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化学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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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46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化学工业
分类号: F416.7
页数: 4
页码: 269-27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香磨李村香磨李村兴办日用化工厂,生产部分化学工业日用产品。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雨香磨李居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情况。
关键词: 香磨李 化学工业 经济

内容

1984年前,香磨李村无有化学工业,所需产品到市面购买。直到1984年,香磨李村兴办日用化工厂,生产部分化学工业日用产品。
  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建于1984年,位于原香磨李铸造厂的厂址,占地10余亩。是年1月,香磨李村党政一班人本着投资少、见效快的原则,投资5万元与山东省日用化工公司、青岛市日用化工研究所联合兴办了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该厂生产的“白天鹅”牌建筑材料打入上海市场,生产的热敷袋受到省、市大医院的欢迎,并与11个单位建立了固定的供销关系。至1988年,生产能力1000多吨,产值150余万元,成为香磨李居的一处骨干企业。
  该厂主要生产聚乙烯醇和涂料,从湖南省、山西省等地购进聚乙烯等原料,经加工制作,产品销往南京、天津和山东省各地。1997年,香磨李居扩建鞋城,该厂搬迁到济泺路木材加工厂院内,原地留有一间门头房和一间办公室。至2001年,门头房划归服装市场,该厂由于经营不善,停止生产和经营。
  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建厂17年中,有过辉煌兴盛时期,也有低谷时期。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在同行业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厂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迎着困难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发展生产的路子。在企业不景气的情况下,通过对市场的调查,在原生产日用化工产品的基础上,请进人才,开发出内墙涂料、外墙涂料、乳胶漆等产品,满足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居民装修、装饰居室的需求,促进了本厂的经济发展。进入20世纪末期,随着济南泺口服装市场的日益扩大,该厂积极顺应经济潮流,积极配合居党委的工作部署,按照进一步扩建泺口服装市场的总体规划,舍小集体顾大集体,及时将金牛日用化工厂的厂房、车间搬迁到木材厂内,腾出场地建泺口服装市场,为泺口服装市场再创辉煌创造了有利时机。
  附
  经济合同书
  甲方:香磨李居委会
  乙方:金牛日用化工厂
  本居所属企业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所实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对干部队伍的稳定,对企业的稳步发展,对企业的集体经济逐年扩大,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是符合中央的稳定、发展、提高的方针政策,今年对部分条款调整后,仍执行厂长、经理、经济责任负责制的原则办法。但企业内部结构,根据本企业、行业的性质,仍坚持实行、完善定额酬、计件酬、岗位责任制等多样化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根据镇政府1991年和本居下达的总收入、产值、利润指标,特与金牛化工厂签订1992年合同如下:
  (一)企业性质:本居所属企业为本居集体所有制的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单位,他的直接领导机关是居党支部,居委会,支部、居委对所属企业的领导干部有任免、调离、调整权,对企业的“双文明”建设,经济管理有检查、监督权,但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支部、居委有义务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素质。
  (二)1991年下达的指标:总收入288万元,实际完成产值数为310万元;1992年下达的总收入指标为345万元,全年上交居委管理费3.12万元,每月上交管理费2600元。
  此合同一式4份,公司1份,公司财务1份,企业领导1份,企业财务1份。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镇香磨李居民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
  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
  你单位关于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申请收悉。根据济政发(1993)87号文件的精神和区政府的具体要求,经考察论证,条件具备,同意你单位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经山东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鲁天元评报字(2000)第48号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为37.57万元,股份划分为职工退养股8万元,芦恩宝等11名职工出资入股29.57万元,改制后其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享有相应权益。
  二、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为独立法人企业。改制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运行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
  三、原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承担。
  四、本企业所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归香磨李居委会。
  请持此批文到天桥区体改委,市工商局天桥分局办理企业改制申请、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2000年5月25日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镇香磨李居民委员会关于对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资产的确认
  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
  你单位将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据济政发(1997)35号文件的精神,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根据居委会研究意见,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鲁天元评报字(2000)第48号对企业的资产评估,企业净资产为37.57万元。
  二、居委会提供给企业的土地、房屋产权归居委会所有,该企业正常经营时由企业有偿租赁使用,企业不经营或企业破产时,由居委会将其企业所租用土地、房屋收回。
  三、根据有关规定,根据济政发(1997)35号文件的规定,经居委会研究,净资产37.57万元,归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所有,在净资产37.57万元中,股份划分为职工退养股8万元,芦恩宝等11名职工出资入股29.57万元。
  四、企业改制前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济南市金牛日用化工厂全部承担,居委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000年5月20日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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