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业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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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9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林业执法
分类号: F326.275.2
页数: 2
页码: 222-2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自1986年至2007年县林业局设林政股、林业站、种苗站、森保站,负责金县林业行政执法、承办山东省及济南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月活动开幕式等执法工作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林业管理 林业执法

内容

1986年,县林业局设林政股、林业站、种苗站、森保站,负责金县林业行政执法。1988年,区林业局设立林业公安科和柳埠林场派出所,依法对林业资源予以监督管理。实行限额采伐审批制度,征收育林基金。1989年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每年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期间进行宣传。1994—1995年,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23起。1998年6月28日,承办山东省及济南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月活动开幕式,之后,每年4月和11月定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月”,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2000年,对驯养和经营野生动物专业户进行规范整顿。同年10月,区政府制定《济南市历城区封山育林管理办法》。2005年,林业公安科、森保站联合执法,对南部山区市场、饭店进行检查,查处非法收购运输青蛙案件2起。同年,区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先进单位。至2007年,共查处违法案件700多起。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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