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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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4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企业管理
分类号: F273
页数: 4
页码: 212-215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世纪60年代初至1997年香磨李从没有企业到第一家企业及除工业外,增加了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行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企业 管理 香磨李

内容

20世纪60年代初,香磨李大队无有企业。从1963年建立第一处队办企业后,由生产大队从各生产小队抽调人员进厂做工,记工分,年终参加生产小队分配。工厂的厂长由大队选派,工厂的收入由大队统一管理。之后,除大队办企业外,各生产小队出现了队办企业。队办企业由生产队管理。至1984年,香磨李大队的企业全由大队管理。1984年5月,香磨李村建立村民委员会时,土地已承包到户,村委会一方面为农户提供服务,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1985年撤村改居,成立香磨李居委会。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生产实行了承包制,在居党支部和居委会的领导下,由各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管好企业。每年年初,各厂厂长(经理)与居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年终进行兑现,实行“责任制,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了国家的,留下集体的,其余全部是厂里的”管理办法,大大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企业有了活力,职工有了动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香磨李居除工业外,增加了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行业。为适应形势的需要,香磨李居于1992年建立了华宇实业公司,1994年建立了华宇集团,1995年建立居党委。香磨李居的企业管理统一在居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分别抓好党、政、经3个方面的工作。华宇集团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分工,分别抓好原居办工业企业,规划和筹建新的企业;负责全居商业网点的组织管理,规划建设商业街;负责旧居改造和新居建设,按照规划建造商品房、居民楼和全居的公共设施。进入1997年,香磨李居根据形势的发展,对企业进行三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对香磨李居原有的10多处集体企业进行了改制。主要工作为:(一)深入了解,找准企业改制的切入点。从1997年开始,全居上下投入到体改的热潮中,香磨李居“两委”会多次讨论如何进行改制?切入点在哪里?党委书记刘刚深知此次体改的重要性,决定组成以副书记、下派工作组长参加的改制领导小组。同时进行调查、摸底、清产核资。通过一系列细致的工作了解,香磨李居集体企业10个。这些企业大体分成两种性质,即对扛着“红旗”的个体企业,俗称“戴红帽子的企业”,这类企业规模比较小,有的占有居里的房产,收益归己,风险归居,这样的企业经营好了个人发财,经营不好负了债,无力偿还。对由居里投资发展起来的企业,这类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资产运用不合理,不能充分发挥潜力,带来效益,每年只向居里上缴数额很少的管理费,费神费力。根据所了解情况,“两委”决定:今后工作的切入点应是尽快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家统一认识后,决心加快企业改制的步伐,尽快甩掉包袱,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有章可循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制任务。(二)因企制宜,扎实搞好企业改制工作。根据所了解的实际情况,决定分四步进行改革。第一,“两委”研究确定改革方案;第二,统一认识,广泛宣传;第三,核查各企业资产;第四,签订合同,对需变更营业执照的,按规定变更营业执照。采取以下几种方式;①卖瓤租壳。对有的企业是居委会投资兴办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居里投资较少,一直承包给个人经营,但其经济效益一年不如一年,集体资产逐年减少。试想,如果把房屋出租出去,收取的租赁费就会比上交的管理费高许多,而且居里不用承担风险。决定用“卖瓤租壳”的方式对其进行改制,收回残剩的集体资产,注销集体企业营业执照,对房屋实行租赁,明确债权债务由承租人承担,为集体带来了直接效益。②风险抵押承包制。对本居投资较多的企业,为加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心,启动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采取此方式,委托北园镇审计所对其进行了审计。净资产确定以后,签订风险抵押合同,明确规定了奖罚制度,按规定一次性交齐风险抵押金。③摘红帽。针对居私营和个体企业多的情况,对其加大管理力度,解除了与居委会的连带责任。一方面对其“摘红帽”,让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私营和个体经营者;另一方面实行房屋有偿使用,每年按一定数额上交租赁费,甩掉包袱,为集体带来新增长点。④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一类是原来由居外职工承包,属居集体性质,法人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以社会参股进行体改,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居委参股,这样既有资金、实物入股,也有土地使用权,收取承租金。另一类是采取集体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型股份合作制,分法人股和职工个人股,以新的企业形式调动职工积极性。
  通过改制,各企业真正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改制后使香磨李人尝到甜头,真正认识到企业改革是搞活经济,提高效益的根本途径。在此基础上,香磨李居广大党员干部加大措施,加强企业管理,切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奋斗,为香磨李居的各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二是对企业采取优质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提供上等的经营环境,使其进得来,留得住,服务得好,发展得快,为香磨李居的经济发展壮大做出更大贡献。三是加强对第三产业的领导和管理。在3条商业街两旁建起20多万平方米的商品房,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八方来客在此兴办第三产业。在连年扩大的济南泺口服装市场,至2001年已有摊位2.5万个,业户3万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年营业额40多亿元。长达2公里的商业街,兴办起各类公司、物资供应、商业网点达450余处,以租用场地兴办第三产业的方式,全面加强了商业、服务业的管理。通过全面的服务,使香磨李居的企业管理有条不紊,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标准化的管理新路子,为壮大香磨李居的经济实力做出了很大贡献。
  香磨李居企业改制工作香磨李居的企改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已于1997年9月3日完成所属企业的改制工作。改制后,企业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内部各种关系基本理顺,与改制前相比,呈现出勃勃生机,初步显示了改制的必要性和优越性。
  ①党委重视,指导有力。居党委从1996年开始,就酝酿改制工作,1997年又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在进一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积极参加企业工作的各种会议和集训,从提高自身思想认识人手,统一党委一班人对企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书记刘刚多次到先进村居学习经验,还专门邀请区体改委领导来居委会帮助指导企改工作。在党委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厂长、经理会议,征求意见,确定改制方案,加大了宣传指导力度。3月份,成立了企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刘刚任组长,副书记刘秀英,下派工作组长曲华亭,财务科长等5人为成员,对企业工作实施具体的宣传指导,有力地推动了企改工作按居党委的部署顺利进展。
  ②“让瓤租壳”,让利职工。居党委根据本居实际情况和企业各自的特点,大胆地作出了为推动改制顺利进行的“让瓤租壳”的决定,将企业现有的可动资产,全部让给企业职工,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赞同,从而加快了改制的步伐。居委会与企业之间采取有偿租赁土地和房屋的企改形式,企业内部采取股份合作制,职工以缴纳风险金的形式入股,同时拥有将企业资产量化后的股份。层层签订协议书,明晰了资产关系,理顺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等关系,使改制后的企业职工老有所养,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
  ③重视宣传,发动群众。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均需采取不同形式的体制改革,这是现代经济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经营方式。股份合作制使职工的利益与风险联系在一起,这就必然会调动职工以企业为家的各种积极因素,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是,广大职工对于这次划时代的企业改革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思想弯子不好转变。针对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居企改工作组多次深入企业实际考察了解群众的反映,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改工作。为消除职工的种种顾虑,刘刚书记亲自到各企业宣讲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居制定的《企业改制方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参加企业的资产评估,从各方面为企业的发展、职工的利益着想。厂企干部有信心,职工心里有了底,增强了对居党委的信任,使企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④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本居的企改工作已告结束,为保证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按镇委、镇政府制定的标准,对改制企业进行检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今后工作是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 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议制度,使企业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同时,居党委继续为企业服好务,与企业干部一起,解决过渡阶段出现的具体问题,使改制后的新型企业逐步走上真正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轨道。
  附:
  中共香磨李居委员会关于企业改制的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企业改制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北园镇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把本居企业改革引向深入,经居“两委”研究确定,对本居现有所属企业以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卖瓤租壳”等形式进行企业制度的改革,以达到产权明晰、科学管理,责、权、利相结合的现代企业的目的。根据本居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居属各企业均按照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实行全面改制。1997年8月底前,各企业均改制完毕。企业改制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企业均以独立法人形式存在,居“两委”只是给企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监督企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所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为企业服务,不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改制后的企业,必须参加“两委”和上级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积极配合居“两委”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如有违反,由企业主要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各单位现有干部、脱产人员、生产人员、会计、保管员,由单位改制后自己挑选、任免、消化,居“两委”不予以干涉。
  (四)改制后企业自己制定的各项办法、规定,均交居党委一份,以便由居党委监督执行。
  (五)企业改制前经资产评估的所有财产归本居集体所有;改制后企业自己投资扩大再生产的所有财产归企业自己拥有。
  (六)如遇国家、居委会规划占地需迁厂、改行等,由本居统一安排,企业不得私自与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
  (七)各单位上缴的折价款,专款专用,如需扩大发展企业,由党委统一协商安排。
  (八)现有各单位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自己承担。各企业在改制后,应保证职工的工资收入在现有基础上,按国家物价上涨指数以及企业经济效益情况逐年递增。
  (九)改制后的企业,应重新注册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应独立承担生产经营中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本居不再承担任何形式的信贷、名誉等与经营有关的法律担保和信誉承诺,不负各种形式的经济连带责任。
  (十)改制后的企业必须继续承担该企业原有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并按规定逐年为现有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直到新老职工的退休保障与国家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全接轨为止。
  (十一)改制期间,资产评估之前,严禁侵吞集体财产,保持企业稳定。
  (十二)改制后的企业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发展的统一规划,服从本居的统一安排和调整。按时上缴国家和本居以法规定的公共事业费、租金、利润等费用。对不按时上缴者,本居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对不听从处理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1997年5月20日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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