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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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1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纪律检查委员会
分类号: D267
页数: 3
页码: 399-4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中共济南市历城区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组成,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纪律检查 委员会

内容

一、区纪委组成
  中共济南市历城区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组成。在每次中共济南市历城区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区纪委委员,并在随后召开的区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区纪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区纪委每届任期与区委相同。区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任免区纪委组成人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区纪委在区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986—2007年,中共济南市历城区第六届至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纪委副书记、常委、委员不包括届中调整人员):
  第六届委员会(1984.5—1987.6)
  书 记 周传信
  副 书 记 张国武
  常务委员 周传信 张国武 王洪水
   任学智
  委 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得票多少为序)
   王洪水 田兰英(女)刘庆云
   任学智 谢德穆 方延山
   张国武 李长水 周传信
   张怀泗
  第七届委员会(1987.6—1990.3)
  书 记 于正齐
  副 书 记 李贵昌 王洪水 任学智
  常务委员 于正齐 李贵昌 王洪水
   任学智 段谋祯 杨德银
   胥金庆
  委 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得票多少为序)
  李贵昌 李福林 金秉志
   任学智 张在荣 王洪水
   杨德银 段谋祯 胥金庆
   于正齐 方延山
   田兰英(女)张立泰 赵子营
   刘庆云
  第八届委员会(1990.3—1995.3)
  书 记 贾兆菊
  副 书 记 王洪水 任学智
  常务委员 贾兆菊 王洪水 任学智
   胥金庆 杨德银
   田兰英(女)亓春振
  委 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化起 王洪水 张在荣
   田兰英(女)任学智 李贵昌
   亓春振 杨德银 段谋祯
   孙景波 金秉志 杨贵业
   胥金庆 贾兆菊 姚发成
  第九届委员会(1995.3—1998.4)
  书 记 苏传梁(1996.1病故)
   张玉贵(1996.11—1998.1)
   谭延伟(1998.3任职)
  副 书 记 单德芳 任学智
  常务委员 苏传梁 单德芳 任学智
   王思军 孙景波 刘修忠
   柴振刚 张立平 范立山
  委 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得票多少为序)
  苏传梁 李福林 单德芳
   任学智 王思军 柴振刚
   杨贵业 刘生英(女)刘修忠
   张在荣 范立山 孙景波
   张立平 金秉志 段谋祯
  第十届委员会(1998.4—2003.3)
  书 记 谭延伟(1998.8离职)
   邓良和(1998.8—2002.12)
   刘传勇(2002.12任职)
  副 书 记 单德芳 侯聚海
  常务委员 谭延伟 单德芳 侯聚海
   王思军 孙景波 刘修忠
   柴振刚 张立平 张宝贤
  委 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思军 刘生英(女)刘修忠
   孙景波 李福林 吴兆庆
   张立平 张宝贤 季永忠
   金秉志 单德芳 侯聚海
   姜宏军 柴振刚 谭延伟
  第十一届委员会(2003.3—2006.12)
  书 记 刘传勇
  副书记范 连群 刘修忠
   苏蕊(女)
  常务委员 刘传勇 范连群 刘修忠
   苏蕊(女)杨思贵 陈景华
   张子平 邢攸轩 季永忠
  委 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春刚 邢攸轩 刘传勇
   刘修忠 苏蕊(女)杨思贵
   张子平 陈景华 范连群
   季永忠 姜宏军 徐道生
   崔志清 程欣田 程绍春
  第十二届委员会(2006.12—)
  书 记 孔杰(2007.3离职)
   阴波(2007.3任职)
  副 书 记 范连群 苏蕊(女)
  常务委员 孔杰 范连群
   苏蕊(女)陈庆宏 张子平
   樊庆芝(女)刘世国
  委 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春刚 王桂新 亓学泉
   孔杰 申世平(女)田洪义
   毕德冰 刘世国 刘志林
   刘冠山 刘晓燕(女)
   苏蕊(女)李恩忠
   李静珍(女)张子平 张学才
   陈庆宏 范连群 房泽连
   胡志强 姜宏军 徐道生
   郭建军 黄瑞展 韩士春
   程欣田 程绍春
   樊庆芝(女)潘庆江
   二、工作机机构
  1986年,县纪委下设办公室、信访科、检查科、审理科。1989年4月,根据中纪委关于县级纪委内部机构应设室的规定,区纪委信访科、检查科、审理科分别更名为信访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1993年4月,区纪委、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区纪委(监察局)对内部机构进行合并和调整,设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检查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宣传教育室,均为副处级机构。2003年6月,设立区政府发展环境投诉中心,隶属区监察局管理。至2007年,区纪委(监察局)设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检查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宣传教育室7个工作室和区政府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
  1986年,全县有基层纪检机构21个,其中14个乡镇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3个;县直部门设纪律检查机构8个。1987年5月撤县建区,增加洪家楼、王舍人、华山3个镇纪委。1989年12月区划调整后,增加靳家、大王、桑梓店3个乡镇纪委。1993年4月,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区直部门设纪委(纪检组)15个,监察室10个。1996年,全区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36个。其中,乡镇纪委20个,区直部门设纪委(纪检组)16个。1999年12月区划调整后,减少大桥、桑梓店、靳家、党家庄、十六里河5个乡镇纪委。2001年,设立山大路、洪家楼、东风、全福4个街道纪委。2005年1 1月,孙村镇划归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代管,12月,高而乡、锦绣川乡并入仲宫镇,减少3个乡镇纪委。2007年,有基层纪检机构34个。其中,街道、镇纪委共15个,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19个。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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