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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四节 禁忌避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2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禁忌避讳
分类号:
K892.452
页数:
3
页码:
916-91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杨庄村在日常生活、衣着饰品、居住、数字等方面的禁忌和避讳。
关键词:
禁忌避讳
风俗习惯
杨庄村
内容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禁忌和避讳,其中无论是属于信仰的还是属于感情、道德的,对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约束力。一些行之于公共场所和处理人际关系的禁忌或避讳,有从礼貌进而规范为礼仪的趋势。
饮食禁忌。吃饭时忌用筷子敲打饭碗,敲饭碗意味着没饭吃,只有乞丐讨饭时才有这种习惯;忌看着镜子进食,认为犯忌会口吃,有的则说得噎食病:忌把碗反扣在桌面上,因为只有病人服药后才将碗扣在桌上,以示今后不再生病服药。平时扣碗将有咒人生病服药之嫌;忌把筷子横担在碗上,认为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饭桌上有人没吃完饭忌收拾碗筷,这多出于礼貌上的原因。给别人倒茶忌壶嘴朝着人,说这样令人不顺心。做客时忌在自己的餐具中剩有食物,否则对主人不礼貌。客人进门的第一顿饭忌吃水饺,因为水饺是送行的食品,俗称“滚蛋包”,意味着客人不受欢迎。家中亲属忌两人合吃一个蒜瓣,说是吃了可能离散。小孩忌吃不成熟的枣,说吃了会生疖子,若吃,须先把枣尖掐掉后再吃。
衣饰方面的禁忌。多在妇女中间流行,俗谓之“妈妈令”。衣服的下摆忌毛边,那样是丧服的形式。衣服的扣子喜单忌双,多为五个,说是“四六不成材”。衣服破了或掉了扣子忌穿在身上缝,说是“穿着缝,没人疼”。女人衣裤不能晾在露天过夜,说是怕被精灵戏了,其实这是一种讲究卫生的习惯。
居住禁忌。农历五月忌盖屋,这是古俗,有“五月盖屋,令人头秃”的谚语。住房忌面对小胡同,因小胡同又名箭道,会射伤其家的;住房忌布局失调,如大门建在南墙之中向南,又正对着堂屋门,则被认为是“水火相克”;门不能与窗相对,谓之:“门对窗,人遭殃,窗对门,必伤人。”忌对面山墙正对大门等,以上情况须挂面镜子破解。其实纯属迷信,毫无科学依据。如今人们只不过是遵循合理安排布置庭院罢了。
人生礼仪中的禁忌。妇女从怀孕到坐月子,饮食、行为都有许多规矩。诸如不准吃兔子肉,不准吃姜,不准参加婚礼和丧礼,不准在娘家生孩子等等。结婚也是如此,订婚要合属相,婚礼上要忌属相,人们送新婚贺礼忌单喜双,忌白喜红,忌送钟、梨等物,因为送钟同“送终”,送梨同“送离”,不吉利。婚礼上忌说不吉利的话,如“散伙”、“好不到头”、“断子绝孙”之类语言。亲人亡故,忌说“死了”,而要称“老人”、 “去世了”、“过世了”等。长辈的乳名晚辈不能叫,与父亲名字相同的字也不能直说,谓之“避讳”。忌长辈与晚辈间开玩笑,否则被认为是“没大没小”。
数字的忌讳。婚丧嫁娶,一般以农历的偶数日(俗称“双日子”)为吉,单数日(俗称“单日子”)为不吉。出远门忌农历的“二、五、八日”,兴农历的“三、六、九日”,有“二五八回老家,三六九朝外走”的俗语。
男人忌说四十一岁,“四十一妨妻”,因此要跳过去多说一岁。老人忌说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谓之“关口”、 “损头年”,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的说法。忌说一百岁,人到一百岁只说九十九,认为说“一百岁”为不吉。这些毫无科学根据,仅是人们受封建思想影响,长期形成的习俗。
其他一些生活中的禁忌。抓中药时忌把药方反叠,否则药与病反,没有功效。过年忌说脏话、气话和不吉利的话;下饺子破了皮只能说“挣了”,完了称“好了”,正月初一忌死人,如果人在这天病故,要谎称是正月初二死的。忌出门前或上工前与人吵闹,说这样一天都不顺心。老公公忌到儿媳妇屋里去。小孩忌捅屋里的燕子窝,说捅了要害眼病的。
古书中的“避讳” 古代,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尊严,写文章遇到君主或尊亲的名字都不直接说出和写出,必须用其他方法避开,此之谓避讳。避讳起于东周之初,成于秦,盛于两汉隋唐,最严于宋和清朝康熙以后的一段时间。
古书中常用的避讳方法,有改字、减笔、增笔、拆字、合字、空字,或以“某”、“讳”等字替代。
避讳还有公讳和私讳之分。公讳亦称国讳,指全国臣民都要敬避的尊长之名;私讳,亦称家讳,指家族内避宗亲长者之名。公讳主要包括避在位君主名和避庙讳。如秦始皇赢政,又名正,便改“正月”为“端月”,或读作“征月”。汉代为避高祖刘邦讳,汉石经于《论语》、《尚书》中“邦”字多改为“国”字。它如盈改为满、恒改为常、启改为开、彻改为通、弗改为不、询改为谋、欣改为喜,则为避汉朝皇帝刘盈、刘恒、刘启、刘彻、刘弗陵、刘询、刘欣等人讳也。东晋避后妃讳很多。如郑太妃名阿春,故以“阳”代“春”,廷臣议事引《春秋》必改称《阳秋》,孙盛著书名《晋阳秋》,檀道鸾著书也题名《续晋阳秋》。唐代避讳法令本宽,避讳风气却很盛。唐人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四民月令》为《四人月令》。《管子·霸言》有“故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而世不谓贪者,其大计存也”之句,唐人为避李世民讳,改“世”为“代”,后人传写又误“代”为“伐”,故“而世不谓贪者”成了“而伐不谓贪者”,颇令人费解。甚至因为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虎,而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成语,改为“不入兽穴,焉得兽子”。宋、金避讳极严。譬如避高宗“构”的嫌名竟达55字之多。宋代雕版刻印的古书,凡属皇帝名胤、炅、恒、祯、曙、顼、煦、佶、桓、构、慎、扩、昀等字,都缺笔避讳。元代帝王之名是汉字译音,无所谓讳。明初也不避帝王名讳,明末才有规定。崇祯三年,礼部奉旨颁行天下,避太祖、成祖庙讳,及孝、武、世、穆、神、光、熹七宗庙讳,“今上御名”亦须回避。清自东北人关以后,帝王之名始用汉字,第一个以汉字为名的顺治帝名“福临”二字不讳。避讳自康熙以后开始。如清代刻印的书,胤字作允,弘以宏代,盖避世宗胤稹、高宗弘历讳也。此外,公讳还包括避太子名,避后妃名,避皇后祖、父名,避权贵名,避权臣祖、父名,避孔子名等。如吕太后名雉,雉便改称野鸡,如《史记·封禅书》:“野鸡夜雊。”私讳多是子女避祖、父名。如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司马迁为避家讳,就把赵谈改为赵同,亦名同子,所以在《司马迁报任安书》里就出现了“同子参乘”的字样。苏轼祖父名序,他代人作序时便改为“叙”,其父苏洵则改序为“引”。
避讳的种类则有:改姓名,如孔子名丘,姓“丘”的就改姓“邱”;汉文帝名“恒”, “田恒”就成了“田常”。改地名,如金世宗之父名宗尧,改“宗州”为“瑞州”;北周文帝宇文泰,小字黑獭,改“黑水”为“乌水”;清康熙帝名玄烨,“玄武门”改称“神武门”。改官名,如唐高宗李治即位,避太宗庙讳,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避高宗名;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各州“治中”改为“司马”。改书名,如唐代改《神渊》为《神泉》,改《世本》为《系本》,避高祖李渊、太宗李世民名也。改物名,如十园吴王杨行密据扬州,州人皆把“蜜”叫“蜂糖”;唐避代宗李豫嫌名,改“薯蓣”为“薯药”;至宋避英宗名曙嫌名,再改叫“山药”。改干支名,如唐高祖之父名昞,兼避“丙”字,故唐修晋、梁、陈、北齐、周、隋、南、北8史,所用干支纪年、日,皆把天干的“丙”写作“景”。改经史文字,如《梁书》撰者姚思廉避其父讳察,在《刘孝绰传》中将《论语》“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之句改作“众恶之必监焉,众好之必监焉”。改通常用语,如唐高祖祖父讳虎,所以“画虎不成反类狗”便改作“画龙不成反类狗”。此外还有因避讳而改前朝年号、改前人封号、改谥号、改数字等类。甚至出现了明武宗时,为避己姓而禁民畜猪的事件,真是贻笑千古。
历代为避讳而擅改前朝人名、地名、官名、书名、年号、谥号等,甚至追改古书,造成了古籍内容的混乱。但是,如果反而利用之,则可以解释古书之疑滞,辨别古书之真伪及时代。譬如瞿镛《铁琴铜剑楼书目》载《史记集解》一百三十卷,敬、竞、殷、匡、恒字皆缺笔,避宋代皇帝讳也。因宋版书避帝王讳,而元刻仿宋不避宋讳,由此可以判定此本乃宋椠,又因宋仁宗名祯字不缺,故又可进一步断定刊刻于宋仁宗之前。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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