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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四节 济南的丧葬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70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济南的丧葬习俗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5
页码:
1084-10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代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辛亥革命前后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建国前后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的情况。
关键词:
丧葬
习俗
济南市
内容
济南是中国古老的城市之一,长期以来,在封建主义制度的统治与束缚下,在丧葬习俗上,强调重殓厚葬、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襟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破家而葬、债子而偿、坟墓必择吉地等。这套丧葬形式上的繁文缛节,不仅给广大劳动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在精神上形成了沉重的桎梏。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对旧的丧葬习俗进行了重大改革,一套新的丧葬习俗逐渐形成。
现根据有关资料,对清代至今济南地区汉族的丧葬习俗做一概略介绍。
一、清代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
据清代道光十三年(1833年)《章丘县志》记载:人死之前,家人将其抬到屋里北面大哭,俗称“叫魂”;人始死,家人即穿孝服,将一桌子置于大门外,丧主绕桌左右各三周,哭喊归灵,俗称“指路”;人死后二日内,家人一起到庙中哭奠,第二天傍晚,家人再次上庙哭奠,俗称“上路”;第三次上庙称“送盘缠”;第七天、出殡之日均要修经;送葬至墓地后,即用土封盖棺椁,封好后,家人哭吊,此俗称“参灵”;埋葬后第三天,丧主要到坟地修墓、祭奠,家人围坟转三周,此俗称“圆坟”。
每年的元旦、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冬至、除夕,家人要在墓前摆供品祭奠。清明节前一天(寒食日)通常是摆鱼、菜祭奠;芒种后,用新小麦祭奠;农历十月初一,供百物祭奠。
二、辛亥革命前后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
根据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出版的《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辛亥革命前后的一个时期,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是:
人在弥留之际,即著内外寿衣。始死,孝子披发至院心,呼其亲而号日“上西南”,谓之“指路”。三声后,擘踊大痛,这是从古人升屋而号之礼。哭踊毕,用瓦罐盛米汁,赴土神庙,呼其亲而遍洒之,谓之“送汤”。三日后止。
报丧后,吊客络绎至,十余日方止,绅衿家有月余方止者。
丧期择定后,通知亲友,请其临丧。至时,用红笺书亲友名号榜于壁,谓之“挂榜”。凡有执事等物都要陈列出来。
开吊日,客至灵前,长号三声,谓之“举哀”。
出殡时,亲戚、挚友送“狮豹”(用花毯作身,木作首尾,一人裹于其中),开吊时列于大门左右。及启灵,“狮豹”先于灵前舞蹈。丧家预先备一千或两千钱置于灵几,“狮豹”舞蹈毕,卧于旁,从腹中出“小狮”讨得喜钱而去。间有用数人,假戏场衣冠,于“狮豹”舞毕,演戏一折,然后启灵。
发丧时,亲友着白衣冠相送。
坟是用砖砌作城门式,前安以门,谓之发碹。墓室砌作池形,上用木板或石板作盖,外用三合土筑之。三合土是用黍米汁和沙与土,干后比石头还坚硬,谓之“金顶坟”。
每年的清明节 前一天、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家人皆到墓前陈祭品展拜,给坟加土,谓之“添坟”,用土块压纸钱于坟顶。除夕,烧纸香于大门外,谓之“接家前”。接后设祭于家中,或供一
日或供三五日,也有供至元宵节 后,设祭烧纸,谓之“送家前”。
三、建国前后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
(一)农村的丧葬习俗
1957年11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基点工作组,曾对济南地区农村的丧葬习俗进行了调查,其习俗大致如下:
1.坟墓
(1)名称及陈列。通称坟、坟茔,少数人称墓田。坟茔前的主要陈列物有石碑、石桌、砖桌。旧社会贫富不同,富者除石碑、石桌外,还有牌坊、石人、石马、石香炉;贫者一般只有十余个砖砌的砖台,列于坟前,以备年节祭祀时摆设祭品。解放后,不分贫富,已无石碑、石桌等,一般只设砖台。
(2)坟的建筑形式和坟内陈列。建筑形式大体分三种;一种是砖槽石盖,坟低于地面一米左右,葬后堆土成坟,高出地面;一种是砖砌槽,坟顶用砖砌发碹,略高于地面;一种是砖瓮,用砖三五百不等。另外,富者根据地下水位,在水位低的地方掘下四五米,再挖通道,通道前用砖堵塞,棺在其中,通道内壁上有简单图案。有的人未死前便修坟,俗称“寿坟”。上述几种坟前均单独建有石槽或砖槽与坟相通,俗称香堂,陈设冥器、石条、香案、石鼓、牌位、茶具、下食罐、浆水罐,并书有“魂游千里外,安乐一堂中”等冥联。
2.棺椁样式及死者着衣
(1)棺椁的名称很多,样式也不一样,一般有大鼓腔、罗汉肚、京匣等,其中以京匣为最简单,没有雕刻。
(2)死者着衣。一般有棉袄、棉裤、马褂、简单被褥、棉袜、六页瓦单帽。过去男女有别,女的有裙子。上述衣着全是用新布制作。推行火化前,男女着衣的区别已不大。
3.孝服的种类及服法
孝服一般有三种:一种是麻衣束冠,一种是白袍、白褂、白裤、白帽,一种是白布腰巾。出殡时,亲生儿女除穿第二种孝服外,还要披麻、戴束冠。亲生儿女一般要持服三年,孙侄一般持服一年。孝服式样一般是对襟。
4.丧礼
(1)葬期。解放前,一般要三日葬,富者要五日、七日以至九日葬不等,但也以死者的身份及子女在外地的路程远近而定。解放后,逐渐改为二日或当日葬。
(2)食殓。当人接近绝气时,要以线栓铜钱,放在死者嘴内,以示吃饭。
(3)报丧和吊丧。人死后,丧主要向亲友发讣告,写明死者姓名、年龄、死亡时间、出殡时间等。亲友到死者家中行祭,俗称吊丧。吊丧或出殡时用的祭品有鱼、肉以及果品、糕点,并烧化冥纸。解放后,祭品除几碗(碟)素菜外,近亲多是送钱,数目不等。
(4)烧谢闲。人死之后,要火烧纸马、纸人、纸轿及死者生前所用的炕席、枕头等,以示离别和送行。
(5)上庙。解放前,从人死后到出殡前,要上庙七次,其中第三次称“送盘缠”,最后一次称“请魂”。
(6)入殓。
①梳头洗脸。入殓前由子女给死者梳头洗脸。
②栽花。预先备好棉花,搓成小球,入殓时,子女拿着向死者的胸前放,称“栽花”。同时要说:“栽上花种上花,富贵荣华都留下”,边栽边说,重复三遍。
③放麻丝。子女各拿麻丝和生丝一二根,向死者身旁放,边放边说:“左边丝,右边麻,晚生下辈好头发”。重复三遍。
④送行。入殓后,子女拿着死者的灵位到大门外跪哭、哀悼(并备有纸马、纸轿之类),称“送行”。
(7)温锅。埋葬前一天的夜半,儿孙等辈要带着锅、柴、油、糕面到死者坟内煎糕,煎好后拿回家,全家下食,以示给死者温锅。解放后已废止。
(8)出殡。
①灵前进餐。起灵前,子女儿媳等要在灵前吃饭,并要边吃边装了食罐(下食罐出殡时带至香堂内),以示与死者最后同吃一餐。
②斩碗。灵前扣放一碗,碗下有铜钱一枚,起灵时,要用菜刀将碗砍破,以示该死者此后不再吃这家的饭。
③搂财。灵柩抬出大门时,要由寡妇二人拿扫帚在棺上向门里扫两下,称“搂财”,以示后人有好日子过。
④摔瓦。当灵柩抬至大门外时,子女跪在灵前,由长子将事先备好的一页瓦摔破(也有人摔罐),以示死者今后不再住该家的屋。
⑤顶灵祭。下葬前,灵柩停放在坟前,子女摆设祭品,进行哀悼祭奠,然后下葬。
⑥拂则。当棺、灵位停放坟内之后,子女等均要以衣袖在棺上横扫一二次,以示离别。
(9)埋葬后的祭日。
祭日种类,有圆坟、三七、五七、七七、百日、周年(三个周年)、清明及农历十月初一。祭日一般都要烧纸。圆坟时要在死者坟前叫三声、哭三声、围着坟转三圈;三七、五七、七七、百日、周年时,富者除烧冥纸外,还要做阴阳纸宅烧;清明和农历十月初一,要在死者坟上填土。祭物有四大件(鸡、鸭、鱼、肉)、五大席之类。
(二)市区的丧葬习俗
1958年4月,济南市民政局和市政协组织人员对济南市区解放前后的丧葬习俗进行了调查。
在老城区(今历下区一带),“求佛念经”、“看坟头风水”、“六十四人的大杠”、“出大殡”等旧式殡葬习俗很盛行。调查时,包揽丧事的有幡杠、棚业、马车、乐队、木器、瓷器、孝衣、纱灯、棺材、寿衣、花圈等120余家,还有专供丧事的“唱班”、“阴阳先生”、“和尚道士”、“吹鼓手”等12家会馆。南关的群众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穷人活不成,死也死不起,男人死了无人埋,女人死了压满街。”
1.坟墓的种类
坟墓外形采用“马鬣封”式,内形有大券(用砖3,000~5,000块)、小券(用砖700~800块)、“窜洞子”和“直坑子”,后两种都不用砖。
2.棺椁名称和死者着衣
椁已经不用了,但棺材仍为必需品,即便死者是幼童也多半不肯“箔卷席埋”。棺材外形有圆头的、方头的,还有俗称的“大头匣子”。原料多用柏、杉、楸、樟、杨、柳、红松和黄花松,忌用槐、椿、榆、洋槐。死者衣衾,无论衣、裤、鞋、袜,不分季节 ,一律用棉的。上衣1~5件,下衣1~3件,均用单数,丝、麻、棉织品均可,绝对忌用毛织品。贫民一般多用死者生前的旧衣、被等。
3.孝服的种类及服法
解放前是按照儒家“亲亲之杀”(即与死者血缘的远近)制定的,持服时间分为三年、一年、九个月、五个月和三个月(俗称灵前服,意思是离灵无服)。,持服者穿丝制品,颜色以灰、黑为限。解放后,持服者多已改为蒙臂纱,日期亦无一定。
出殡时,孝子所穿戴的麻衣、麻冠都是租赁的。
4.丧礼
(1)领魂。旧式的丧葬礼节 ,充满着封建迷信色彩。旧时人们认为,人若死在有门的一间屋里,“魂”能自由出门而去,不需引导,若死在内间屋里,必须经一架或多架房梁,则“魂”为房梁所阻,出不了门,需找一人(巫觋之类)抱一白公鸡,口中念念有词,随着抬尸的人,把尸体安放在迎门的灵床上。
(2)入殓。当人将死时,即给他穿上殓服,俗称“小殓”。小殓后即烧纸、点香烛(从前的“指路”、“送浆水”、“报告土地爷”等陋俗,解放后基本被革除)。死者小殓后,将其移至门内,由亲友吊唁,然后选定吉日(有的一日、有的三日),正式将尸体装入棺内(大部分是晚间装),名日“成殓”。然后停人灵堂、开吊、选日出殡。
(3)出殃。旧时人们认为,人死后三天以内,“魂”将离尸而去,然后再回家看望一番。前者日“出殃”,后者日“回煞”。二者都与生人不利,因而要躲避和进行制止,需花钱请一阴阳先生来施法。
(4)打狗饼子。人死后,做打狗饼子若干,塞到死者的袖子里,意为用饼子喂阴间的挡道恶狗,以利通行。
5.埋葬后的祭奠
(1)圆坟。掩埋后第三天举行圆坟仪式。添筑坟头、烧纸、供献。
(2)作七。自死亡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七”,直到“七七”,需上坟祭扫。此外,每年清明节 、中元节 、农历十月初一也要上坟扫祭。现在一般只重视清明节 了。
(3)望乡台。人死过“五七”(即三十五天)后,“魂”经过望乡台,可以登高回顾家乡,必须祭奠,并要女儿祭奠。
(4)回家过年。农历除夕黄昏后,要“接家仙”,供祭数日后再“送家仙”。
(三)旧丧葬习俗的耗费
1.土地耗费
济南市自1950年开始有计划地利用旧墓地建立公墓,计有:梁家庄、千佛山、华山、北马鞍山、金牛山、腊山、堤口等七处,占地720亩。1950年至1958年平均每年增加占用地48亩。
2.木材耗费
据统计,1957年济南市(按当时区划)死亡人数为7,200人,其中成年人90%、儿童50%用棺材。每口棺材至少需用木材0.4立方米,按此计算,全市平均一年用棺3,600口,至少耗费木材1,440立方米。
3.其他耗费
一般死一人做寿衣等用布174尺,棉花6斤,按1957年的济南市死亡人数计算,除去婴儿,约有80%的死者需要埋葬做寿衣等,合计用布801,792尺,棉花27,648斤。每死1人,丧葬费一般约需100元(计棺50元、埋葬费20元、被服30元),相当于一个中等技术级别工人月工资收入的250%,可供一人生活一年(按当时市民生活水平,每人每月生活费平均7至8元)。全市一年用于治丧的费用约72万元。
上述各项耗费,给死者家属带来严重经济困难。1958年以后,全市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对旧的殡葬习俗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如:废除木棺、深埋薄葬、墓而不坟、处理原有坟墓(平坟头、迁墓)、逐步推行火葬等。
四、六十年代后济南地区的丧葬习俗
济南火化场于1961年12月在济南市
西北郊北马鞍山西麓的粟山脚下破土动工,1963年12月全部竣工,投入使用(试化尸9具)。自1964年起,在全市正式推行火葬,当年化尸456具。到1985年,全年化尸7,169具,火化率高达94.2%(只统计市区、郊区)。随着火葬的推行,丧葬礼俗开始发生根本变化,逐步形成了一种科学的、文明的习俗。
(一)骨灰盒的样式和规格
起初,骨灰盒多用水泥、大理石制做。现在,一般是用木料或有机玻璃制作。其样式有“万古长青”、“古式家庭”、“哪咤闹海”、“六龙盘顶”、“五福捧寿”等30多种。规格一般是:外尺寸,长34厘米,宽30厘米,高26厘米;内尺寸,长24厘米,宽12厘米,高11.5厘米。价格20元至150元不等。
(二)衣着
1.死者衣着
死者的衣衾着用,一般是冬棉夏单,春秋或棉或单。用料较随便,一般都用新做的衣衾。
2.死者子女、亲属的衣着
死者子女、亲友的衣着,一般穿用平时随身衣服,讲究朴素大方,不穿花花绿绿的。人死后,其子女、亲属只带黑色臂纱。其他参加吊唁者只在参加追悼会时胸佩一朵纸做的小白花。
(三)殡葬形式
1.报丧
人死后,首先要报丧。丧主要及时通知在外地的子女、亲属及其他亲朋好友。报丧的方法,一般采用电报、电话、信件、发讣告及口头报丧等,有极少数人仍采用旧时“磕头报丧”的习俗。报丧时要说明死亡者姓名,以及死亡、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也有的不开追悼会)的时间、地点。
2.向遗体告别
遗体停放在专设的告别厅中央,四周置有鲜花和长青草木、花圈等。花圈上有挽联,上联一般写“×××(死者的姓名)千古”或“永垂不朽”,下联写“×××(献花圈者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敬献”或“敬挽”等。告别仪式开始后,死者亲属立遗体旁,吊唁者围遗体慢步一周,以示哀悼。亲朋好友一一同丧主握手安慰。向遗体告别仪式完毕,即将遗体火化。
3.开追悼会
追悼会一般在专设的追悼厅举行,也有的在本单位礼堂举行。会场内一般挂“×××(死者姓名)追悼会”的大横幅,死者遗像周围要摆放鲜花、长青草木、花圈。开会时,人们肃立会场内,与会者在哀乐声中向死者遗像脱帽行鞠躬礼,默哀三分钟,尔后致悼词。悼词内容一般是介绍死者生平,给其以公正的评价。追悼会后,骨灰盒安放在骨灰堂(亦有的丧主将骨灰取回埋葬)。
4.祭奠
丧主把死者遗像置于家中,以示纪念,并于每年清明节 到骨灰堂祭奠一次。
现在,济南市居民已普遍地采用火葬这一科学、卫生、经济的方式处理死者遗体,由此而产生的新的丧葬习俗已经取代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陈陋旧俗。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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