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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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43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体制
分类号: F327.52
页数: 9
页码: 227-235
摘要: 本章记述了香磨李解放前、解放后土地改革时期、农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的农业体制的情况。
关键词: 农业 体制 香磨李

内容

第一节 解放前农业体制
  据史料记载,春秋战国时期,香磨李一带即有人烟活动,以简陋的原始工具种植作物,维持生活。明代,香磨李村村落形成规模。至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前,在长达2000余年漫长岁月里,香磨李村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地主、富农占有大片土地,广大贫下中农人均土地很少,无地农民达半数,他们过着吃了上顿无下顿的苦难日子。20世纪40年代,香磨李村有40多户,200多口人,800亩可耕地。全村4户地主,17口人,占地123亩,分别占全村总户数的10%,总人口的8.5%,总地数的15.4%。平均每户地主占有土地30.75亩,每人占有土地7.24亩。全村2户富农,占总户数的5%;9口人,占总人口的4.5%,占有土地65亩,占总土地的8.1%。地主、富农共6户,占有土地188亩,占全村土地总数的23.5%以上。据1948年统计:香磨李6户地主富农,占总户数的12.5%;人口26人,占总人口的11.5%;占有土地188亩,占总地数的23.5%;占有瓦房71间,每户平均11.8间;平均每户占有土地31.3亩,每人占有7.23亩,是贫农每人占有土地的109倍。
  1948年,香磨李村对15户贫农的统计为:15户贫雇农,共68口人,共24间草房,只有4.5亩土地,平均每人占有房屋0.35间,占有土地0.066亩,即每个贫农只占有6厘6毫土地。那时,香磨李村无地户达11户,占总户数的22.9%。在总人口中,有1/3的人口吃不上饭;1/2的人口给地主富农扛长工、打短工或进城沿街叫卖,或外出逃荒谋生。在全村48户人口中,其中进城卖香的21余户,赶车、拉车的10户,东北逃荒当华工的2户,冬卖地瓜、夏卖甜瓜、西瓜的6户,阴历年糊元宝、卖灶王爷的3户。据资料记载:香磨李庄70%的人混穷,仅打鱼卖鱼的就有10户,10条打鱼小船成天在小清河打鱼卖鱼。从成丰桥向南拉套子过天桥,拉一次5分钱。贫农李兴海一家3口人,1个劳力,无房,无地,无奈当了长工。贫农胡守成一家3口人,无房,无地,靠当长工卖鱼为生,生活过得十分艰难。1946年史料记载:香磨李村42户,6户地富靠剥削为生,雇用长工、短工10余人,每户平均雇用1~2人;少地贫下中农30户,以种地、扛长工、打短工、沿街叫卖为生;6户无地户谋生以扛长工、打短工、卖青菜、拉车、放羊、租地、逃荒要饭、逃荒关外当华工、在小清河捞鱼为生。当时流传着“地富吃的鱼和肉,穷人糊粥汤还喝不够”、“地瓜面、地瓜馍,离开地瓜不能活”和“半年糠菜半年粮还吃不上”的歌谣。
  地富剥削穷人的主要手段为:一是出租土地。有固定地租和土劳分成两种形式。分成的比数是对半分,也有地主分六成,佃户分四成,或佃户分六成,地主分四成的;固定地租有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地租,大田区租粮田每亩每年100~150斤小米,稻、藕区,稻田150~200斤大米,藕田300~400斤大米,均占全年亩产量的50%以上。如遇灾年,佃户只得20%左右,甚至所收粮食还不够交地租的。香磨李村贫农王洪宝一家4口人,2个劳力,2间土房,无地,年租地主土地4亩,规定每亩交租120斤,年交租480斤。遇到年景好,每年剩300~400斤;如遇旱涝灾害,亩产50~100斤,劳动一年来,不但租子交不上,还要欠地主的债。据资料统计:香磨李庄48户人家,30户是佃户,这30户人家只有1间土瓦房,其余全是泥屋顶的简陋房。当时曾流传着:“香磨李庄穷,穷香磨李庄,一年四季半年糠;香磨李,穷人窝,十家八户得挨饿”的歌谣。特别是日本侵略军侵占济南时的1942年,搞强化治安运动,实行粮食配给制,半数以上的农民,以吃树叶和野菜度日。二是高利贷。一般为月息3分,高的月息10分,又叫“驴打滚”。在春季断粮季节 ,借地主粮食翻一番,叫“春借1斗,秋还2斗”。贫农贷地主的钱需要有保人,或用自己仅有的土地文书作抵押,有的先扣下一年的利钱(月息3分,贫农贷10元钱,只给6元4角),借据上还写着“白借无息”。三是雇工。年工资,大田区一般100~400斤粗粮;菜区300~400斤大米或小麦、小米。日出而作,日落加班,辛辛苦苦干一年,几百斤粮食还不给全,使广大贫苦农民过着衣不遮体,食不饱肚的贫困生活。
  第二节 解放后土地改革时期的农业体制
  香磨李村的土地改革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至1950年1月,以王新元为组长的工作组进村,主要进行四项任务:一是刚刚解放,向群众宣传济南市军管会的通令,宣传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解放全中国的任务,同时,进行《入城守贝》、《约法七章》、维护社会治安、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废除旧政府基层政权,取消保甲制,建立新政权的宣传。安顿民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是调查摸底,了解群众的疾苦,团结贫雇农中坚力量,为正式土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发动组织群众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组织群众完成治黄任务,动员贫雇农出车搞运输,实行生活自救;四是建起农民协会和村公所,程殿清任会长,胡守成任副会长,张汝元任村长,李兴海任副村长。第二阶段是从1950年2月~1950年5月。期间,在土改工作组指导下,农会担负起香磨李村的土改工作。至5月份,根据中央指示,土改工作暂停。第三阶段自1950年12月份开始,市委土改工作组进村,工作组进村后,首先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华东局山东分局的有关指示。为加强土改工作组的力量,郊区各区组成土地改革委员会,以区、乡干部为主,组成若干土地改革工作组。组长杜秀英等2人为一组,负责香磨李村的土改工作。工作组进村后,认真贯彻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分化地主,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恶霸地主的阶级路线。为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济南市人民政府组建人民法庭,对破坏土地改革的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依法惩处。
  土地改革工作组经过调查摸底,进行阶级教育,组织农会划分阶级成分,斗争不法地主,没收土地,分配土地,颁发土地证等步骤。在调查摸底进行教育的基础上,香磨李村健全了农会组织,领导本村的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本村部分不法地主进行了种种破坏活动,叫嚣如分他的土地“十年报仇不晚”,以此威胁群众,破坏土改运动。广大贫农在农会的领导下,开展了诉帝国主义的苦,诉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苦,诉地主恶霸的苦。通过诉苦运动,提高了阶级觉悟,团结了中农,向封建地主开展了面对面的斗争,先后召开斗争大会10多次,灭了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大长了贫下中农的志气。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的控诉,在农村法办了部分罪大恶极的不法地主分子,处决了民愤极大的地主反革命分子。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没收、征收土地188余亩,房屋70余间,农具300余件,大牲畜10头,家具700余件。30户,110口贫雇农分到了土地、房屋、农具、家具和牲畜,于1951年6月颁发土地证。从此,结束了几千年来地主阶级对农民封建统治,广大贫下中农彻底翻了身,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从此,开创了一个新天地。
  两首诗反映了翻身后广大贫雇农的喜悦心情:
  反奸诉苦分田地
  贫下中农展皱眉,今朝做主抖雄威。
  条条冤债得清算,土地回归笑语飞。
  庆祝土改胜利
  伸冤诉苦把田分,歌舞狂欢日月新。
  柳暗花明山水秀,天翻地覆四时春。
  第三节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业体制
  解放初,经过土地改革,香磨李村人民欢天喜地,在分得的土地上精耕细作,一心一意抓好农业生产,种好土地多打粮食。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一家一户办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出现了,需要互帮互助,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于是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生产形式相继出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香磨李村人民闻风而动,纷纷行动,组织起季节 性和长年性的互助组。一首诗反映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粮食大丰收后,农民的喜悦心情:
  庆丰收
  喜庆丰收醉绿醅,秋高遍野泛金辉。
  村村仓满稻粱菽,笑语歌声云外飞。
  1952~1953年,香磨李村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35%以上,出现了一大批长年性互助组。如周风翥、张文清、刘振海、孙庆福、贾洪恩、程殿清7户组成一个互助组。全组28口人,有土地80亩,2头骡子,2头牛,种优良品种“胜利100号”大地瓜,亩增产30%~40%。在种好庄稼外,驾起大马车搞副业,参加治理黄河,以粮和钱支付土方,年收入作为互助组的支出和兑现户的经济收入。程震等10户,40人,70亩土地,组成了一个互助组。各户出钱合伙买了骡子、牛,轮流喂养,生产发展,产量提高。他们改良品种,采用“齐鲁1号”小麦品种种植小麦,还种植高产地瓜,10户群策群力,互帮互济,亩产量提高20%~30%,收入提高60%以上。乔恩华联系六户,25口人,50多亩地,骡马齐全,生产大发展。当时,互助组是采取换工形式,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大牲畜、大农具的使用折算成人工,群众生产积极性很高。
  1954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当年香磨李村成立了2个初级农业合作社。一是香磨李村第一初级农业合作社,张文清任社长;二是香磨李村第二初级农业合作社,程震任社长。1954年,香磨李村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0%。初级农业合作社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收入由社统一分配。土地入股分红,一般为土地分3~4成,劳力分6~7成。劳力分配,以10分工作为一个劳动日,每个劳动力的工分由社员民主评定,牲口、大型家具,合作社使用时折算工分参加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香磨李村人民闻风而动,纷纷要求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12月,由标山庄、凤凰山庄、林家桥、马家庄和香磨李庄成立了丰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张汝发任社长,下设5个生产队:标山、凤凰山、林家桥、马家庄、香磨李庄分别为一、二、三、四、五生产队。
  高级农业社取消土地分红,主要生产资料都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私人的牲口、大型农具折价入社,由社付给价款,收入全部按劳分配。农业社根据规模大小,设若干生产队。劳力统一调配,土地联片集中。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制度,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土地、劳力、牲口、大型农具固定到队。生产队对社员采用评分记工和定额管理(即:1个中等劳力,1天能完成的农活数量和规定的质量为1个工日)两种办法记工。社员积极性很高,生产有较快发展,社员收入增加。据统计,香磨李生产队粮食增产50%;人均收入增收40%。1955年和1956年,丰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香磨李生产队粮食年产19~20万斤,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1955年、1956年成为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最好年份之一。
  第四节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体制
  1958年1月,撤销郊区建制,隶属于历城县。同年3月,香磨李村由新城乡划为北园乡。
  1958年8月9日,毛泽东主席由河南省来到山东省,于当日下午由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和省市县乡的领导陪同,到北园水屯村视察,察看了水屯村的水稻生产。当时北园乡党总支部书记刘传清、乡党总支副书记兼北园农业合作社社长李树诚,向毛泽东主席作了汇报。当刘传清向毛主席汇报到北园农民正在办大社时,问到主席:“是叫大社好,还是叫集体农庄好?”后来,毛主席发出号召:“还是办人民公社好”。于是,一个大办人民公社的热潮迅速掀起。1958年8月20日,北园由15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了山东省第一个人民公社——北园人民公社。公社成立不久,掀起深翻土地高潮。9月,北园人民公社调全社青壮年组成专业队,在王炉、药山、鹊山、黄台深翻土地,盲目密植。11月13日,济南至平阴干渠开工,北园人民公社男女青壮年24万人次先后出工,香磨李村出工日近万个,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刘振海等60多个整壮劳力在济平干渠修河,一直干到腊月29晚上才回家过年。劳民伤财,为防寒,仅烧掉的苇子即浪费了20万元。同时,贯彻中央关于“以钢为纲”、“全民大办钢铁”的指示精神,在王炉、泺口、无影山建立小高炉大炼钢铁。香磨李生产队男女出动,付出近万个劳动日。由于违背了客观规律,造成人、财、物力的很大浪费。香磨李整壮劳力在无影山大炼钢铁,青壮年劳力日夜奋
  战,炼不出铁还要“插白旗”,撤职批判,造成更大的劳民伤财。人民公社建立后,香磨李为标山大队第五生产队。1962年2月25日,香磨李生产队由标山大队析出,正式建立香磨李生产大队。此时,香磨李生产大队有耕地680亩。
  人民公社初期,政社合一,实行军事化编制,大兵团作战,集中几乎全部劳力抓生产。起初,香磨李生产队为北园人民公社第四营第五连。刘成任四营营长,程文祥任营教导员,胡庆林任五连连长。军事化编制主要抓好五件事:一是大炼钢铁;二是深翻土地;三是挖掘济平干渠;四是修建卧虎山水库;五是治理黄河。1959年1月撤销营连编制,更名为管理区和大队。香磨李为北园人民公社第四管理区;同年2月,撤管理区后为北园人民公社标山大队第五生产队。1962年2月,建立北园人民公社香磨李大队,大队长徐广娥,下设3个生产队。
  人民公社初期,实行公社一级核算,统一分配,穷富拉平,大量平调农业生产队的劳力、土地、粮食、资金和其他物资。当时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一万斤,有的浮夸为亩产几万斤,到处“放卫星”,谎报虚夸数字。集中全公社劳力,实行大兵团作战,深翻土地,提出“深翻一尺半,明年吃白面”的口号,建起了大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调走香磨李生产队300多劳力,上万个劳动日,造成了不少损失。农业丰产没丰收,不少地方大批地瓜收不进来,烂在地里。吃食堂浪费了大量粮食,结果,来年出现了粮荒,严重挫伤了广大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导致三年的自然灾害。1959年,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改公社一级所有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并退赔了部分平调的粮、款、物。同年“反右倾”开始后,又停止了退赔。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纠正了建社初期的错误,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济体制。
  香磨李大队干部群众在总结工作时,指出了人民公社初期“左”的路线导致三年灾害。主要原因是:一是丰产没丰收。总结为3分天灾,7分人灾,人为原因导致三年灾害;二是苏联借机要债,中国人民卧薪尝胆,勒紧腰带还债;三是刮“五风”,一平二调三过渡,即平均主义大锅饭,无偿调动劳力,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提出“一天等于二十年”、“人民公社是桥梁,共产主义是天堂,提前建成共产主义”的错误口号,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四是深翻土地,密植小麦,一亩地下种100斤,有的下种200斤,提出亩产10万斤的口号,由于小麦没有合理密植,造成减产;五是大批整壮劳力无偿调出大炼钢铁,一部分劳力在无影山日夜奋战,大炼钢铁;另一部分劳力抽出到历城平陵城去炼钢铁。同时,无偿调动劳力修济平干渠、卧虎山水库、治理黄河等,形成“天兵天将都外出,妻儿老小搞农业”的状况,地没人种了,亩产只二三百斤,上报数字却报成亩产万斤、几万斤;六是计划经济,指令性种植,1959年全部改成菜田。世世代代种大田的农民,一下子全部成了种菜的,实行粗放型种植,产量很低,亩产蔬菜只有几千斤,造成了很大损失。“左”的路线,导致了三年自然灾害,香磨李村人民缺粮受饿,造成了“1958年,吃饭不要钱,吃了3个月,挨饿整3年”的不正常现象。
  第五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体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的中心工作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农业问题也开始了新的改革。1979年,北园人民公社进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工作。当时,联四大队和李家桥一队实行以生产小组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称之为“五定”(定菜田面积、定劳动工分、定蔬菜交售任务、定产值、定中型农具和防寒设备使用年限),生产队仍作为核算单位,收入统一分配。1981年后,部分生产队实行以户为单位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按人口或劳力分配,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户只有使用权。生产由承包户自行安排,其产品在完成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后自行处理。承包户除缴纳农业税,支付水电费和缴纳生产队的提留外,所余部分归自己所有。
  1978~1985年,香磨李大队农业体制进行了多次变革:1983年香磨李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到了户。这种一家一户、地块分割、不能使用机器生产的形式经历了多年。随着队办企业的发展,香磨李大队耕地逐年减少,人均几分地,队办企业一个接着一个的大上。这时,出现了“整壮劳力抓工业,妇女劳力抓商业”的状况。当时流传着“天兵天将抓工业,杨门女将抓商业,老弱病残抓农业”的顺口溜。不少农民也存在着“辛辛苦苦去种田,不如工副业赚大钱”的轻农思想。个别干部也存在着“队办企业上想道道,农业生产挂不上号”的思想。当时,务工从商的劳力年工资高,务农劳力收入低,农民不愿去种粮、种菜,出现了部分“撂荒地”。面对这个工农收入的差距,党支部、队委会一班人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从1984年起,采取了以工补农、以工补菜的措施,每年从工副业生产收入拨出5多万元补贴菜农,鼓励菜农种好地,完成蔬菜的上市任务。好的鼓励措施,调动了务农劳力的积极性,使务工、务农劳力的收入,保持悬殊不大的比例,使香磨李村农工商各业保持了齐头并进、快速发展的好局面。
  至1985年,香磨李村只有30多亩菜田,农业已退居次要位置。村办经济由过去的“农工商型”变为“工商农型”经济。这时,村办企业发展到具有一定规模的10多处企业,生产门类由过去的农业、工业两大门类,发展为拥有建材、铸造、配件、化工、锅炉、修理、服务、商业、运输、农业等10多个专业生产门类。同年,全村劳力400人,从事农业的56人,从事工业的180人,从事交通运输业的25人,商业饮食业的96人,建筑业的3人,其他业的40人。二三产业的人数达344人,占劳力总数86%的劳力从事二三产业。1986年,香磨李居基本没有农业。同年,全居还有30亩菜地,产菜30多万斤。1987年,全居共有劳力428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力1人,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的427人,分别占总劳力的0.2%和99.8%。至1990年底,香磨李居97%以上的劳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这一新的经济结构,对领导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香磨李居从实际出发,本着便于组织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按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香磨李村于1984年建立了农工商合作社和济南鲁新实业公司;1992年建立华宇实业公司;1994年建立华宇集团总公司,实行党、政、经三套班子,进行专业化领导,实行政企分开,分工负责,分别抓好农业、工业、商业,住宅、房地产开发和基础建设。
  在二三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香磨李大队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及时调整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的发展。从1978年以来,香磨李大队对农业进行了3次大的调整;(1)1979年,按照每个劳力1亩土地的标准,一次性承包给劳力,抓好蔬菜生产;(2)1983年后,香磨李大队全部实行包产到户,按每口人半亩土地的标准分到户,大大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空前大发展;(3)1985年,香磨李居二三产业大发展,土地锐减,人口大增。为适应人口增、土地减的新形势,香磨李居第三次调整土地,将仅有的30多亩菜田承包给菜农,进行以工副收入补贴菜农,至1987年,全居农业基本消失,经济体制主要转向了二三产业的发展。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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