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9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分类号: S157
页数: 1
页码: 2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7—2007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水土保持 监督管理 历城区

内容

1987年,区政府下发《历城区水土保持试行规定》,要求在辖区内开矿、采石、烧窑、修路或开展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必须制定防治水土流失实施方案,对已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1990年8月,区水务局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1991年6月起,全区开展水土保持监察执法工作,严查水土保持违法事件,纠正处理违法事件20余起。1993年8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对辖区内造成水土流失单位的检查。1995年3月,下发《历城区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制定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和措施。同年,区水利局被省水利厅评为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试点先进单位。1996年后,水保管理开始与发展生态农业相结合,对各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园区、开展植树造林、建设蓄水工程等措施,引导当地居民改变传统采石、烧窑等发展方式,发展生态循环经济,造福后代。至2007年,水保违法事件发生率大大降低。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济南市历城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