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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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10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
页码: 37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消费者协会1989年至2007年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工商管理 消费者权益

内容

1989年3月18日,成立历城区消费者协会(简称区消协)。1990—1993年,区消协先后在20个乡镇成立分会。1995—1999年,按照省、市消协“关于在全省发展消费者协会会员”的要求,共发展会员27200余名。1999年3月15日,开通“12315”电话举报服务热线。此后,每年3月15日均集中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000年12月,历城区“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成立,在17个工商所设立“12315”申诉受理室,24小时接听“12315”热线电话,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2002年8月,区工商分局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科。2003年,全面开展“12315”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景点工作。年内,共设立农村“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112个、城区15个;在山东大学校园及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九顶塔民族风情园、四门塔、红叶谷4处景点设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2004年,在食品经营户中推行“一账两卡一承诺”(商品进货登记台账,进货卡与信誉卡,服务承诺书)。2005年,区工商分局制定《关于加强食品企业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全区商场、超市及食品经营单位实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2006年,区消协对14个消协分会、489个投诉站(服务站)进行了规范。2007年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省市局转给历城分局和历城区消协一起投诉案件。在被投诉方已停产的情况下,区消协与被投诉方小鸭集团北京办事处取得联系,于第二日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4月始,在全区农村食品经营业户中建立“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标牌公示制”和“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四项制度,至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2002—2007年,相继开展了节日市场、含苏丹红食品、腐竹以及肉类市场、水产品市场等7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139人次,检查业户7814户,查处、取缔违法违章业户389户,罚没款36万余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23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4万元,处结率99.3%。2007年,历城区共有消费者服务站(点)528个,区工商分局“12315”受理中心实现了与市局、申诉投诉人的三方通话,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实现了网上通话,消费维权网络基本建成。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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