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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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8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8
页码: 363-37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间物价管理工作,价格管理、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内容

第一节 价格管理
  1985—1988年,区物价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物价政策,以转换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放开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和多种工业消费品价格,工业生产资料实行价格双轨制,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格、部分烟酒价格和城市4种主要副食品价格,打破传统计划价格体制,市场调节在价格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1985年,取消粮油统购,改为合同订购。调整农村粮油购销价格,小麦、玉米、稻谷较原统购价分别上升35.3%、33.3%、41.2%;取消生猪派购,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放开蔬菜、鸡蛋、牛羊肉、水产等鲜活商品的价格。是年,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指数为8.8%。1986年,制定生猪收购指导价格,搞活季节差价、地区差价和肥瘦肉差价。1987年,国家第三批放开小商品价格,由市场进行调节。随后,区政府开展价格放开企业试点,试点企业所经营商品价格全部放开。1988年,基本放开猪肉、鸡蛋、大路菜价格,调整白糖零售价格,放开13种名烟、13种名酒价格;制定区政府招待所新建招待楼客房、会议室收费标准及四门塔景区门票价格。是年,出现全国性抢购风波,市场物价总水平大幅上涨,全区物价上涨指数达到23.5%。
  1989年,贯彻国家“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随着治理整顿措施逐步落实,物价涨幅逐渐回落。是年,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指数18%。同年,对历城水泥厂包装纸袋、历城磷肥厂小化肥、济南第三毛纺厂粗毛呢、瓜干酒价格进行调整。1990年年底,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指数下降到2.1%。1991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政府定价的比重为21%,市场调节价为69%,政府指导价为10%;农产品政府定价的比重为36%,市场调节价为45.7%,政府指导价为18.3%。年底,市场零售物价指数接近3%。1992年4月1日起,小麦、玉米、稻谷定购综合平均价格每50公斤提高5.74元,提幅为23%;同时把供应城镇居民和返销农村的粮食销价提高到与购价持平,实现了购销同价,3种粮食销价提幅为43.1%。同年第四季度起,陆续放开除军供粮以外的粮食销售价格和相关制品价格。1993年上半年,由于基建规模投资过大,导致建筑材料价格急剧上涨,尤其是钢材价格从每吨不到2000元逐步上涨到3000元、4000元、5000元。年底,出现全国性粮油涨价风波。是年,价格指数达到12.9%。1994年,全部放开统配煤炭价格,取消原油计划内外多种价格,实行统一两档价,成品油由政府定价。从新粮上市起,提高国家定购的小麦、玉米、稻谷收购价格,综合平均由每50公斤35.8元提高到53.8元,提幅为48.3%,同时相应理顺了以上3种粮食及相关制品的销售价格。从新棉上市起较大幅度提高棉花收购价格,标准级皮辊棉每50公斤由342元提高到500元,提幅为46.2%。年内,连续出现三次市场物价大波动:3月,以粮油为主的市场物价波动;8月,以肉蛋菜为主的市场物价波动;11月,再次出现以粮油为主的市场物价波动。是年,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指数达到23%。1995年,根据国务院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通过建立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涨价项目,对粮食、石油、糖、民用燃料、教育、医疗、托幼、房租收费等19种(类)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审制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治价格违法行为,对城镇居民的口粮实行定量供应,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销售价格,对食用油实行限价定量供应等措施,使价格上涨过快问题得到缓解,物价总水平得到控制。是年,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指数下降为14.8%,实现市政府确定的15%的物价上涨控制目标。年底,政府直接定价的比重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8%,占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17%。
  1996年,实行价格总水平调控责任制,全区零售物价水平总体回落。1997—2007年,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国家价格管理的重点转向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稀缺资源价格、重要公益及公用事业价格、垄断行业价格。1997年,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全区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降低0.8%,居民消费总水平涨幅降低2.8%。2001年,物价总水平小幅攀升。2002年,物价总水平基本平稳,略有波动。2003年12月,市场粮油、肉蛋等农副产品、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至2004年上半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尤其是粮价上涨24.3%,带动了肉禽、蛋、水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是年起,价格工作的重点转向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市场价格监管,做到“放得开、管得好”。2005年年底,除水、电、食盐、烟草、部分药品和部分生产资料由国家定价外,其余商品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2006—2007年,猪肉价格波动异常。2007年下半年,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影响,粮油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全国3种粮食平均市场收购价每50公斤81.45元,同比上涨9.76%。其中,小麦平均收购价每50公斤80.24元,比上年同期上涨5.56%;稻谷平均收购价为86.23元,同比上涨11.52%;玉米平均收购价为73.59元。年末,猪肉价格高位运行,境内瘦肉平均价格27.48元/公斤,同比上涨60.3%,猪肉价格上涨带动牛羊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全年价格总水平上涨4.6%。
  第二节 收费管理
  1988年起,执行《山东省收费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1988年10月至1989年年底,通过自查自清、审议核定、建立健全管理体制3个步骤,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整顿。共清理整顿收费单位252个,发放收费许可证正本225个,副本254个,清理收费项目646个,收费金额960万元,其中取消85项、保留561项、调整9项、新增12项。1990年,区物价局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收费项目进行重点清理。至1991年,共检查主管部门61个、收费单位260个,清理收费项目883个,其中属省级文件的585个、市级文件的248个、区级文件的50个,清理收费总金额9993万元。1992年,执行《山东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共审核收费许可证252个,核发新收费许可证254个,申请收费立项24项,废止取消45项。1993年起,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年审制度,当年审验收费单位252个。同年,区政府批转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关于取消涉农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报告》,取消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农机管理、林政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8项涉农收费;12月,批转区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取消教育、农机、司法、环卫等系统的33项收费。1995年年底,全区有行政事业收费单位520个,收费金额8000余万元。1996年,结合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对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重新审核,新核发收费许可证10个,变更公安、教育、卫生、土管等8个部门收费标准。1998年,执行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按办法规定收费许可证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样式,中央和省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印制,有效期3年。2001年起,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截至2007年,共对41个社区的收费进行了公示。2002年7月,按照省物价局统一要求,使用“收费许可证”微机管理程序,重新审核换发收费许可证463个。2003年,取消教育、公安、财政、人事等系统的59项收费;年审收费单位460个,收费金额1.17亿元,其中违规金额628万元。2004年,审验收费单位460个,收费金额1.12亿元,查处乱收费金额120万元。2005年,取消司法、交通、文化、人事等系统的41项收费,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共审验收费单位460个,审验收费金额1.2亿元。2006年,对13处旅游景点门票和停车场收费进行摸底调查,对其中1处景点门票价格和2处停车场收费进行审核,变更、核发收费许可证13个;审验收费单位420个,审验收费金额1.5亿元。2007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1个,审验收费单位430个,审验收费金额2.67亿元,占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的19.31%,其中违规收费金额600余万元。
  1988—2007年,不定期举办收费员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2100余人次。
  第三节 价格监督检查
  一、专业物价检查
  市场价格检查 1984年,县物价、工商、税务、工业、商业、供销等主管部门组成物价检查团,主要对百货、副食、饭店、五金、调料、粮油供应、果品工业展销门市部及生猪收购价格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商品价格200余种。1988年,对“涨价风”和“抢购风”中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40个。1992年起,随着商品价格不断放开,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转向以服务为主,将价格政策宣传放在首位,当年印发价格政策手册305份。1994年,为抑制肉、蛋、菜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重点对集贸市场肉、蛋、菜价格及各种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乱涨价、乱收费、乱摊派以及扰乱市场、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1996年,重点开展劳动、卫生、农机、交通等收费专项检查,共计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和国营、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420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1起。同时,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全区评出市级“双信”单位1个,区级“双信”单位23个。1997年,对“米袋子、菜篮子”的市场价格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检查个体工商户400家。同年,狠刹柴油涨价风,对辖区58个加油站进行普查,查处违法金额5万元。2006年,开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为内容的价格执法活动,组织12家商场召开商业价格欺诈提醒会议,检查经营单位340个。2007年,对洪家楼地区主要干道繁华地段进行“拉网式”物价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250个。
  1984—2007年,区物价检查所在坚持不定期开展日常性价格检查的同时,在重大节日期间对群众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配合政府重大价格政策调整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群众举报对商品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价格检查 1987年,开展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检查。检查重点是国家规定化肥出厂价格执行情况,供销社系统调拨价格和国家规定零售价格执行情况,共检查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83家。1988年5月,开展工业生产资料最高限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汽油、柴油价格执行情况,共检查单位8家。1989年7月,开展棉花供应价格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区棉麻公司及所属棉花加工厂、各乡镇供销社棉花收购站,检查重点是棉花收购过程中以次充好、抬级抬价、乱收费用、掺杂使假等价格违法行为,共检查单位10家。1991年,配合治理“三乱”,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育、医疗、工商、邮电等单位。1996年,开展农村用电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村用电搭车收费问题。1997年5月—11月,开展卫生、教育、公安、计生收费情况专项检查。1998—1999年,重点加强对教育、卫生、建设等系统涉农收费项目的检查。2000年,开展石油、医疗、土管、教育、公安收费专项检查。2001年,开展交通、房管、农机等价格专项检查。2002年,开展计生、卫生、教育、自来水价格专项检查。2003年防控“非典”期间,对防“非典”相关物资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共接到举报56起,检查单位及个体户295个,立案处理28起,收缴罚没款8.5万元,为稳定市场物价起到了重要作用,区物价检查所被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2004年,济南市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由章丘市物价局检查组对历城区民政、房管、计生、通信、卫生5个部门的收费价格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6年,开展以“七进”(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重点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并重点对化肥、农药、农业用水、农村用电等农业生产性收费进行专项检查。2007年,重点对化肥价格、成品油价格、农村建房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专项检查。11月,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价金额20余万元。
  1988—1996年,每年春耕备播期间,进行农用生产资料、涉农收费价格检查。1996年后,随着价格逐步放开及农用生产资料供求关系变化,改为间断性检查。1988—1993年,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农用柴油、化肥、农药、种子、地膜及农机服务价格。1994年后,增加农村计划生育、结婚登记、殡葬收费、农民建房等收费项目。
  二、物价大检查
  物价大检查工作,一般从每年10月开始到次年1月结束。1986年,检查重点是:国家定购和计划收购与调拨的粮食、棉花、油料、烟叶、蚕茧等农副产品价格,有无压价、提级提价;农药、农机、化肥和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有无平价转议价牟取暴利;计划内钢材、生铁、木材、水泥等工业资料生产资料价格,有无计划内转计划外销售或不按规定进行串换;国家定价(包括浮动价格)的紧俏日用品价格等。1987年,检查重点是大宗副食品(肉、蛋、鱼、菜、米等)价格,紧俏日用消费品(卷烟、粮食、彩电、西药等)价格,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钢材、有色金属化纤等)价格,交通、邮电、医疗卫生等重要收费标准,以及对市场价格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1988年,检查重点是各类经营单位钻“双轨制”价格空子转手倒卖铜、铝等重要生产资料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的行为。1989年,物价大检查围绕稳定经济、稳定市场、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与安定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同时检查煤炭、议价粮油及交通、运输、中小学杂费等价格,以及已颁发收费许可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1990年,检查重点是电力、煤炭、棉花价格及医疗、环保、交通、劳动等部门收费、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消费品价格。1991年,检查重点是群众反映较多的教育、医疗、公安、交通管理、土地、城建、劳动等部门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棉花收购、供应、调拨、销售价格及国家价格标准执行情况,农用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1992年,检查重点是国家管理的生产资料以及生活资料价格执行情况,企业定价权落实情况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1993年,检查重点是农资、土地管理、环保、电力等部门和行业的价格及收费执行情况。1994年,为整顿经济秩序,遏制市场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问题,开展了两次物价大检查。检查重点是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特别是粮食、食用油、肉、蛋、菜等副食品价格执行价格监审情况,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执行情况,国家计委、财政部及地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落实情况。1995年,检查重点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擅自出台调价项目的情况,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废止的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居民生活必需品最高限价和执行价格监审规定情况,棉花经营企业执行国家价格情况。1996年,检查范围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检查重点是粮食、食用油、居民生活必需品执行价格监审规定情况,中小学收费、医疗收费及药材价格执行情况;汽车维修行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居民燃料、房租、邮电等价格和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1997年,检查重点是中小学收费和医疗卫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农村电价、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等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收费执行情况。1998年,大多数商品价格已放开,一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结束。2000年,区物价检查所被评为“全省规范化检查所”。2001年,被授予“全国规范化检查所”称号。截至2007年,共检查各类价格执行单位31000个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12起,违价金额899万元,收缴罚没款719.52万元,退还消费者215.87万元。
  第四节 产品成本调查
  1984年起,县物价局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是年,选择调查点4个,对小麦、大白菜、玉米、红薯干生产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调查。1985年,将生猪、山楂、核桃成本及收益纳入调查范围,调查点由4个增加到8个。1987年年初,调查发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使农产品成本呈上升趋势,由于农产品比价不合理,部分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调查人员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物价局写出报告,建议对这一情况进行纠正。1988年,增加对鸡蛋、棉花、大豆、稻谷等品种的调查。1989年,在完成汇总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个品种都写出了详细的分析报告,特别是对产量、产值、生产成本及收益等主要指标,利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找出了其增、减变化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1991年,重点开展蛋鸡、鸡饲料和部分副食品成本的专题调研。年底,对棉花、大棚西红柿、陆地黄瓜等7个调查品种进行全面汇总,写出有情况、有分析的调查材料16篇,其中3篇被省市级刊物采用。1993年,建立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跟踪监测制度:每5天向省市物价局及有关部门报一次市场价格情况;如情况异常,随时报告。截至1994年年底,共报送价格报表60余份,分析资料30余份。1996年,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民购买农资情况调查,尤其是加大农业购肥、用肥高峰期化肥价格监测力度;完成芸豆、茄子、菜花、豆角等6种蔬菜的生产成本及效益分析;监测86种农副产品价格,写出市场调查分析材料12篇,提出控制副食品市场价格的建议8条;完成24个品种成本调查任务,写出农本调查报告11篇,提出发展农业生产建议20条。1997年,完成调查品种24个,写出调查报告11篇。
  2000年,对农户种植结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呈下降态势,蔬菜播种面积呈上升趋势。2001年,按照市物价局“优化样本设置,确保调查数据的代表性”的要求,重新审定和调整部分农调点,并对记账户制定《记账规则》和《先进调查户评比办法》。2002年,建立农产品调查资料向农调户反馈制度。2003年,建立健全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档案库,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情况”“农资购买情况”“农户收支情况调查”4个专项调查及19个调查品种的成本调查和直报工作,报送分析资料35份,提出农产品价格方面信息59条。2004年,对所有农产品调查户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除完成4项专题调查外,还完成“农户售粮调查”“2004年小麦产销及播种面积调查”“2004年农民收支预测专题调查”“化肥生产成本调查”4个专题调查;完成小麦、玉米、棉花成本收益预测;完成奶牛、散养生猪、规模饲养生猪、蛋鸡成本收益情况汇总上报及黄瓜、西红柿等7种蔬菜品种生产成本的常规调查报表。2005年,完成调查报告39篇。2006年,把产品价格下乡、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重点,及时开展了农户种植意向、收支情况、存粮情况、售粮情况、农户农资购买情况5个方面的专题调查,完成小麦、鸡蛋、生猪等20个品种生产成本的常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43篇。2007年,全区有定点调查品种20个,专项调查任务5个,调查点涉及8个镇13个自然村、37个调查户。是年,对23个品种的生产成本及效益情况进行常规调查,完成小麦成本预测调查,写出调查报告16篇。截至2007年,共上报农产品成本调查报告和专题调查材料500余篇,提出反映农业生产、农产品价格方面建议900余条,区物价局连续19年被评为全省物价系统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3次被评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集体。
  第五节 价格监测
  1995年起,区物价局开展价格监测工作,监测重点是主要农产品副食品价格,每半月填报一次《济南市主要农产品副食品价格监测表》。1995—1997年,监测品种包括肉禽蛋类、水产海味类、粮油及相关制品、蔬菜类、干果类、调味咸菜类、其他类(絮棉、鸡饲料)等8类65种。1998年2月,监测品种调整为粮油及相关制品、肉禽蛋奶类、水产品类、鲜菜类、干鲜果品类、其他6大类。2003年,加强防控“非典”期间药品、药械价格监测,共报送药品监测品种47种。2004年1月,上报济南市的价格监测表增加“涉农产品价格和涉农收费监测表”“粮食价格监测表”两种月报表。2005年1月,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设立国家定点价格监测点15个、备用监测点7个,对粮、棉、油及生产资料等268个品种进行价格监测。禽流感期间,加强对鸡蛋、活鸡及其相关产品价格的监测。是年,上报信息56条,其中被省、市政府采用28条。2006年,对粮油等农副产品价格,尿素、化肥等主要农资市场价格及钢材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共监测品种286个,上报价格监测材料43篇,其中,被国家采用3篇、省市政府采用3篇、区委区政府采用9篇。2007年,建立监测点单位动态备案制度。4月底,针对生猪、猪肉、食用油、粮食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的情况,扩大价格监测品种,增加监测点和监测品种价格的自采量,开展临时价格监测,对生猪、猪肉、食用油、粮食价格及副食品价格进行超常规监测,改月报、旬报、周报为日报。全年形成价格监测报告39篇,其中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7篇、省政府采用7篇、市政府采用17篇。
  第六节 价格认证
  1992年起,区价格信息中心开展价格认证业务,主要业务是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过期、无主物价格评估,破产、合并、转让、租赁等企业资产价格评估及交通肇事车辆的价格评估。2002年3月,历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成立,在所属行政区内,具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一级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务的价格鉴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价格纠纷调解的资质。中心在承担本辖区内刑事案件价格认证任务外,还承担着鲍山公安分局、公交公安分局一部分刑事案件价格鉴定任务。2005年10月起,承担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的刑事案件价格鉴定任务。截至2007年年底,认证中心共完成价格鉴证案件7853件,鉴证总价值6795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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