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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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9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
页码: 37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工商局1986年至2007年间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工商管理 经济合同

内容

1986年,在工商企业中继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全县有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6个。对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进行鉴证。县工商局全年鉴证经济合同31例,鉴证金额271万元,处理合同争议案12起。协助11个县直部门、14个乡镇、332个企业配备合同专管员443人。经过培训,颁发“法人代表证书”173份。实行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签订经济合同制度,对联营合同进行管理。经济合同仲裁由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权。1988年,开展企业承包、租赁合同和技术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在华山、仲宫、董家、孙村、王舍人、唐王、十六里河、西营8个工商所设立派出仲裁庭。1990年,实行经济合同“统一文本”制度。1991年,区工商局对全区统一合同文本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摸底,有620家企业领取统一合同文本3780本。1992年起,每年为企业、个体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各类合同文本3万份左右。1993年4月,区工商局、区法院联合建立全省第一家法院驻工商局执行室,在济南花岗石集团公司和区粮食局设立两个专业仲裁派出庭,加大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力度。1995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仲裁业务取消。是年,鉴证经济合同3710份,金额7.2亿元,居全市首位。同年,全区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展开。1997年,区工商分局与金融部门配合,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同年,市工商局在历城分局成立省内首家从事经济合同保障业务的机构——济南市经济合同保障中心。历城区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成立。1998年,打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终身制,实行每年认定年审制度和申报认定制度,当年推荐认定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4家。2001年,开展房地产行业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超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同时,区工商分局利用抵押登记管理,实施合同帮扶工程。2002年,“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改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选。当年全区推荐认定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4家、省级5家。2003—2004年,对经济合同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企业655家,经济合同2829份,金额13438万元;查处案件13起,结案12起,其中,大、要案6起,罚没款42.77万元。2005年,成立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3个经济合同争议调解站,统一印制10种调解文书。是年,调解经济合同争议104起,争议金额21万元,为企业追回欠款24.5万元。当年,全区推荐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级36家、省级5家。同年,开展打击经济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企业807家,检查各类经济合同6431份,查处经济合同欺诈案件8起,罚没款2.61万元。2006年,开展订单农业合同帮扶工作,指导农产品订单收购,推行格式合同文本,726家农户受益。是年,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投诉26起,处结率100%。2007年,对246家企业的合同签定履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经济合同1413份,合同金额88564万元,未发现不合格合同;开展拍卖行业监管和拍卖备案工作,共办理拍卖备案登记23件,审查拍卖经济合同27份,拍卖物总价值2.08亿元;受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投诉8起,挽回损失7.8万元。2006—2007年,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4家,其中,省级6家、市级12家;查办违法经济合同案件20起,罚没款10.86万元。1986—2007年,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3.5万份,鉴证金额64.72亿元。2002—2007年,推荐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6家。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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