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政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97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水政监察
分类号: TV882.1
页数: 2
页码: 255-25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黄河水政监察发展情况。
关键词: 黄河治理 水政监察 历城区

内容

1991年3月11日,历城黄河水政监察大队成立。主要职责:按照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的水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同年8月5日,华山镇埝头村村民马某某、刘某某、孟某某3人,分别在桩号为43+050米、43+400米、43+600米处河道内,违章建房各1间。水政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联系黄河派出所,与派出所警察联合进入现场调查,掌握事实证据,对3名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指出河道内违章建房对造成汛期行洪障碍的危害和应负的法律责任。3名当事人当场承认错误并表示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于15日内拆除所建房屋,恢复河道工程原貌。2003年5月30日,黄河防汛总指挥部下达黄河河道行洪障碍清除令,限6月30日前完成清除任务。黄河河务局领导经过现场调查,确定清障区域,与华山镇、遥墙镇政府领导商定清障方案,派出人员对华山镇、遥墙镇清障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华山镇、遥墙镇各组织100余人的基干民兵清障突击队,镇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组织指挥,历时19天,河道内违章阻水片林全被清除。至2007年,累计处理违法事件150余起。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济南市历城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