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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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2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5
页码: 409-4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信访举报等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纪律 检查

内容

第一节党风廉政建设
  1986年,县纪委按照县委《今明两年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意见》要求,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端正思想作风、查处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落实党风责任制人手,把开好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
  1988年,区纪委开展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廉洁勤政活动。对党政机关清正廉洁问题做出十项规定,严格压缩、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纠正内部接待标准过高问题,解决“卡脖子”、“敲竹杠”、以权谋私、乱摊派、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滥发钱物等问题。1989年8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扬艰苦朴素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对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用公款吃喝、赠受礼品、使用小汽车、住房等方面,制定7条规定及监督检查措施。
  1993年6月,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保持廉洁勤政的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1994年,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两个五条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全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所乘车辆进行清理,涉及66个单位,清理车辆47辆。
  1995年,狠刹用公款吃喝玩乐歪风,制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具体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公车私用的规定》等廉政制度。1997年,在全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为主要内容的廉洁自律活
  动,实行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廉政评议等制度,为全区870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进一步落实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报告等制度。
   1998—2002年,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1998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控制各种会议和文件,控制各种庆典活动,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控制各种检查,禁止形式主义的评比和达标活动,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全区共清理公款安装住宅电话726部,清理公款配置的移动电话533部,全年节约开支85.4万元。1999年,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超标准住房245套,清退住房90套。继续加强和完善廉政档案工作,对提拔任用干部实行廉政鉴定。2001年,设立“581”廉政账户。
   2003—2006年,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联席会议和工作调度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意见》《在全方位目标考核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的意见》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2004年,共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3368人次,述职述廉2268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144人次。
  2007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领导干部在重点工程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福利等情况进行清理。
  第二节宣传教育
   1986—1989年,按照“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党员在开放、搞活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存在的思想问题,采取上党课,举办学习班、轮训班,开展“党员大讨论”,观看录像等形式,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90年,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正党风”和反腐防变等教育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98期,培训党员6200余人,组织观看录像片,举办“先模人物”巡回报告活动,加大反腐败新闻舆论宣传力度,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320篇,宣传正面典型63个。
  1995年起,在全区开展“廉洁勤政双十模范”评选活动。1996年,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年”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党纪政纪培训班563期,播放录像750场次,观看人数达4.2万人次,组织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纪政纪知识考试。1997年,开展“讲政治、正风纪、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培训班78期,上党课760次,观看录像片850场次,发放参考资料1.35万份,领导干部撰写理论文章665篇;评树廉洁勤政模范单位和模范集体各10个。1998年,开展廉政法规教育,编印了《党风廉改法律法规选编》,组织1100名干部群众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党政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2003年起,坚持构建廉政建设大宣教、主题教育、文化促进“三措并举”,每年开展一个主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推进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农村)活动。2005年,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安排服刑人员做“忏悔演讲”,组织警示教育宣讲团在18个街、镇巡回宣讲,受教育党员达5000余人。至2006年,购买学习资料2万余册,发放到基层党组织,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3万人次。
  2007年,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90%以上。同年,创办《历城党风》工作简报,及时宣传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第三节信访举报
  1986年,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285件次,处结283件次,结案率99.3%。1987年,区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573件次,初信初访一次结案率为97%,重信重访率降至3%,越级信访率降至2%,实现无信访积案和无进京上访。
   1988—1992年,区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3773件次,处结3772件次;区监察局受理来信来访555件次,处结539件次。1993年,纪检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15件次,处结率100%。同年,区、乡镇、村三级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组织网络,共有信访信息员756人。
  1994年,开通信访举报电话。1999年,对信访案件实行“有案三处”(见本编第九章第三节“信访工作”)和领导包查信访案件制度,信访案件年内结案率和优质结案率均达100%。2001年起,实行信访监督,主要采取廉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警示等形式进行。2004年,开通信访网上举报。2006年,与全省信访举报处理系统联网,设立专用举报网站地址,实现信访举报信息化管理。至2007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512件次。其中,来信6665件,来访3362次,电话举报430次,网上举报55件,处结10394件次,处结率98.9%。
  第四节 查办案件
   1986—1987年,全区纪检系统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23起,结案率100%。共处分党员123人。1988年,共立案查处案件40起,结案35
  起,结案率87.5%。其中,区纪委立查党内违纪案件35起,处分党员31人;区监察局立查行政违纪案件5起,处分违纪人员4人。1989年,共立案查处案件87起。其中,区纪委立查党员违纪案件62起,结案58起,结案率93.5%,共处分党员57人;区监察局共立案查处案件25起,结案20起,结案率80%,共处分25人。
   1990—199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案件以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案件。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346件,其中,大案、要案42起,处分违纪党员272人。1993—1997年,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35起,结案273起,处分28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27人,政纪处分70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9人。
   1998—2002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34起,其中大案、要案9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6人,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87.7万元。
   2003—2006年,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失职、渎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乱收、乱罚、违法行政、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严重损害和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42起,结案223起,其中大案、要案62起。共处分党员干部223人,涉及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76万元。
  2007年,共立案53起,涉及56人,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9起,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5起。结案53起,处分5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第五节纠风投诉
   1986—1987年,区纪委对党政干部和党政机关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进行清理和纠正。清理纠正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4家,查处违反物价政策的案件,没收违纪所得45.9万元。
  1991年,从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七站八所”(农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经管站、文化站、广播站;土管所、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供电所、粮所)抓起,对乱着装等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清理。设立清理“三乱”(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办公室,通过对全区30项集资、收费、罚款项目的审核,保留其中11项,废止19项。1993年,组织9个行业部门的183个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成立评议小组23个,选聘民主评议代表195名,召开座谈会262次,收集意见493条、建议289条,被采纳224条。1994年,会同区教委、区物价局对全区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共查出乱收费项目16项,乱收费金额86.9万元。对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进行清理,共清理出占用单位27个,被占用单位10个,占用资金117.3万元。
  1996年,区纪委监察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学交警、赶工行、争创一流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行风万人评活动”。开展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重点对招收择校生、计划外招生、搭车收费和社会对学校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纠正存在问题。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重点对结婚登记搭车收费进行检查,共清理搭车收费项目18项,清退资金67.9万元。
   1998—2002年,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制度,清理、废止一批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减轻农民负担1340万元。对企业“三乱”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对重点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建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减轻社会负担100余万元。加强行风“示范窗口”建设,全区共有66个单位达到“示范窗口”建设标准。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监管和检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2003—2006年,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报“限额制”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企行为的通知》,督促区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运作,在综合执法、现场办公、联合审批、“一个窗口”服务等方面走出新路子。督促卫生系统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约束、惩戒等制度,推行药品招标采购,药价同比下降20%。对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费制”、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和中小学招生、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督促检查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702.3万元,受益学生达35821人。
  2007年,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年”活动,对重点部门、行业进行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5%。加强对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在各街镇成立发展环境投诉分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54件,处结率达100%。制止个别单位乱收费行为,查处没收违规收费20万元。
  第六节执法监察
   1988—1995年,区纪委监察局重点对农业专项资金、乡镇统筹费、计划外生育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夏秋粮、农副产品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乱着装、行政事业收费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由国家批准的符合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共立项监察64项。
   1996—2002年,重点对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农机系统乱收费、落实“收支两条线”、社保基金和国债资金管理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府采购等事项进行执法监察。共执法监察83项,查处违规违纪金额3456万元。
   2003—2006年,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组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招投标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共完成政府采购259批次,预算采购资金1.04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8964万元,节省资金1446万元,节约率达13.89%。2003年,对全区38个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涉及金额达1.1亿元。
  2007年,对城区道路改造、唐冶新区建设、济钢项目等重点工程加强监督,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32次,涉及金额4.1亿元;对重点工程的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涉及资金近3亿元;严把拆迁安置关,为政府挽回资金90余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22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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