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家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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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乡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165
颗粒名称: 闫家村
分类号: K295.2
页数: 2
页码: 389-3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商河县怀仁镇闫家村村庄概况、村民经济、村政任职、村民生活等情况。
关键词: 商河县 怀仁镇 闫家村

内容

村庄概况
  闫家村位于怀仁镇政府正南方向3公里处。东与河东杨村相邻,西靠大沙河,北与洼李村接壤。全村占地1400余亩,其中耕地926亩,苇塘15亩,旧沙河滩70亩,村庄占地400余亩。2010年,全村共有152户,总人口580人,有闫、孙、杨、王、吴5个姓氏,均为汉族,其中闫氏人口最多。
  据记载,明朝洪武年间,闫氏母子3人由河北省新城县白沟河迁入大沙河以东定居,开垦荒田,由于兵荒马乱,又迁移到别处,后来又回到该村定居,以姓氏命村名。孙、吴、杨3姓在解放前由吴家庵迁入。王姓由张坊乡王辛村迁入。1956年3月,德平县撤销,该村随原建制隶属商河县怀仁区。
  1977年以来,该村多次被地(市)、县、镇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被评为“先进民兵连”。1986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1995年,被评为商河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村民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该村土地零散,盐碱地较多,沙河故道地势低洼,亩产粮食不足80公斤。1950年后,通过打砖井、修沟渠,压沙盖碱,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1982年以后,全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支部结合该村实际,搞农田基本建设,将全村所有耕地改造成稳产、高产田。1990年后,粮食亩产量突破双千斤。
  1996年,村里相继办起家庭豆腐皮加工厂、蛋糕店及肉食加工等副业,还有棉布、百货批发零售等。另有占地十余亩的建材厂和占地近十亩的养殖小区,从业人员几十人,实现总产值数十万元,利税万元。村里还种植有15亩的青提和黑提葡萄,由于紧靠大沙河,还盛产西瓜。杨树林30亩,植被面积1100亩,覆盖率78%。该村交通便利,村内3条街道已硬化,柏油路通往四周村庄,东与胡怀路相接。2010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8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3000余元。
  村政任职
  1932年4月,闫新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是该村第一名党员。1939年,德平县怀仁区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建立闫家村农民协会,之后村农救会、村民联防队、武装队等相继成立。解放战争时期,全村有10余名青年参军参战。闫承信在朝鲜牺牲。1956年,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闫承太任社长,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设立闫家生产大队,闫树彬任大队长,下设4个生产小队。1967年1月,成立闫家村革命委员会,闫乃昌任主任,闫乃阁任副主任。1962-1965年,孙世永任村党支部书记。1965-1973年,闫承太任村党支部书记,闫承波任副书记。1984年10月,建立闫家村村民委员会,闫承达任主任,有委员3人,下设4个居民小组。1973年,闫承波任村党支部书记。
  文化教育
  新中国成立前,该村文化教育落后,学龄儿童入学率不足25%。1950年后,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村小学4次迁址,先后投入8万元对学校进行了修缮、改造和扩建。1997年,学校实现校舍、课桌凳、操场、院墙、大门、厕所六配套,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全村先后有10多名学生考入全日制大学本科院校,有硕士研究生3名。
  村民生活
  新中国成立前,年人均粮食不足50公斤,人均纯收入不足20元。1978年,人均粮食200公斤,人均纯收入200元。1982年,全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2000年,人均纯收入2650元,人均年末存款金额1800元,大多数村民住上砖石结构的瓦房,全村拥有各种机动车80多辆,程控电话80多部,电视机100多台。2005年后,全村砖石结构住房达98%,无危房,有各种机动车100多辆,其中轿车5辆,面包车10多辆,大型收割机3台,电脑30多台,彩色电视、通讯工具基本普及。
  村庄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村内没有一条正规的街道,大多数房屋是土坯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平方米。1973年2月,村里对宅基、住房、街道实行统一规划。1982年秋,安装50千伏变压器1台,全村户户通电。1995年,程控电话开通,全村100余户先后安装了电话。1996年秋,通有线电视,全村80%的家庭安装了有线电视。2001年5月,投资10万元,对村前街进行硬化,总长420米。2002年,村柏油路至怀仁北路通车。2003年,村后街、东街柏油路通车,总长600米。2008年,全村通上自来水,并安装了高标准路灯。
  人物
  阎常留 闫家村人。廪生。聪敏好学,工词曲,精乐理。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科,史进功以白银200两行贿主考,捐得小登科。阎常留闻此,径赴学院质问。主考自知有错,令人向阎常留登门道歉。
  清嘉庆四年(1799),德平县旱灾歉收,民众衣食无着。县知事叶芳不恤民情,每亩地加收漕米,并要提前缴纳,县民怨声载道。杨橝与乡民相约,拒不完纳。叶芳以为阎常留在民众中享有声望,且与杨橝友善,请其劝导杨橝。杨橝闻此,表示愿仍依常年数完纳。同到县城后,阎常留先进县衙见叶芳,叶执意不允,反诬阎、杨聚众滋事。杨橝久等不见阎常留出,乃率众涌入大堂,一气之下将叶芳杀死。事变后,杨橝欲去济南投案自首,阎常留以为按清律杀知县要屠戮全县,独往无益,劝杨橝远走避难。杨走后,阎自请入狱。开庭时,观众如堵,阎常留意态自然,声言:“今年漕米涨码,民愤弥天,酿成此事,责任在我一人,与德平子民无关。”经三审并无异词,被押解入京。阎常留被斩后,邑人领尸还乡。出殡之日,全县各村均来代表会葬,众人无不挥泪哀恸!至今仍传有民谣:“阎常留是好汉,豁出一命救全县。”
  闫新生 1911年9月生,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怀仁区第一任区长,曾任德平区区长,禹城县教育科科长等职。1949年春随解放军渡江南下,在浙江康县任县委书记,后在浙江省工农速成中学、杭州教育学院等院校担任领导职务,1977年离休,1990年10月在杭州病逝。

知识出处

商河乡村志

《商河乡村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的是《商河乡村志》是我县史志部门继《商河年鉴(2007~2010)》、大型文化系列丛书《商河流长》之后的又一部力作,是我县第一部记载乡村历史的志书,她以行政村为基本编纂单位,较全面、系统、客观、翔实地记录了全县每个村庄的地理位置、村庄形成、家族变迁、人口状况、村落变化、村政沿革、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村计民生、人文轶事、民间艺术、经济特色等各个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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