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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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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86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631.5
页数:
6
页码:
151-156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运政管理、规费征收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济南历城区
交通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公路养护
一、养护机构
1986年,国道、省道、县乡道的养护由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境内设18个养路工班。1988年,组建7个公路养护分站和2个养护队。1991年,组建高而、彩石公路养护所。1992年,组建唐王公路养护所。1994年,养路工班改称分站,组建郭店、仲宫、大王3个养护工区,辖18个分站、3个养护所。1998年2月,区公路局成立县乡道路养护科,负责县乡道路养护工作;成立干线公路专职养护队2个,撤销3个养护工区。2002年7月,县乡公路管理划归区交通局直接负责,成立区县乡道路养护管理办公室,下设唐王、王闸、彩石、高而4个县乡公路养护所。2006年7月,区政府下发《历城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和《历城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明确县、乡公路由镇负责养护,村级公路由村负责养护,区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之后,各镇相继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配备3人~5人的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农村公路管护。2007年,区公路局下设鸡山、十里堡、云河、刘家峪4个干线公路站,有正式养路工30人。
二、养护范围
1986年,养护里程423.5公里。2002—2007年,区公路局列养国、省道里程89.223公里。其中,国道309线513K+152米~527K+895米,省道102线11K+074米~24K+787米、103线11K+900米~40K+733米,达到一级路标准;省道327线165K+400米~197K+334米,达到二级路标准。区交通局指导各镇养护县乡公路470.5公里,其中县级公路194.5公里、乡级公路276公里,全部达等级公路标准。
三、养护机械
2005年以前,主要机械有2台压路机及铣刨机、割草机、割缝机等简陋机具。2005年,对国道309线的养护,投资102.3万元,购置扫路车1辆和洒水车2辆;对省道102线、103线的养护,投资153.4万元,购置扫路车和洒水车各1辆。
四、养护方式
公路养护早期实行专业养护与民工养护相结合的制度,以养护小修为主。2005年,按照“事企分开,管养分开”的基本思路,改革养护体制,成立济南金天舜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等实行公开招标。同年,对国道、省道实行分类保洁。国道309线、省道102线为一类保洁路线,以清扫车清扫为主,人工找补和拣拾为辅,洒水车采取高压清洗和洒水降尘方式作业。省道103线、327线为二类保洁路线,配置保洁设备的路段采用机械保洁和人工保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余路段采取人工保洁的方式进行,保洁人员进行全幅保洁作业。
五、公路绿化
1986年始,每年对国道空白地段进行绿化。1995年8月,全面实施国道104线历城段文明样板路的建设工程,空白路肩全部绿化;11月20日,通过交通部公路司的检查验收。1998年,省道103线栽植桧柏、桧柏球2500余株,柏球树苗800余株。2000年2月,区公路局对省道103线仲宫至柳埠李家塘按照GBM样板路标准进行绿化美化。由省林业厅设计,沿线绿化设3个风景点:22k+200~22k+600栽植紫叶李和枝柏,22k+600~23k栽植洒金柏、花柏球、冬青球,27k+300~27k+700栽植小叶红柏和小龙杯、贴杆海棠。全线共栽植树木2.4万多株,换土方1.5万立方米,整修路肩边坡1760立方米。2002年,对省道327线按照GBM文明样板路标准规划设计,对两侧边沟、平交道口、护坡等进行全面治理、绿化美化,共建成7个特色风景点,绿化面积17895平方米。绿化公路两侧路肩31.8公里,栽植紫叶李、桧柏、冬青等花木1.2万株;省道103线绿化补植小叶女贞苗木25535株,新植苗木2281株。2003年,绿化区内主要干线公路,共栽植桧柏、桧柏球、蜀桧等4500余株,毛白棕1000株,五叶地锦43200株。2004年,补植桧柏780株、桧柏球156株。2005年,省道103线种植各类苗木12.2万株,种植草皮4.3万平方米。省道103线、327线3处劈山荒坡种植各类苗木2593余株,爬山虎1100余株,沿线补植桧柏521株,桧柏球652株,火炬树6513株。2006年,省道103线种植各类苗木21279株;省道327线栽植百日红4853株,冬青200余株,补植桧柏478株;省道103线在沿线桧柏球之间栽植百日红1700余株,补植桧柏405株、桧柏球510株,火炬1007株。2007年,省道103线补植桧柏、桧柏球1196株,百日红2967余株,月季2338株,种植杨树及各种果树509株;省道327线补植桧柏384株,百日红2050株,景点补植红叶桃76株。
第二节 路政管理
1990年以前,路政管理工作由区公路站路工股分管养护的人员兼管,各工班长为兼职路政员,有专职路政员1人,配备三轮摩托车1辆。在路政管理中,统一使用省交通厅发放的赔(罚)票证。1990年,区公路站成立路政科,有专职路政人员4人,兼职路政人员10人。1993年,由市公路局统一配备路政巡查专用车1辆、摄像机1部、照相机1架。1994年,为保护路权成立公路巡回法庭,与各乡镇地方道路养护所配合,对国、省、县道进行巡查,有专职路政人员8人。2002年7月开始,由区交通局所属区县乡道路养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区公路局负责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2002年年底,根椐省交通厅规定成立超限运输检查站。2003年,配备路政专用车辆4辆,专职路政人员12人,超限运输检查站人员12人;同时,购置数码照相机4部、摄像机1部,路政科配备专用微机,路政内业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1998年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为依据,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公路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针对违章建筑、公路集市贸易市场、穿村路段“三大难”和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路政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侵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理的“钉子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持每天上路巡查,特别是加强雨雪天的巡查,对路政事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设立路政事案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侵犯路产的行为,维护了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畅通。1991—2003年,路政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2004年,路政巡查3.7万公里,清除路障2.1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244起,路赔回收165.9万元。2005年,路政巡查3.75万公里,清除路障1.95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120起,路赔回收162万元。2006年,路政巡查5.5万公里,清除路障1.75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240起,路赔回收203.75万元。2007年,路政巡查9.1万公里,清除路障1.6万立方米,处理侵犯公路产权案件82起,路赔回收204.64万元。
第三节 运政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86年,县运输管理所下设交通管理所14个,对道路运输行业实行县、镇分级管理。1990年4月,接管大王交通管理所。1993年1月,组建董家交通管理所。1996年4月,组建桑梓店交通管理所。2000年5月,因行政区划调整,党家庄、十六里河、大桥、桑梓店交通管理所划归市交通局管理。2006年12月,孙村交通管理所划归高新区代管。2007年11月,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港沟建材基地驻站管理办公室成立,并通过省交通厅验收。
二、年度审验
1989年起,每年4月—6月对全区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审验内容包括运输业户的经营资质、开业技术条件、营运证件、票据、路单的使用、各项规费缴纳,新增、过户、更新、报停手续,运价执行,定期强制车辆维护,车辆技术状况,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手续,驾驶员资质等。2006年7月,区运管所集中开展2006年道路运输查(审)验及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工作。按照全国统一要求,此次年度审验工作与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一并进行,首次现场采集车辆照片。
三、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
2001年5月,取消道路化学危险品个体运输,整合、集约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175辆、从业人员316人,组建化学危险品运输公司6家。2005年,实行化学危险品运输专业分类管理,整合组建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9家,分别为特种气体运输、易燃易爆气体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易腐蚀物品运输、易燃物品运输、钢水运输等,共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176辆、载重1271.5吨,从业人员428人。2007年12月,取缔一家钢水危险品运输企业。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2006年9月,正式把辖区内5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由区车管所转入区交通局管理。5所驾校共拥有教练车197辆,其中,大车10辆、小车187辆。
五、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
1987年3月,县交通局根据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和国家经委制定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汽车维修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对2家大修厂、3家小修厂和8家专项修理厂稽核颁发市交通局汽车维修生产许可证。1989年,根据《济南市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规定》,将摩托车修理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纳入管理范围;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统一结算凭证、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验表格、统一维修合格证,使3家大修企业、10家小修企业和21家专项修理企业做到规范化服务,提高了维修质量。1992年3月,根据交通部13号令和省交通厅《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对2200多辆汽车进行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并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和视情修理的维修制度。同年2月,在汽车维修行业推行合同化管理,将经营管理纳入合同化管理轨道,进一步规范了承修方与托修方的行为。1993年,全省交通系统汽车维修合同管理现场会在历城区召开,推广区交通局的经验。1995年3月,区交通局投资90万元,建成现代化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辖区汽车进行定期综合性能检测,结束了靠人工检测的历史。是年,检验营运性运输车辆3100多辆,车辆平均等级由1992年的1.8级提高到1.43级。1996年4月,成立历城区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所,专职负责全区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管理等工作。2007年,全区共有机动车维修企业448家,其中,一类维修企业3家、二类141家、三类275家,从业人员近万人。区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所成立后,连年被评为“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先进单位”;先后获省级“巾帼文明岗”“模范职工小家”“青年文明号”“杰出青年文明号”等荣誉;2005年,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2007年2月,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六、交通稽查及超限超载治理
1996年以前,驻镇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对运管费、养路费、营运证等进行检查。1996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区交通稽查站,全省编号为“001”号。该站北临济南黄河公路大桥,南靠济青高速公路零点立交桥,是从国道104线进出济南市的必经之站。具体承担全区运政稽查、路政稽查、规费征收稽查、委托代查、监督检查和治理公路“三乱”等六项职能,是区交通局委托派出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建站之初,全站有执法人员14人。1999年5月,该站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2001年10月,被评为“全国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2001年年底,全站共有执法人员31人,下设2个中队、1个办公室。2004年6月起,按照全国统一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部署要求,区交通稽查站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加大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尤其是绕行农村道路的路检路查和教育处罚力度。2007年,省政府批准区交通稽查站为超限运输Ⅰ类B型检测站。截至2007年,车辆超限超载率由80%左右降低到不足10%,恶性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通行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七、交通物流管理
2001年12月,区交通局编制完成全区物流业建设发展站场规划。2002年5月,设立区交通局驻大桥路货运站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货运的政策法规,负责站场内货运经营业户开、停业手续的审核、报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处理运输纠纷等。截至2007年年底,全区共审批物流企业53家、运输服务企业137家。
八、海事执法管理
2002年12月,设立历城区地方海事处,负责行政区域内内河、湖泊、水库等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2003年起,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水路运输及水上安全管理的标准要求,指导、协助区内浮桥、水库和塘坝等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定期对浮桥、游船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在汛期、凌汛期,加强对浮桥的安全监管,提高水上交通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截至2007年,境内未发生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九、专项整治
1994年起,每年开展“道路运输管理年”和客货运输市场秩序整顿活动,清理整顿驻地经营机构、审核货运企业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运输质量和技术业务规范,整顿货运出租市场、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规范化管理,清理搬家运输、打击非法经营,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2005年7月1日至9月底,由区交通局牵头,区城管、交警、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联合集中开展执法行动20余次,共查处违章车辆620辆,补罚费款35万元,区内货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2006年后,进一步加强客运出租行业管理,多次对南部山区、机场周边的“黑出租”进行整治。2006年12月10日至2007年1月31日,联合工商部门对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共取缔以倒卖生源方式非法获利的招生专业户1家,查处以他人名称进行招生活动的代办点10余处,以虚假信息欺骗学员的案件3例。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区内搬家运输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第四节 规费征收
1979年起,拖拉机及汽车养路费由县公路站征收,配备专职征收人员4人。1985年,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由县交通局征收。1987年,拖拉机及其他车辆(不含汽车)公路养护费由车籍所在地交通管理所征收。1987—1997年,客运基金由区运输管理所征收。1990年,开征货运基金,由各交通管理所征收。同年9月,汽车养路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吨位160元。1992年,养路费征收开始使用计算机办公。1994年7月,汽车养路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吨位190元。1996年开始,区公路管理局对辖区内汽车征收铁路道口安全费,拖拉机及其他车辆铁路道口安全费由交通局征收。同年,开征路港费(不含汽车),由各交通管理所征收。1998年,停止征收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费。2001年1月,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2004年,共有专职征收人员15人,配备征收专用车1辆,机动车1辆,征收工作纳入正规化、规范化目标管理。2005年1月,车辆购置税交由国税部门直接征管。2006年11月,交通部门所有业务点实现计算机联网征费。2007年,征收人员增加至18人。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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