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金融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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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7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金融监管
分类号: F832.752
页数: 2
页码: 347-3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5年至2007年间,金融机构管理、金融业务管理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金融监管

内容

一、金融机构管理
  1985年,县内有中国农业银行历城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历城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历城县支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历城县支公司等各级金融机构25个。1986年5月20日,县邮政局恢复办理邮政储蓄业务。同年6月,恢复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历城县支行,履行对辖区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监管职能。7月1日,县人民银行正式对外办公。1987年5月,区划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历城县支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简称区人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郊区办事处和中国工商银行历城县支行合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区人行本着服务经济、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金融机构的发展按照“新建按计划,申报按程序,初审按条件”进行申报审批,对金融机构的设立、迁址、更名、撤并或移交等均进行实地考察,对机构的地理位置、周围的经济状况和业务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研究,慎重提出初审意见,对辖区金融机构按时进行年检。1988年10月,济南市历城区黄台城市信用合作社成立。1989年,区人行按照“农行不进城,工行、建行、城市信用社不下乡”的要求进行金融机构布局管理。1990年9月,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历城分理处成立。同年12月31日,升格更名为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历城办事处。1992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城支局成立。1994年,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历城区设立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展业证券营业部。同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与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设,组建成立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隶属于区农行。10月,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历城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济南市历城支行。1995年,区人行按照市人行“总量控制,从严审批,建管并重,优生优育”的要求开展金融机构初审工作。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发展到226个。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寿险分业经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支公司成立。同年10月,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区农行正式脱离隶属关系。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济南市商业银行在辖区内先后设立6家支行,分别是高新支行、洪楼支行、历城支行、电厂支行、城东支行、东环支行、大桥路支行、济钢支行。1999年,按照“积极、稳妥、防风险”的原则,完成了辖区农行、农信社机构撤并任务,共撤并储蓄代办机构185家。2000年1月,由工商银行历下支行东郊办事处和历城区支行部分营业网点组建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济南东郊支行。2001年5月,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展业证券营业部改组更名为齐鲁证券济南山大路证券营业部。2001年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历城区支行撤销,辖区金融机构管理职能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至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济南市商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齐鲁证券、海通证券等在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辖区内共有各类各级金融机构(网点)300多个。
  二、金融业务管理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历城县支行成立后,逐步建立健全金融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和年度巡检制度等金融管理制度,在对辖区金融系统国库、会计核算、银行账户、结算、利率、外汇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普遍稽核的同时,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突出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有效开展专项稽核与稽核再监督工作。1989年,开展以调整贷款机构和贷款投向为重点的5项稽核,查处不合规贷款17笔222.7万元,不合规存款771万元。1990年,为控制银行间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企业多头开户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将企业集资纳入人民银行计划管理,乱集资现象基本消除。在各专业银行重点开展逾期贷款清理工作,全年清理逾期贷款2248万元。1991年6月至1992年6月,全区金融系统开展“教育、清理、整顿队伍”活动。1993年,按照中央6号文件要求,执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从严控制总量,优化市场,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针,彻底清理各金融机构的违章拆借资金,制止社会乱集资的现象,制止变相提高利率问题,对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进行处理,对新的账户进行规范化管理,企业单位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多头提现等扰乱金融秩序的现象得到控制。对60个金融机构进行了17项稽核,共查处不合规存款1049.1万元,不合规贷款3396.23万元,不合规存款账户905户。加强利率管理、结算管理,成立历城区结算举报咨询中心、历城区利率政策举报中心,制定金融机构监管联络员制度。1994年,加强业务人员技能培训,参加市行9个专业的百分评比,获7项第一名。创办历城区金融信息网,与全国多个单位建立了信息协作关系。开展稽核再监督工作,对27个金融机构16项业务进行合法性检查,查出违规金额2203.6万元。
  1995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贷款证制度,全年审核“贷款证”1100本,发放504本。1996年,对非法提高利率和违规开办存款开展专项检查,共查出9类14个方面的问题,涉及单位10个,违规金额68224万元;组织开展结算专项检查,查出4大类问题,违规结算800余笔;对区各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查出不合格账户23户。1998年,完成稽核检查18项,查出违规金额93133万元。组织力量对辖区保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查出的保险资金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保险费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1999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区人行制定落实了“金融监管责任书”和“金融监管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对辖区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全面清理。2000年,重点落实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呆、坏账核销政策,共剥离不良资产46893万元。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撤销,辖区金融监管工作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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