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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二、村规民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316
颗粒名称:
二、村规民约
分类号:
D927.52
页数:
7
页码:
1068-10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杨庄村村规民约《杨庄村依法治村规范化管理规定》。
关键词:
地方法规
法制
济南市
内容
杨庄村依法治村规范化管理规定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村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使本村的各项事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依照《宪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政策,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章制度经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反复讨论,集中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并经村党委通过确定,对全村所有村民有普遍的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对违犯规章制度的村民,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犯本规章制度者,除按本规章制度处罚外,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对执行好的村民,给予表扬和奖励。
杨庄村委会下设五个委员会
社会治安委员会主任张利
委员路遇贤
文教卫生委员会主任张象奎
委员张利
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马青青
委员魏惠玲
民政委员会主任王毓祺
委员马青青
村建设委员会主任 杨景柱
委员王毓祺
杨庄村村民小组长
第一小组组长 杨毓骑
第二小组组长 杨金水
第三小组组长 杨荣祥
第四小组组长 路延正
第五小组组长 张家顺
第六小组组长 李志广
第七小组组长 张林生
第八小组组长 张象海
第九小组组长 杨金良 杨爱堂
第十小组组长 杨景濂
第十一小组组长葛宝君
第十二小组组长张琦
第十三小组组长李建宗
第十四小组组长路延生
第十五小组组长张象生
杨庄村村民代表
水屯路东平房 杨家泉
花园北平房马庆芬
水屯路东2栋楼李文孝 张秀峰
毛纺厂东1栋楼张云俊
村内北新楼杨玉华
花园北三栋平楼刘占凤 张琦
杨玉民
村委会后平楼及平房王忠兰 张喆生
张效正
村东2栋楼 杨春泉 李荣柱
学校西平房 路延平 葛宝君
学校东3栋楼张家柯 杨景濂
张春岭
村东南平房 张玉庭
文教卫生委员会
主任:张象奎
委员:张利
工作职能、职责:文教卫生委员会职能包括文化、教育、环境、卫生、医疗,其职责是搞好本村的文化教育工作,向村民宣传文化、科学知识,办好读报栏、文化室,搞好本村的文化娱乐活动;根据本村条件,协助村民委员会办好村办托儿所、幼儿园、育红班,保证适龄儿童的全部入学率,并抓好青少年的思想教育。
对本村村民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灭蝇、灭鼠,搞好公共卫生,绿化、美化居住环境,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协助村民委员会制定本村卫生制度,加强村卫生所的建设。
民政委员会
主任:王毓祺
委员:马青青
工作职能、职责:民政委员会职能包括红白理事、社会福利、养老保险,其职责是对村民进行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改革婚丧嫁娶习俗,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协助村民建好村规民约。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举办本村的公益事业;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搞好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协助政府部门搞好农村养老保险,搞好社会救济,做好扶贫工作;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村务公开”的有关工作;开展好养老、抚幼、助残活动,安排好老、弱、幼、残的生活。
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任:马青青
委员:魏惠玲
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做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工作,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帮助计划生育对象排忧解难,开展计划生育的民主监督和优生、优育、优教活动。
①做好妇委会工作,积极健康的开展妇女文体活动。做好村妇女的查访工作,对村育龄妇女进行每年两次查体,发现问题,查出病因,及时解决,为她们解除后顾之忧。
②组织村育龄小组长认真学习国家的各种计生法规,及时掌握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好计生条例,把好计生关,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责任目标。
③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做到与本村育龄妇女同样对待,一人一卡,建档入册,及时走访。对流入进来的已婚育龄妇女和未婚女青年的证件做到齐全,不全者要及时与对方户口所在地取得联系,并及时上报做到及时处理。 ④认真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耐心的为本村育龄妇女服务,抓好管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社会治安委员会
主任:张利
委员:路遇贤
工作职能、职责:社会治安委员会职能包括普法、调解、治安保卫,其职责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使全体村民知法、懂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搞好调查研究,抓好思想教育,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及时调解、处理本村村民在邻里、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等方面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
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协助政府和公安部门搞好治安联防,及时查处并制止赌博、偷盗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维护好本村(居)的社会治安,为本村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村建设委员会
主任:杨景柱 王毓祺
工作职责、职能:村建设委员会职能包括规划设计、旧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其职责是在杨庄村委领导下,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布置,抓好旧村改造及小区规划建设工作。积极响应创建文明城市,实施市容市貌、村容村貌工程,做好杨庄村建设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村建配套工作,使杨庄村建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推行科学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体制,为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村规民约为加快我村两个文明建设,更好的做好各项工作,按照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经广大干部、村民反复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望全体干部、村民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一系列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服从“两委”的领导,遵守村里制定的村规民约,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坚决反对封建迷信。严禁赌博,不准损人利己。坚持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从简,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
三、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提倡优生、优育、优教,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四、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五、子女要尽心赡养父母,对不孝敬父母的人,在本村不能担任干部;不交赡养费的,由村或企业代扣转交其父母,并由本人写出保证书和赡养老人的办法,父母医疗费由子女主动承担。
六、子女与父母在一块生活的,要尽心照料,不惹父母生气,不无理取闹,违者由村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经教育不改,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村民正常死亡或意外事故死亡一律实行火葬,不准转移他方土葬,违者从严惩处。
八、实行男女平等,严格按《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遗产,意见分歧的,由户自行协商解决。
九、不准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对打架斗殴致伤、残、死亡的,后果自负。
十、要遵纪守法,不偷、拿和破坏公共财物,如发现后,按实价值3~5倍罚款。并采取其他相应行政教育手段措施,性质严重造成巨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村民要严格遵守村“两委”新制定的各项工作管理规定,自觉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
十二、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履行公民义务。
十三、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搞好环境卫生,不准在村内及沿街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搞违章建筑。
议事制度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组织关于村居工作的决定和决议,并协助监督实施。
2.关心村民生活,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及时反映村民群众的苦衷,反映村居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办法。 3.协助村委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疏导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4.对村居重大决策的实施和干部廉洁勤政,实行民主监督,参与评议。
5.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讨论制定村规民约,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6.协助村委会讨论制订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7.听取和讨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支出情况的报告和集体企业经营情况的报告。
8.讨论其他涉及全村利益的问题。
议事办法
1.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2.有1/3以上村民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3.村民代表会议有2/3以上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4.在村党委的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开的首次村民代表全体会议选出的会议主席团主持会议。
5.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特邀代表列席会议。
6.会议结束时,由执行主席做总结或公布决议。
7.会议总结或通过的决议应报村两委批准备案,经村专文向村民发布。
村民议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1.有要求村两委、集团及村属企业单位通报情况的权利。
2.有对村属厂、企单位的视察和调研权。
3.有反映民情及对村(居)重大问题提出建议的权利。
4.对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权。
5.正确意见不被采纳,集体或村民利益将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有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6.受村“两委”委托,对特定事件的领导和执行权。
7.执行、宣传村“两委”决议、决定,支持“两委”工作。
杨庄村村民议事会活动
为促进村民议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村“两委”的决议和决定,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特制定村民议事会活动计划如下:
一、在村党委、村民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两委”决策和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会议,在特殊情况下有1/3以上村民提议,临时召开。
三、组织村民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四、办好议事会事务,及时反映本村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积极推进村两个文明建设,并对财务、政务及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文教卫生委员会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经常对村民进行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普法宣传,扎扎实实开展双文明建设。
二、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自觉维护好杨庄小学的教学秩序,学校周围严禁设摊摆点,禁止开设游戏机厅,校风严禁聚众闹事,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学校要按国家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禁止简单粗暴,不允许体罚学生。
五、抓好村民的扫盲工作,村民应积极参加夜校和培训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
六、共青团组织要抓好青少年的学习、教育等工作,根据青少年特点,经常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向上健康的成长。
七、老年协会要积极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协助村委会组织好老年人外出旅游,想方设法丰富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八、村民自觉维护村内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污物,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环境,积极开展绿化工作。村环卫队负责村内道路清扫、厕所保洁,并要定人定时进行消毒、灭蝇、清扫。
九、村卫生室负责本村的医疗保健、免疫、康复医疗、指导计划生育等工作,如发现疫情,要及时向村委会及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疫情蔓延。
十、村属从事食品经营的工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必须保证生产经营,按时查体,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禁止销售假劣变质食品,违者依法处理。
十一、村属各企业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切实制定措施,做好环保,对“三废”的排放要综合治理,变废为宝,造福人类。危险岗位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严防伤人事故发生。
财务工作管理规定
1.财务工作是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集体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策、纪律,合理使用资金,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2.财务人员要按财务制度设置财务帐目,取得依据时,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和编制正确的记账凭证;财务人员要做到账目日清月结,账目字体清楚,账款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财务工作人员应按章办事,对各项费用开支要严格控制范围标准,对取得的奖金要分清来源和去向,并合理使用。
4.财务人员对单位的银行存款和现金一定要加强管理,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将企业会计报表保质保量按时报到领导手中,为领导当好参谋。
5.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建议。
6.对企业帐簿和有关财务资料,定
期送达档案室,并妥善保管,在销毁时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法私自销毁帐簿和有关财务资料。
村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村的建设工作,促进全村的经济发展,积极响应市、区、镇三级领导关于加快北园大街商贸中心建设和北园地区八村居旧村改造的号召,工作计划如下:
一、积极支持和配合村党委、村委会的工作,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
二、加快旧村改造工作,做好整体规划,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能源供给工作。
四、全面考虑和发展各居住区的道路绿化、美化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成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住宅区。
五、在各项工程施工中,派驻工地代表做好为工程服务和工程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进行工作管理,保证质量,按时竣工、交工。
六、对工程的预结算工作,严格把关,控制经济招标。
七、做好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善后服务工作,确保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村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所有村民有义务维护社会安定,有义务端正村风、民风,协助村委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人都要发扬“五讲、四美、三热爱”,遵守社会公德,不做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
第二条对一切不法和不良现象,所有村民要勇于抵制、勇于揭发,与之做不懈的斗争。
第三条全体村民都要做到团结和睦、友好相处,严禁偷盗、抢夺国家、集体、私人财物;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流氓习气;严禁卖淫嫖娼、制作传播淫秽物品;严禁聚众赌博、拐卖妇女儿童、散布封建迷信;严禁造谣惑众、诬陷他人、散布流言蜚语;严禁无证持枪、携带凶器;严禁偷盗、破坏通讯设备和电器设备。
第四条对违反上述禁止事例人员,村委会有权对其进行教育,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罚款及停止工作和停发一切福利待遇。
第五条村治保会、调委会在村三大班子的领导下,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做好治安和调解工作。对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切不良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要依法协助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和群众,村委会将视情节给予50元~ 2000元的奖励。
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内容:
1.年内全村年度预决算计划执行的情况。
2.年度内村委会收入、支出及盈亏情况。
3.万元以上的非生产经营性开支情况。
二、财务公开形式:
村委会财务公开首先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分层次逐项张榜公布的形式。
三、财务公布时间:
村委会各项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张榜公布。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提出疑问、质问的财务收支情况,可随时给予解答或张榜公布;不但要张榜公布,让群众明白,还要作出解释。
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村内制定的规章制度公之于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搞好村内日常事务管理、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村内改造规划、宅基地使用等村民关心的事情,及时公开。
4.村委会做出重要决策和决定之前,要广泛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证村民对村内事务发言权,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定期向村民报告村委会工作,认真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提出工作措施。
二、形式及时限:
1.政务工作每半年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公开,群众提出质问、质疑的问题,可随时公开公布予以答复。
2.对政务公开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和政务公开栏公布的方式。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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