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收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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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收费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364-3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8年至2007年间,收费管理工作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物价管理 收费管理

内容

1988年起,执行《山东省收费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1988年10月至1989年年底,通过自查自清、审议核定、建立健全管理体制3个步骤,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整顿。共清理整顿收费单位252个,发放收费许可证正本225个,副本254个,清理收费项目646个,收费金额960万元,其中取消85项、保留561项、调整9项、新增12项。1990年,区物价局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收费项目进行重点清理。至1991年,共检查主管部门61个、收费单位260个,清理收费项目883个,其中属省级文件的585个、市级文件的248个、区级文件的50个,清理收费总金额9993万元。1992年,执行《山东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共审核收费许可证252个,核发新收费许可证254个,申请收费立项24项,废止取消45项。1993年起,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年审制度,当年审验收费单位252个。同年,区政府批转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关于取消涉农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报告》,取消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农机管理、林政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8项涉农收费;12月,批转区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取消教育、农机、司法、环卫等系统的33项收费。1995年年底,全区有行政事业收费单位520个,收费金额8000余万元。1996年,结合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对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重新审核,新核发收费许可证10个,变更公安、教育、卫生、土管等8个部门收费标准。1998年,执行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按办法规定收费许可证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样式,中央和省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印制,有效期3年。2001年起,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截至2007年,共对41个社区的收费进行了公示。2002年7月,按照省物价局统一要求,使用“收费许可证”微机管理程序,重新审核换发收费许可证463个。2003年,取消教育、公安、财政、人事等系统的59项收费;年审收费单位460个,收费金额1.17亿元,其中违规金额628万元。2004年,审验收费单位460个,收费金额1.12亿元,查处乱收费金额120万元。2005年,取消司法、交通、文化、人事等系统的41项收费,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共审验收费单位460个,审验收费金额1.2亿元。2006年,对13处旅游景点门票和停车场收费进行摸底调查,对其中1处景点门票价格和2处停车场收费进行审核,变更、核发收费许可证13个;审验收费单位420个,审验收费金额1.5亿元。2007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1个,审验收费单位430个,审验收费金额2.67亿元,占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的19.31%,其中违规收费金额600余万元。
  1988—2007年,不定期举办收费员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2100余人次。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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