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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旧行政建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6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旧行政建制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1
页码:
80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明清时期至1948年香磨李旧行政建制的情况。
关键词:
行政建制
香磨李
组织
内容
明清时期,基层村庄行政均有县统管,设有里、甲长。明崇祯六年(1633年)《历乘》及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历城县志》载有“历城县,城乡共编 九十八里”。清乾隆三十六年(1775年),《历城县志》详记了县下各里所辖的村庄。香磨李庄归鹊华五里的说法。村设里社辖领的甲,每甲设甲长。
1929年7月1日建立济南市后,基层行政组织设区,区下设坊,坊下设保,保下设甲。香磨李隶属济南市第九区辖领的若干甲,百姓统称各自然村管事为“庄长”,各庄又分若干甲。1937年12月27日,日军侵占济南后,将济南划分为11个行政区,建立了伪政权组织,区下设坊,坊下建立保公所,各村设若干甲。香磨李庄为西乡区四坊所辖的五个保,即香磨李庄1个保,保长张金玉、李文琪,下设3个甲,每甲设甲长。1946年,济南市调整区划,裁坊并保。香磨李庄划归济南市第11区,区下设联保公所。香磨李庄为第五保管辖,村内设3个甲。
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香磨李庄人民获得了新生。初,仍沿用旧的行政建制——保甲制。同年底,废除保甲制,始建新制。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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