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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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62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4
页码: 873-87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7年至1966年香磨李村香磨李村干部带领全村人民群众全部转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 济南市 工作 社会主义

内容

(1957年1月~1966年5月)
  农业合作化以后,香磨李村干部带领全村人民群众全部转入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较大成绩。通过整改土地,治理了盐碱涝洼地,使其变为粮、菜田;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开展“四清”运动。但是,这10年中,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等运动中,遭受严重挫折,致使1959~1961年期间,村内经济严重困难,人民生活陷入困境。随后,经过3年调整,村内生产恢复提高。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及人民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均有提高,树立了发展生产的信心。
  人民公社化1958年8月20日,山东省第一个人民公社——北园人民公社成立,丰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入政社合一的北园人民公社第四生产营,全村设1个生产连,3个生产排。人民公社对土地、劳动力、耕畜、农具等统一调配使用,实行公社一级核算,统一分配。
  1959年2月,人民公社下属生产营改为生产管理区,生产连、排改为生产大队、生产队。香磨李村为标山大队第五生产队。是年,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后,农村经济改公社一级所有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并退赔了部分平调的财、物。由于1959年的反右倾,停止退赔。1961年,贯彻了中共中央颁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济体制。1962年2月25日,成立香磨李生产大队,划分为3个生产队。
  在“大跃进”中,“五风”(共产风、平调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盛行,各队集体财产被平调,农业生产瞎指挥。1958年,公社平调香磨李生产大队劳动力300余名,付出劳动日8000多个,还有资金、物资等,实行大兵团作战,分兵两路到西片(王炉、泺口一带),东片(黄台一带)深翻土地,建造“丰产田”。但在“左”的影响下,粮食、蔬菜生产“放卫星”,出现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粮食上万斤,蔬菜几十万斤”的虚报浮夸风。耕种的麦田,要求深翻1米,播麦种百余斤,有的高达200斤。来年麦收时,远远打不出麦种来,有的麦田颗粒不收,可谓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就这样,向上级汇报产量,谁报得高谁就好,越高越好,有的报粮产量亩产达10万斤,蔬菜亩产量百万斤;谁报少了,就被扣上右倾帽子,拔白旗,甚至被撤职、批斗。社员的部分生活资料无代价的归公,办起了集体食堂,吃大锅饭,吃饭不收钱,浪费许多粮食。1959年,粮、菜产量大幅度降低,社员口粮极端不足,出现了粮荒,严重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之3年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出现了倒退的局面。为了纠正“左”的错误影响,扭转经济困难局面,大队党支部带领广大干部和社员,全面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土地、劳动力、牲畜、农具下放到生产队,由生产队管理、使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自1962年起,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水平逐步恢复和提高。到1965年,全大队农业总产值和粮菜总产量都超过了1958年的水平,人民生活亦逐步得以改善。据1964年统计,香磨李大队蔬菜产量高达320万斤以上,粮食年产15万斤以上,粮菜获得大丰收。
  整改土地自1956年开始,香磨李村广大干部和群众,为改变盐碱涝洼低产田的状况,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改土地工程。至1958年的3年间,全村集中整壮劳动力和农具,先后投工近万个,采取挖高填洼、截弯取直、深翻堆埂等措施,将700亩高低不平的盐碱涝洼地改造成可灌可排、成方连片的畦田、菜田和稻田。另外,青壮年组成专业队,参加了北园人民公社组织的“大兵团作战”,在王炉、药山、鹊山、黄台等地深翻土地,治山改土,平整土地,盲目地建造“丰产田”,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损失。1959年11月13日,济南至平阴的干渠工程开工,香磨李大队无偿投工投料。整个工程,香磨李大队先后组成专业队上工地,投入劳动日上万个。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并指出必须对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据此,中共济南市委从1962年底至1966年5月,在城乡开展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动历时三年半,大体经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63年第一季度至1964年8月。1963年3月20~27日,市委召开城市党员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大规模地打击和粉碎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会后,分两批在城市干部职工中进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运动中,单位领导骨干进行了自我检查,即“洗澡放包袱”。与此同时,市委根据1963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在农村社队进行了以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内容的“小四清”,教育干部“洗手洗澡,主动下楼”。对贪污和多吃多占等经济问题进行了退赔。后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进行“大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试点。
  第二阶段,从1964年9月~1966年5月。1964年9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规定“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要通过社教运动追查“四不清”干部在上面的所谓“根子”。从此,城乡社教的重点由清理党内外的经济问题上升到解决领导权问题。工作中,撇开原有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采取神秘化的“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办法,把所有基层干部列为审查对象,实行“人人过关,个个检查交待问题”,不少单位发生了变相体罚和逼供信等违反政策的现象。1965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以下简称“二十三条”)后,党内外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并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对1964年下半年以来“四清”运动中出现的一些“左”的偏向作了纠正。但是,“二十三条”中关于“这次运动的重点是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规定,决定了这些纠正只能是局部的和表面的。
  1965年10月,再次组织“四清”工作团,开展面上“四清”运动,继续把运动打击的重点对象引向党内,引向领导层,使一大批基层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错误定性和处理。1963~1965年,香磨李大队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广泛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四清”(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清作风)运动。1963年,由济南市区选派4人组成的“社教”工作队进驻香磨李大队,进行“四清”工作试点(称其“小四清”)。1964年,由历城县社教工作团派10余人的工作队进驻香磨李大队,全面展开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四清”。当即,成立了香磨李大队“四清”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干部大会及群众大会,由上级领导来大队作动员报告,通报社教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文件,贯彻上级指示,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思想认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四清”一开始,采取了“大小是个官,先得挂起来”,被列为“四不清”干部轮番揭发批判,个人反复写检查。全大队10余名大小队干部受到批判。运动中,也解决了少数干部的经济问题和工作管理及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但是,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使部分党员及生产队长以上的领导干部受到不应有的审查和处理。1964年冬至1965年春,香磨李大队党支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总结检查了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及“四清”工作的情况,针对干部在工作上的畏难发愁情绪和打退堂鼓的思想,进行了组织整顿。建立健全了党支部生活的“三会一课”制度,规定一个月全体党员听一次党课,半个月开一次党员大会,10天开一次党支部会,5天开一次党小组及党员生活会。党员学习及教育内容着重是学习《党章》,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学习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方针,进行政策和法制教育。“四清”中,香磨李大队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选举程殿清为贫协主任,各生产小队设贫协小组长,具体开展贫协工作。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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