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业务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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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7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统计业务改革
分类号: F299.22
页数: 2
页码: 356-35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间,统计业务改革工作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济南市 历城区 统计业务

内容

1986年,统计业务主要有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汇总和分析,统计报表主要有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统计表,统计数据主要涉及农业和县以上工业、商贸、建筑业企业。1991年,改革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在农村基层统计中推行“一套表”制度,内容涉及农、林、牧、副、渔生产及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农村社会、科技、文教卫生等各个方面,并层层上报。1992年,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报表增加工业经济效益指标及建筑、批发零售、服务等行业财务指标。1993年,推行国家新统计报表制度,由基层表和各专业综合表组成,基层表由基层报表单位填写,综合表由计算机超级汇总形成。1994年,统计调查方法由以全面调查为主,改为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并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等为补充,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一套表”的统计内容保留,搜集资料的方式由按单位性质布置改为按专业内容分别进行统计调查。1996年,区内五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按资质等级纳入建筑业统计范围。同年起,区统计局负责全区各部门、乡镇全方位目标(经济部分)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工作,每年写出考核报告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1998年起,工业、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按规模进行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纳入日常统计报表范围,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商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商业企业和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实行定期报表制度;对达不到规模以上的工业、商业和餐饮服务业企业定期抽样调查,并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部规模以下企业数据。200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一套表”统计制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行抽样调查,农民收入、粮食产量、畜牧业、蔬菜生产、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实施“多目标”抽样调查。2004年1月1日起,年度、季度GDP核算由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改为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年末不再公布当年的预计数;月度GDP数字,原则上不再对外公布。2004年,实行在地统计制度,驻区市属及市属以上工商企业纳入历城区统计范围。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范围,调整为只统计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2007年起,在相关专业实行网上直报统计表,上报的定期报表和年报统计表主要有农村统计表、工业统计表、建筑业统计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统计表、对外贸易统计表、劳动工资统计表及综合平衡统计表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均基本实现网上直报统计表。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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