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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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63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普法教育
分类号: D920.4
页数: 8
页码: 914-9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至2001年香磨李村普法教育的宣传与活动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香磨李 普法教育 宣传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皆贯彻到人民群众之中。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香磨李村大力宣传、贯彻,广大人民群众逐步以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已成风气。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后,组织群众认真学习,使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法律逐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增强。1985年,随着全国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开展,在全居采取会议、夜校、广播、宣传栏、文娱宣传节目、家庭自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群众学习宣传法律知识。以干部、青少年学习为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义务教育法》、《兵役法》、《民事诉讼法》、《森林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十法一条例。受教育者占应学习人数的100%。同时,还参加了全国农民法律知识竞赛答卷,取得了好成绩,受到了区司法部门的表扬。通过五年普法教育,大大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并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居委会也实行依法治居,严格依法管理,依法行政。1991年以来,又继续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居党支部成立了党支部书记李秀清为组长,副书记刘刚任副组长的“二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充实普法宣传人员,落实普法宣传任务,提高普法宣传人员的法律知识,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制定了“二五”期间普法宣传年度计划,并能组织实施。购买各种普法教育录像带20余盘,订购各种法制报刊10几种。印发各种普法学习材料1000余份,组织各企业的厂长或经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印发法律知识问答试卷2000多份,出法制宣传栏多期,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普法,使居民提高了法制觉悟,刑事案件逐年下降。每月给党支部汇报一次普法宣传情况,让领导指导研究普法宣传工作。居委会还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用于普法宣传,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结合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边学边用,使普法教育不断深化,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以法办事,促进了社会稳定。居党支部、居委会把普法教育列入重要日程,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为保证普法计划的实施,建立和完善了普法学习制度,每年普法学习时间,干部不少于100小时,群众不少于60小时,居党支部、居委会每年办一期普法教育学习班,每月一次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居政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通过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各企业、干部、职工、居民学法用法的风气日益浓厚。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义务教育法》、《兵役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对促进本居两个文明建设、安定团结、社会治安、居风居貌起到了重大作用。通过上夜校,对全体党员、干部、青年和普法宣传员进行培训,然后,各单位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居民普法面达85%,企业职工达到100%。在考核抽查中,居民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75%以上,在镇举办的第二次知识竞赛中,取得了较好名次。
  [=此处为插图:图一(1991年香磨李居“二五”普法领导小组),图二(普法演讲员)=]随着“三五”全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工商、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帮助下,经过本居“两委会”和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民的法律知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尤其是市场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深入人心。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居民和市场商户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泺口服装市场商户和经商人员约2.5万人,实现了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一般纠纷案件发案率大大下降,实现了“两个文明”双丰收,连续5年被评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天桥区委、区政府授予“五好村居”称号。
  “一五”普法1986年1月开始,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做出决定,在全民中开展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五年中,香磨李居广大干部、群众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十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向全居居民进行了普法教育,较好地完成了第一个五年普法任务。通过普法教育,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居民学法用法的风气日益浓厚,对本居两个文明建设、安定团结、社会治安、居风居貌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一五”普法学习中,居党支部和居委会把普法教育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运用法律手段管好企业,治理居委各项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职工守则、财务制度、考勤制度、劳动纪律、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民主监督等多项规章制度,做到厂有厂法、居有居法、家有家法,干部、群众、职工、居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工作和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了保证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全居各单位、各企业均制定了普法学习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规定了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把普法学习纳入半年和年终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之中,使全居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居民普法面达80%,企业职工普法面达95%,在考核抽查中,居民普法及格率达98%,优秀率达70%,取得了“一五”普法的胜利。
  “二五”普法从1991年起,根据上级工作的部署,香磨李居开展了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二五”全民普法这项重大的社会教育工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工商、税务、司法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下,经本居“两委”和所属各厂企厂长、经理及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二五”普法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推动了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居“两委”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普法学习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在“二五”普法教育工作中,居“两委”一班人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学习,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民中开展普法教育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措施。搞好全民普法教育,人人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是上下团结,社会安定,人心稳定,经济大发展的根本保障。近几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居党支部书记刘刚在每次召开的厂长、经理会议上,都认真强调,指出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他说: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必须有法律作保障,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只有认真抓好普法教育,才能依法治理村居,依法管理企业,为加强综合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更好地搞好市场经济,更有利于提高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才能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在居“两委”的高度重视下,“二五”普法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建立健全了学习领导小组,居“两委”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居下属各厂企厂长、经理任各小组组长,每个学习小组配备了普法宣讲员,成立了普法学校、人口理论教育学校,配备了电视机、录放机等相适应的电化教学设施,聘请司法、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任教,并签订了长期的法律顾问合同书。居“两委会”还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年度的学法教育都有目的、有要求、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有总结评比、有会议记录,在学习方法上采用集中培训学习骨干宣讲员,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中反映出来的疑点、热点问题,在集中讨论、统一认识后再解释。不搞“一刀切”,在确保学习时间的前提下,灵活地安排学习。坚持补课制度,对年老体弱的职工、外出误课的人员,认真做好补课学习,扩大法律知识教育的学习面,保证学法真正达到普及。
  (二)在“二五”普法教育学习中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在“二五”普法教育中,香磨李居取得了显著成绩,较早成为“依法治居达标村居”,这与居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管理是分不开的。“打铁先得自身硬”,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这既是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强领导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项工作中的首要任务。领导是普法教育的组织者和执行者,领导的认识、学习程度如何,对依法治理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两委”领导干部人手一册《普法学习材料》,在司法顾问的教学辅导中,坚持把学法同治理整顿相结合,同具体应用相结合,同企业发展趋势相结合,做到边学习、边运用、边检查纠正、边改革,制定措施,把学法真正成为治理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作。在学习中,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倾向,向腐朽的“人治”观念反击,取得明显效果。如1993年,本居与天桥区工商局联建扩建南市场工程中,遇到居民搬迁问题,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居“两委”耐心、反复地向搬迁户作了法制教育宣传,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大部分搬迁户顺利的签订了合同书。但有少数群众还不理解,与领导顶撞骂街,扬言要上访,静坐示威闹到省委和市政府。对这种现状,没有用“压制”和“人治”手段,而是采用向他们反复交代政策,讲清有关上访的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法规等条例,在法制教育学习宣传下,群众心理上得到平衡,感到这是形势发展的大势所趋,应当服从大局。普法教育的宣传,使拆迁任务按期完成。实践证明:离开法制去搞改革、搞建设,必然会出乱子,吃苦头。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必须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决不能以“人治”、“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做工作。
  坚守学习制度,保证每周不低于8小时,全年不低于110小时。严格进行检查考核,把学法、用法、执法列入干部工作政绩的考核内容,与干部的升降、任免、奖惩相挂钩,在每次考核中,干部及格率100%,优秀率85%以上。
  (三)深化全民普法教育,为依法治理村居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二五”普法教育的实践证明:深化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仅是搞好居民思想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的手段,也是依法治理村居,从严管好企业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本居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了“十八法、两决定、两条例”,每居民户一本普法教材,在普法宣讲员分片负责下,采用集中学习,分开讨论,集中疑点,重点解释的方法,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家庭成员或体弱多病的,及时送法上门,饭桌前、炕
  头上、树底下,给他们读一读、讲一讲,对外出人员回来后,进行不走样的补课。通过工作,居民普法面达到85%以上,企业职工达到100%,在考核抽查中,居民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75%以上,在镇举办的知识竞赛中取得较好的名次。
  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提高,使更多的人懂得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仅能够初步运用法律分辨是非,而且能够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生产、工作和家庭生活中。如居内个体户无论是经营饭店或小百货商店,还是搞运输出租,学习了有关工商税法后,明白了为什么要纳税和怎样依法纳税,由过去的想方设法逃税、少纳,到如今的主动缴纳的可喜局面。又如居内有些老年人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家产应该由哪些人继承,孩子应如何赡养老人,老人又应如何尽自己的义务责任,从而提出合理、合法、合情的要求,避免了许多家庭纠纷的发生,“民转刑”案件基本上没有发生。随着服装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南方客商移居本居,在如何从法制角度管理好“流动人口”问题上,这是一个新课题。在1993、1994年,本居着重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作了初步探讨,制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给每一个育龄妇女建档立卡,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居委计生工作的正常轨道。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既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又促进了市场经营的开展。
  (四)学好专业法规,不断拓宽延伸法制教育的内容
  在“二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干什么、学好什么”的基本原则,进行专业法规学习,主要学习了《经济合同法》、《企业法》、《会计法》、《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专业法规的学习,逐步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企业中各项规章 制度,实行岗位工作责任制,使人人感到有法可依、有章 可循,更加确认了企业中厂长经理的中心地位,经营活动纳入了法制轨道。以前全凭厂长开口发令施法,现在各部门各车间都订立章 程。居“两委”与各厂企都有合同,对职工干部考核有了依据,有了准则。金牛日用化工厂与东营某商店签订的关于洗发香波推销合同中,主要条款不明确,即:“销售完后付款”,对方认定,有一瓶销售不完也不能付款,致使官司打不赢,经济上受损失。在此教训下,组织各厂长、经理以此例为主,反复讨论研究学习,收获较大。在近年来无论是搞市场订合同,生产经营订合同,与厂长、经理目标责任订合同,还是与台湾、香港订合同,本居都能认真运用这个法宝。有的通过合同,对方给予经济赔偿,有的经过合同,解决关键时刻出现扯皮现象。通过普法学习,上述问题均得到较好解决。在社会效益上,本居大型骨干企业被区镇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
  此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利用报纸上刊登出的知识竞赛题目,对领导干部、党、团员骨干职工进行测考,如:《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知识竞赛,社会主义特色理论竞赛,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人民代表法、教育法竞赛等。通过竞赛活动,提高每个居民的学法、用法的能力,促进依法治居工作的开展。
  (五)依大法建小法,把居各项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通过“二五”普法教育认识到:法制教育是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治理是教育的结果和落脚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居民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居风民风有了较大的好转,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本居的实际状况出发,依据国家大法,对原来本居的各项制度重新进行了修改,本着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和努力实现“八五再上新水平”的经济发展目标,制订了十章近百条的“小法规”,即《依法治居规范化管理规定》,家家户户一份,互相监督执行。“小法规”的制订,使国家的大法规更加具体化,更便于群众理解运用。实行依法治居后,本居打架斗殴的少了,酗酒骂街的少了,邻里家庭纠纷少了,“民转刑”案件没了。群众好管了,工作好干了,部分群众反映说:“过去人治人不服,如今法治人自服”,“处罚压制行不通,依法办事事事通”。如本居一老人因宅基地分配与子女发生争执,负责民事调解的人员听到此事后,立即赶到户家,就自立小法规,结合大法,给他们全家摆了摆孩子们应尽的义务,老人应尽的职责和有关继承权的条文内容,一场可能发生的家庭纠纷很快得到解决,子女们服,老人顺心,全家圆满解决了问题,和好如初。又如计划生育工作自立小法后,青年人懂得了政府的具体规定,从结婚年龄、手续办理,到生育节 育小知识,既简单明了,又易于让人接受理解,计生工作连续十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和济南市“三为主”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近几年以来,由于流动人口的骤增,在如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问题上,本居根据上级部署,争创综合治理规范镇、模范区的指示精神,为争创模范村居,成立了由居“两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厂企、科室抽调一批成员组成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治理本居、本地区商业街、服装城社会秩序。1994年,制止违纪行为10余次,制止解决打架斗殴事件3次,为市场经营客户追回被盗自行车1辆、三轮车1辆,星期日、重大节 日加强治安巡逻值班,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普法学习教育促进了全居经济总收入大飞跃,自1991年成为北园镇屈指可数的过亿元居后,1994年突破15.5亿元,人均达到3032元,1995年在北园镇浩浩荡荡过百亿的战略目标下,达到经济总收入18.9亿元,人均纯收入达到3226元。
  “三五”普法1996年起,第三个五年普法工作在香磨李居全面展开。经居“两委”和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三五”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人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尤其是服装市场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深入人心。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居民和市场商户自我保护的意识大大提高,在市场商户和打工人员约2.5万人中,实现了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一般纠纷案件发案率大大下降,实现了“两个文明”双丰收。1998年,本居人民调解工作被天桥区、北园镇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治理工作也被区、镇评为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天桥区评为“五好村居”等荣誉称号。主要工作:
  (一)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三五”普法教育工作中,居“两委”一班人深深认识到: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第三产业异军突起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尤为重要,特别是本居服装市场规模日趋扩大,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给市场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也给本居和市场的依法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流动人口来自全国各地,他们的法律
  知识水平等等不一,有的不会讲普通话,语言很难沟通,特别是南方人到这里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赚钱,不管什么法不法,所以思想比较落后。怎样才能够通过普法,把他们的思想引导到依法经营的轨道上来,确实比较困难。居党委书记刘刚对此充满信心,说:“共产党员不怕难,越有困难越向前,这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只要知难而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形势要求首先要有一支政治理论知识高,法律知识素质好的骨干队伍,才能完成历史交给的使命。只有提高骨干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开展普法教育,为依法治居,依法管理市场,打下牢固的基础。居党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原来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居“两委”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并在服装市场建立了以总经理刘卫忠为主任的市场法律服务网络,共分3大片,12个小组,并在各组内设立法律服务信息员40余人。制定了普法教育年度计划、教育内容和方法,落实了工作措施,还与镇法律服务所联办建立了市场法律服务办公室。在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上下一盘棋,无漏洞,无死角,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搞好党员、干部队伍的法律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在普法教育工作中,本居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在重点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的同时,还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分别学习了《宪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公司法》、《工商管理法》、《新税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做到学法同综合治理相结合,学法同市场管理相结合,学法同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结合。居党委、居委会规定,学习法律、法规,每周达到6个小时,全年合计达280学时。具体实施方法是:集中学与分散学、小组学与个人学相结合,实行定期考核,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对于未及时参加考核的干部、职工,实行补考,两次不合格,不得录用。
  (三)深化全民普法教育,为依法治居、依法管理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①加强普法力度,树立村居形象。一个村居的风气好坏,直接影响到对外的声誉。通过普法教育,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广大居民懂得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仅能运用法律分辨是非,而且还能依法保护自己,把所学法律知识应用到工作、管理市场和家庭生活中去。比如:随着市场扩大,居民大多数都经商,不论是经营餐饮,还是搞市场经营,通过学习工商税法,明白了为什么要纳税和怎样依法纳税,商户由过去的想方设法偷税、逃税、少纳税,到如今的积极主动缴纳各种税收的可喜局面。又如居内有些老年人学法后,懂得了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家产应由哪些人继承,孩子应该如何赡养老人,老人应如何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从而提出了合理、合法、合情的要求,避免了许多家庭纠纷。②加强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南方客户移居本居,如何从法制的角度管理好流动人口,是一个较复杂的社会工作。居“两委”研究后决定,每户发一本公民实用法律指
  南,居里制订了居民公约,不管是本居的,还是外来的,都必须按照公约规定的内容去履行。在市场内设立了文明公约,市场内业户每户一份,悬挂在摊位上。居里有居民公约,市场有文明公约,双管齐下,使整个市场内的流动人口都能够遵纪守法、依法经营。③加强市场管理队伍的全员培训。泺口服装市场共分6个商业市场,市场管理人员200多人,他们每天和“业户”打交道,必须具备高度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良好的管理素质。不学法,不懂法,不会用法,是适应不了市场需要的。所以,居党委在抓好党员干部队伍法制建设的同时,重点狠抓管理队伍的全员培训,由办公室统一印发法律手册,每人一本,以管理科为一组,进行定期法律培训,每周学习6个小时,每学习一段时间复习一遍,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限期自学,待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四)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法律知识宣传
  居党委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相继在各市场内设立了广播室6处,并配备了专职广播员7人,利用广播对广大业户进行国家安全法、消防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用张贴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进行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市场秩序发生了质的变化,业户与业户之间、业户与顾客之间、业户与市场管理人员之间都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市场秩序稳定,大家心情舒畅,使市场呈现出一派正气。在市场中流行着这样一种顺口溜:党的形象放光芒,国家法律进市场,学法守法同提高,依法经营是正道。
  (五)清除“法轮功”邪教组织
  清查“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居党委结合“三五”普法,向广大群众宣传“法轮功”残害其信徒,与国外反华势力勾结,企图颠覆我国政权的罪恶企图。在对“法轮功”参加者的排查中,本居与泺口服装市场的全体党员、干部没有一人参加“法轮功”。在广大群众中,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一名年长女居民曾参与“法轮功”,居党委通过调查,确定该居民实属受蒙骗者,专门指派“三五”普法小组成员靠上去进行帮教,使其很快转变,认识到“法轮功”的严重危害与反动本质,立即与“法轮功”决裂。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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