、亚足赛以及国庆节等重点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对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劳资关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加强摸排和源头控制,妥善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开展“平安校园”“平安社区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2007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构建和谐社会、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15个街镇及部分驻区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和信访办公室,各调解中心与市矛盾纠纷调处专用网连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6起,调处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3起102人次。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建设,全区形成全覆盖、无缝隙治安防范网络。完成中共十七大会议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历城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称号。
  第三节协调督察
   一、百案评查
   1999年8月—10月,区委政法委首次开展“百案评查”活动。成立分管书记为组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审小组,对群众关注的重大典型案件、领导批办的重点案件、重复上访的涉法信访案件,分别从区法院经办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区检察院经办的经济犯罪、渎职犯罪等案件,区公安分局经办的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案件中调卷评查。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政法部门,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限期纠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政法委写出书面报告。至2007年,共评查案件904件。
   二、重大疑难案件协调
  1995年,区政法系统实行“三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例会制度,视情况吸收有关办案人员参加,每月上旬召开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至2007年,召开案件协调会议97次,协调案件86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54件。
   三、信访工作
  1999年10月,区委政法委印发《区直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每周三为政法系统“三长”联合接访日。接访做到“三个公开”(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和接访人员)、“三个保证”(保证按时接访、保证有访必接、保证接有结果)、实行“三包”(包受理、包督办、包反馈),大部分涉法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置。2006年9月,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的意见》,各街道、镇依托综治办,成立涉法诉求工作站,每个区直政法机关指派一至数名干警为工作站成员。1999—2007年,共接待来访1864人次,处理来信783件次,督办案件186件,杜绝了因涉法问题产生的集体上访事件。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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