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路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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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86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路政管理
分类号: U418.2
页数: 2
页码: 152-15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90年至2007年路政管理工作的简介。
关键词: 历城区 交通管理 路政

内容

1990年以前,路政管理工作由区公路站路工股分管养护的人员兼管,各工班长为兼职路政员,有专职路政员1人,配备三轮摩托车1辆。在路政管理中,统一使用省交通厅发放的赔(罚)票证。1990年,区公路站成立路政科,有专职路政人员4人,兼职路政人员10人。1993年,由市公路局统一配备路政巡查专用车1辆、摄像机1部、照相机1架。1994年,为保护路权成立公路巡回法庭,与各乡镇地方道路养护所配合,对国、省、县道进行巡查,有专职路政人员8人。2002年7月开始,由区交通局所属区县乡道路养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区公路局负责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2002年年底,根椐省交通厅规定成立超限运输检查站。2003年,配备路政专用车辆4辆,专职路政人员12人,超限运输检查站人员12人;同时,购置数码照相机4部、摄像机1部,路政科配备专用微机,路政内业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1998年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为依据,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公路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针对违章建筑、公路集市贸易市场、穿村路段“三大难”和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路政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侵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理的“钉子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持每天上路巡查,特别是加强雨雪天的巡查,对路政事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设立路政事案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侵犯路产的行为,维护了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畅通。1991—2003年,路政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2004年,路政巡查3.7万公里,清除路障2.1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244起,路赔回收165.9万元。2005年,路政巡查3.75万公里,清除路障1.95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120起,路赔回收162万元。2006年,路政巡查5.5万公里,清除路障1.75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240起,路赔回收203.75万元。2007年,路政巡查9.1万公里,清除路障1.6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82起,路赔回收204.64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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