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五金建材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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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53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五金建材市场
分类号: F426.6
页数: 3
页码: 522-52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7年7月,天桥区工商局与香磨李居委会协商建立济南市济泺桥五金建材市场,市场建立后,主要经营木材,兼营其他,后来,还兼营果品。
关键词: 五金建材市场 济南市 经营

内容

1987年7月,天桥区工商局与香磨李居委会协商建立济南市济泺桥五金建材市场,并形成了正式协议书。由香磨李居委会提供场地,区工商局负责筹建和管理,双方领导人刘刚和泺口工商所所长刘卫民分别签字,形成正式协议书。
  市场建立后,主要经营木材,兼营其他,后来,还兼营果品。在济南泺口服装市场建立后,服装市场繁荣兴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世纪90年代初,济南市济泺桥五金建材市场停止经营,场地改作服装市场用地。
  附
  协议书
  为贯彻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加强横向联合的指示精神,搞活天桥地区的市场经济,更好的为工农业生产、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服务。济南市天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济南市天桥区北园镇香磨李居委会协商,设立济南市济泺桥建材交易市场,具体事宜商定如下:
  第一条:济南市天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济南市济泺桥建材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北园镇香磨李居委会(以下简称乙方)为建材市场提供交易场地、房屋、水电和管理服务人员。
  第二条:乙方为建立建材市场提供济泺桥以北右侧建材交易场地5000平方,场地周围设立院墙,建造六米宽大门,提供办公室、交易洽谈业务室等10间北屋(即177平方),并负责安装水电、门卫房、厕所等。
  第三条:建材交易市场经济收益主要来源于商品交易费及管理费。根据上级指示,参照兄弟局及其它市场的经验,交易市场的收入经过双方协商研究支出项目为:
  一、建材交易市场每月总收入中首先支付办公费、宣传费、水电费、招用乙方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二、建材交易市场每月总收入支付上述费用外,结余金额为交易市场的纯收入,按双方协商意见,将每月的纯收入双方5∶5分成,分成结算由会计列出财务报表,双方代表审定无误后,在下月5日前将分成金额拨入双方银行帐户。
  三、建材市场设立会计室,建立帐目。独立核算,银行开户,均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四条:建材市场招用乙方人员10名(其中1名会计),作为市场服务交易人员。乙方进入市场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作风,服从分配,热心服务,遵守场纪;如有违纪违法现象,市场负责人有权批评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退回乙方,乙方必须进行调换。乙方进入市场人员年龄18~50岁(男性占50%,女性占50%)。
  第五条:甲方调入人员及招用乙方人员的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甲方调入工商管理人员其工资待遇由工商局财务列支,办公费、奖金由市场列支;招用乙方人员工资由交易费中列支,其乙方人员工资标准等级按乙方现行标准发放,乙方人员就医,药费自理。甲乙双方人员享受市场内的评比奖励,市场停办时,双方人员无条件的回各自单位。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场地、房屋,在使用期内的修缮费用,由市场编制计划报局批准后从交易费中支付,市场开办时间暂定五年,在此期间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场地、房屋等。在开办建材市场时,利用市场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停办时,资产作价双方5∶5分产。
  第七条:在开办建材市场期间,工商管理处理违犯案件的罚没款由天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上交财政,不作市场收入。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筹建建材市场暂借给乙方1万元资金,经双方协商待市场有经济收益后,从分成中研究扣除,退还甲方。
  第九条:本协议从区政府批准后之日起有效,有效期暂定五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执行期间遇上新问题,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时方可修改,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和终止协议。
  1987年7月9日
  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代表签字:毕玉朴
  乙方:济南市天桥区北园镇香磨李居委会
  代表签字:刘刚
  济泺路五金建材交易市场1987年至1990年6月底财务收支情况及有关说明
  一、市场总收入130490.48元,市场办公费支出31157.71元。
  二、提取经费6292.95元,其中所长基金1100元,市场经费5192.95元。
  三、工商分成、借出款,投资等情况:1.分成33790.36元;
  2.投资3000元;
  3.借给市场款8000元;
  4.泺口工商所借给市场款74000元;
  5.市场外收入18743.27元;
  6.扣除1989年应摊电费1785元;
  以上各项资金作为市场大棚及其它设施的建设支出,不再收回,享有建筑物的所有权。
  四、香磨李居委会分成、投资、支出等情况:
  1.分成62578.48元;
  2.支付工资、福利30160.27元;
  3.收回分成4277元;
  4.扣除1989年应摊电费3315元;
  5.投资32000元;
  6.市场建设帐面支出31828.16元;
  以上各项总投资(包括分成结余款24726.21元),作为市场内东库房11间、西楼下6间及南院墙的建筑款,不再收回,享受建筑物的所有权。
  五、应付建设款19698.82元(其中张夏建筑队16489.72元,北坦汽修厂3209.10元),由工商局负担。
  六、其它无问题。
  双方市场负责人签字:刘刚刘卫民
  1990年7月6日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设立济南市济泺桥建材交易市场报告的批复
  天桥区工商局:
  你局关于设立“济南市济泺桥建材交易市场”的报告收悉,经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对此市场,要按照城市管理和工商管理的有关规定,既要严格控制,又要积极开发,搞活经营,为振兴天桥区经济做出贡献。
  1987年7月16日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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