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居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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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62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居务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890-894
摘要: 本章记述了香磨李村的优抚、福利、社会救济工作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香磨李 优抚 服务

内容

第一节 优抚
  优抚 1951年,解放后的第三个春节,香磨李村干部群众敲锣打鼓到烈军属户送光荣牌、贴对联、挂光荣灯。此后,每年春节均慰问烈、军属。根据党和政府的优抚政策,香磨李村采取了帮助耕种、优待劳动工日、统筹现金、慰问等方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帮助耕种。1951年,香磨李村4名村民第一批志愿军入伍,他们是高玉海、李发、赵国珍、程殿明。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的土地实行代耕代种、优先收打。至1985年,村里享受帮助耕种的烈、军属5户,年均用工50余个。
  优待劳动工日。从1956年合作化到1958年,香磨李村对烈、军属的优待方式改为优待劳动工日,以所在队(组)统一评定。1958年后,以其生产队逐户评定出优待劳动日,直接参加收益分配。评定标准,按照稍高于一般社员生活标准,优待劳动工日。为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在优待补贴劳动工日后,年终分配时,多者不扣,少者不补。
  统筹优待现金。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香磨李大队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实行现金补贴。80年代中期,现役军人(义务兵)每年享受优待现金300元左右;90年代初700余元;90年代中期,每年优待金1000元;2001年,每年优待金提高到2000多元。对现役军人家属,尽力安排在收入较好的居办企业里工作。
  节日慰问。济南解放后,每到春节,村干部带领群众、学生开展慰问烈、军属活动,敲锣打鼓,挂光荣牌,送鱼、送肉等慰问品;还为烈、军属打水、扫院子、送煤炭,让其欢度节 日。80年代后,每逢春节 ,大队为烈、军属送副食品、慰问品。
  抚恤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烈军属、残废军人发放抚恤金。建国初期,以发放粮款和实物为主。1960年后,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和临时补助。1979年后,扩大补助面,提高补助标准。解放后至80年代,香磨李村抚恤对象为4户4人。对1951年参加革命的荣誉军人多方照顾,定期把抚恤金送到他手里。进入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抚恤金不断提高。
  第二节 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很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举办了各种形式的福利事业。
  人民公社时期,香磨李大队对困难户采取三项救助措施:一是建立“五保”制度,对队里的五保老人的吃、穿、住、行、医由大队负责,统一供养;二是对身残病弱、子女多、劳力少的困难户,由生产大队和各生产小队在保证口粮的前提下,给予工分照顾,不使生活降低;三是对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社员,由上级民政部门和生产队给予一定数量的现金和衣物照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香磨李村脱贫致富,村经济逐步发展,村民生活逐步提高,享受的福利也日渐提高。主要福利待遇为:
  实行退休制 从80年代中期,香磨李村对男60岁、女55岁的老人实行了退休制。分三种形式退休:一是村干部退休。凡是本村大、小队干部和现在的居干部实行退休制。开始每月退休金在50元左右,根据居经济发展情况,先后长了多次工资。至2001年,已退休的10多名居干部,月退休金在150~400元左右,高的1000元;二是居办企业职工退休。居里先后办起了10余处企业,后来,随着泺口服装城的建设,个体企业的发展,至2001年,全居各类企业大发展,全居劳力转入了二、三产业。部分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结合企业退休制度的规定,对企业职工实行了内退和正式退休。全居已有100余名企业职工办理了退休,月退休金不等,一般在80元~370元左右,经济发展好的企业,退休金较高;三是居民退休。至2001年底,全居已有150多人退休,享受月退休金100~400元不等,高的可达500元。
  救助贫困户 香磨李居的救助工作始于50年代,村里每年都把救助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好,每年研究一次,做到年年救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香磨李居的救济工作面广、量大,涉及方方面面。一是救助身残人。居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废人,根据本人残废程度和家庭生活状况,不同时期给予不同的救助。1982年以来,起初每月发30元生活费,每隔几年提高一个档次,至2001年,生活费平均150元左右。二是救助不享受退休的老人。因种种原因,少部分居民没有工作,不能享受居办企业的退休待遇。对这部分居民采取月月发生活费的办法进行救助。三是救助贫困户。对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户,根据困难程度,居里年年研究,年年救济。从解放初至1978年,居里每年救济20多户,共发放救济金为几千元,每户救济几元、十几元、几十元不等。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虽然经济大发展了,居民生活仍存在着不平衡,仍有部分贫困户。居里每年拿出数万元救济。至2001年,每年发放救济金,每户救济上百元至几百元不等,每年救助四五户。四是对户均收入低于全居平均标准以下的户进行补助。经济大发展的1985~1987年,香磨李居集体经济雄厚,户家收入大增。但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居民收入较低。当时,居里专题研究,确定了贫困户的标准,凡户均收入低的户,再给予一定补助。这一工作进行了不几年,因户户收入不断提高而停止。
  优抚现役军人 多年来,香磨李居对现役军人优抚工作一直很重视,对青年入伍卫国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现役军人家属的生活扶助逐年增加。20世纪80年代,队里每年发给军人家属由开始的300元、500元、700元,后来增加到1000元不等。另外春节增加鱼、肉、蛋、粉、海鲜等过节用品。进入90年代,优抚金增加到1100元,2001年,增加到2000多元,逢年过节,居里发放鸡、鸭、鱼、肉、蛋和其他过节 用品一应俱全,让军人家属欢欢乐乐过节 过年。
  外出旅游 生活富裕后,居干部不忘老一辈,对过去常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老人,让他们走出去参观祖国大好山河,了解改革开放的新变化,进行三中全会路线好的现实教育和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全居组织外出旅游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组织退休干部外出旅游。20世纪80年代,部分退休干部和在职干部到北京旅游;90年代,居里组织退休干部旅游泰山、曲阜;1998年,组织50余人游武汉、重庆等地。1999年,50多人游桂林、庐山、张家界等地。2000年,130人到上海、大连等地旅游。二是企业组织职工外出旅游。特别是1993~2001年,企业兴旺发达,部分企业组织职工游北京、上海、苏州、杭州、大连、青岛等。后工业企业不景气,旅游工作停止,企业经济条件好的,外出旅游继续进行。至2001年底统计,企业内部先后有1000余人次外出旅游。三是个体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全居先后由2000余人次旅游全国各地。
  建有多项福利设施,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改革开放以来,香磨李居经济逐步发展,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居的经济发展进入了腾飞阶段。1991年成为“亿元村居”,1995年经济收入过了18个亿,2001年突破40亿元,二三产业成为经济主体。1995年前,居里投资先后建起幼儿园、敬老院和其他福利设施,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建起卫生室等福利设施,方便了群众生活;从1992年起,居委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制定了香磨李居旧村改造计划,开始了高层居民楼建设,至2001年,已有20幢6层居民楼建成,每户建筑面积90~145平方米,现已有276户居民搬进了漂亮的6层大楼居住,全居旧居改造全部完成。居民们过上了“少有所教、青有所学、老有所养、残有所为”的幸福生活,实现了“衣、食、住、行、医、学、乐、为”八保障,过上了“小康”水平的好日子。
  第三节 社会救济
  济南解放后,济南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生产救灾运动,本着“依靠基层,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的原则,对孤、寡、残、病等特别困难户,镇、村干部定期检查,解决他们的吃饭、穿衣问题;对有劳动力的困难户,组织生产自救,政府主办的工程,实行以工代赈。1951年,土地改革后,对特别困难户的救济以发放口粮、布、棉衣等实物为主。1954年后,实行经常性救济(后称定期救济)和临时性救济。救济对象主要是人口多、劳动力少的社会困难户及因疾病、死亡、生育、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户。
  20世纪60~70年代,对劳力少,人口多,遇有天灾人祸的困难户,由大队和小队进行救济。主要方式一是年终救济工分,参加生产队的分配;二是由大队拨出部分资金,对困难户进行救济;三是由上级民政部门救济现金和衣物。进入80年代,土地到了户,居民生活普遍有了提高,但仍有困难户。救济方式有:一是居干部帮助找门路,发展家庭饲养业,让户户大养其猪;二是帮助耕、种、施肥、浇水、打药、收打,使责任田提高产量,多打粮食;三是在较好的居办企业里,优先为困难户安排从工人员,使其有稳定的收入;四是年底经过调查摸底,对仍有困难的户,分清情况,区别对待,拨出部分资金,对特困户进行几十元至几百元的救济。90年代后,香磨李居迎来了大发展时期,二三产业大发展,集体经济壮大,个体经济步入了发展时期,户户脱贫致富,走上了富裕路。但由于多种原因,尚有个别收入少的户。居里救济的方式:一是为收入少的户提供经商场所,办理执照,提供资金支援,帮助发展个体企业,走上致富道路;二是进行一次性的年终救济,每户救济金300~500元不等。20世纪末,21世纪初,香磨李居经济大发展,户户收入骤增,贫苦户消失。广大居民自己富了不忘众乡亲,慷慨解囊救穷人。每次救助活动,每户少者几百元,多者几千元,捐助灾区或贫困区的人民。
  附
  香磨李居民政委员会职责
  为搞好本居社会福利、养老保险及红白理事等工作,特制订民政委员会职责:
  一、积极开展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在居党组织的领导下,抓好选举工作,协助居委会建好居规民约。
  二、抓好“红白理事会”工作,经常对居民进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不断改革婚丧嫁娶习俗,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反对大操大办。
  三、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促进本居精神文明建设。
  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搞好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
  五、协助政府部门搞好本居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办理工作。
  六、搞好社会救济和扶贫工作。开展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幼有所抚活动,安排好老、弱、幼、残的生活,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七、负责召集居民代表会议,贯彻执行居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居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香磨李居民委员会
  1999年4月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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