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纠风投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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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3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纠风投诉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412-4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区纪委对党政干部和党政机关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进行清理和纠正,纠风投诉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纠风 投诉

内容

1986—1987年,区纪委对党政干部和党政机关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进行清理和纠正。清理纠正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4家,查处违反物价政策的案件,没收违纪所得45.9万元。
  1991年,从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七站八所”(农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经管站、文化站、广播站;土管所、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供电所、粮所)抓起,对乱着装等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清理。设立清理“三乱”(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办公室,通过对全区30项集资、收费、罚款项目的审核,保留其中11项,废止19项。1993年,组织9个行业部门的183个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成立评议小组23个,选聘民主评议代表195名,召开座谈会262次,收集意见493条、建议289条,被采纳224条。1994年,会同区教委、区物价局对全区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共查出乱收费项目16项,乱收费金额86.9万元。对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进行清理,共清理出占用单位27个,被占用单位10个,占用资金117.3万元。
  1996年,区纪委监察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学交警、赶工行、争创一流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行风万人评活动”。开展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重点对招收择校生、计划外招生、搭车收费和社会对学校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纠正存在问题。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重点对结婚登记搭车收费进行检查,共清理搭车收费项目18项,清退资金67.9万元。
   1998—2002年,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制度,清理、废止一批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减轻农民负担1340万元。对企业“三乱”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对重点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建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减轻社会负担100余万元。加强行风“示范窗口”建设,全区共有66个单位达到“示范窗口”建设标准。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监管和检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2003—2006年,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报“限额制”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企行为的通知》,督促区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运作,在综合执法、现场办公、联合审批、“一个窗口”服务等方面走出新路子。督促卫生系统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约束、惩戒等制度,推行药品招标采购,药价同比下降20%。对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费制”、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和中小学招生、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督促检查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702.3万元,受益学生达35821人。
  2007年,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年”活动,对重点部门、行业进行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5%。加强对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在各街镇成立发展环境投诉分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54件,处结率达100%。制止个别单位乱收费行为,查处没收违规收费20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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