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私塾 义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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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6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私塾 义学
分类号: G629.299
页数: 1
页码: 95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历城县清朝年间所举办的私塾及义学的情况。
关键词: 香磨李 私塾 义学

内容

私塾 私塾是民众自筹经费举办的学校。有三种类型:一是富家大户独家延聘老师,教授本家子弟的东馆;二是由就学者家长集资聘请老师,教授一二十名学生的团馆;三是塾师自己在家开设学馆,各方子弟登门出钱求学的,称门馆。北园一带的私塾多系团馆,且比较普遍。一般四、五十户的村庄几乎都有;一些大村,有二、三处之多。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山东省提学司饬令私塾一律改为学堂,但私塾仍盛行。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历城县乡土调查录》记载:县教育私塾计有194处。北园范围无单独记载,数字不详。塾师由学生家长聘请,薪修数量,视其名望、资历、学生多少双方议定,一般为期1年。
  义学 义学又称义塾,是一种乡里举办、官府资助的免费学校。据《清史稿·选举制》记载:清道光二年(1822),在各州县与大乡巨镇各设立义学。山东布政使罗含章 曾在济南设多处义学,其中,就有泺口义学。清末民初,曾多次明令,废私塾兴学堂,但名为义学,实为私塾。直到1929年7月1日建立济南市后,北园一带的私塾才被新建学校所代替。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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