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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普法教育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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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21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普法教育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10
页码:
695-7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杨庄村在新中国成立后对人民群众进行的普法教育和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关键词:
地方组织
党史
杨庄村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皆贯彻到人民群众之中。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杨庄村大力宣传、贯彻,广大人民群众逐步以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已成风气。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后,组织群众认真学习,使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法律逐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增强。1985年,随着全国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开展,在全村采取会议、夜校、广播、宣传栏、文娱宣传节目、家庭自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群众学习宣传法律知识。以干部、青少年学习为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义务教育法》、《兵役法》、《民事诉讼法》、《森林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十法一条例。受教育者占应学习人数的100%。同时,还参加了全国农民法律知识竞赛答卷,取得了好成绩,受到了区司法部门的表扬。通过五年普法教育,大大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并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委会也实行依法治村,严格依法管理,依法行政。1991年以来,又继续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村党支部成立了党支部书记葛国庆为组长的“二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充实普法宣传人员,落实普法宣传任务,提高普法宣传人员的法律知识,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制订了“二五”期间普法宣传年度计划,并能组织实施。购买各种普法教育录像带40余盘,订购各种法制报刊10余种。印发各种普法学习材料1000余份,组织各企业的厂长或经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印发法律知识问答试卷2000多份,出法制宣传栏多期,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普法,使村民提高了法制觉悟,刑事案件逐年下降。每月给党支部汇报一次普法宣传情况,让领导指导研究普法宣传工作。村委会还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用于普法宣传,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结合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边学边用,使普法教育不断深化,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促进了社会稳定。村党支部、村委会把普法教育列入重要日程,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为保证普法计划的实施,建立和完善了普法学习制度,每年普法学习时间,干部不少于100小时,群众不少于60小时,村党支部、村委会每年办一期普法教育学习班,每月一次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村政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通过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各企业、干部、职工、村民学法用法的风气日益浓厚。通过组织学习《宪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义务教育法》、《兵役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对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安定团结、社会治安、村风村貌起到了重大作用。通过上夜校,对全体党员、干部、青年和普法宣传员进行培训,然后,各单位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村民普法面达85%,企业职工达到100%。在考核抽查中,村民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75%以上,在镇举办的第二次知识竞赛中,取得了较好名次。
随着“三五”全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工商、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帮助下,经过本村“两委会”和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民的法律知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尤其是依法治村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深人人心。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村民和市场商户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一般纠纷案件发案率大大下降,实现了“两个文明”双丰收,连续5年被评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天桥区委、区政府授予“五好村居”称号。
“一五”普法1986年1月开始,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做出决定,在全民中开展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五年中,杨庄村广大干部、群众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十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向全村村民进行了普法教育,较好地完成了第一个五年普法任务。通过普法教育,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村民学法用法的风气日益浓厚,对本村两个文明建设、安定团结、社会治安、村风村貌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一五”普法学习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把普法教育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运用法律手段管好企业,治理村委各项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职工守则、财务制度、考勤制度、劳动纪律、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民主监督等多项规章制度,做到厂有厂法、村有村法、家有家法,干部、群众、职工、村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工作和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了保证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全村各单位、各企业均制订了普法学习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规定了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把普法学习纳入半年和年终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之中,使全村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五年来的普法教育,村民普法面达80%,企业职工普法面达95%,在考核抽查中,村民普法及格率达98%,优秀率达70%,取得了“一五”普法的胜利。
杨庄村在“一五”普法学习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把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从确定开展达标活动开始,到验收达标时止,从未发生侵犯村民权利的事件,村民十分满意。
普法以来,全村没有抗交、不交、拖欠政策性提留、集资问题,从未发生强生和超计划生育问题;也未发生不经审批而强占、滥占、多占土地和滥批建房用地和乱建住房问题;更未有发生刑事犯罪案件。其根本原因是:
一、有一个由“两委”40多人组成的学法用法的坚强领导班子。一是“两委”会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起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和听取群众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和带领全体村民完成学法任务;三是干部带头联系实际学法用法,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反对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和做法;四是领导干部每年在学法考核中,考核成绩达到优良,为村民做出榜样。
二、普法教育做到“四落实”。一是组织落实。由“两委”领导参加,7人组成领导班子,以村主任为主,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治理情况通报会;二是以“两委”领导和企事业领导人为主体,组成宣讲员,坚持一年一次表彰会,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三是统一安排学法时间和学习内容。
三、建有较为完善和切实可行的村民自治公约。一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建立了一套11项81条内容的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规民约》,并向村民公布施行; 《村规民约》是村民的行为准则,谁违犯了就按其公正地进行处理。
四、建有民主监督制度,促进村民自我管理。一是“两委”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对村内大事要事均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杜绝压制、打击和报复现象,处处以法办事。
通过“一五”普法学习,村民们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做到“四个坚持”和“四个热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避免了凶杀、伤害和自杀案件。村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见义勇行、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二五”普法 从1991年起,根据上级工作的部署,杨庄村开展了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二五”全民普法这项重大的社会教育工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工商、税务、司法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下,经本村“两委”和所属各厂企厂长、经理及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二五”普法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推动了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村“两委”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普法学习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在“二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村“两委”一班人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学习,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民中开展普法教育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措施。搞好全民普法教育,人人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是上下团结,社会安定,人心稳定,经济大发展的根本保障。近几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村党支部书记葛国庆在每次召开的厂长、经理会议上,都认真强调,指出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他说: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必须有法律作保障,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认真抓好普法教育,才能依法治理村居、依法管理企业,为加强综合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更好地搞好市场经济,更有利于提高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才能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在村“两委”的高度重视下, “二五”普法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建立健全了学习领导小组,村“两委”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村下属各厂企厂长、经理任各小组组长,每个学习小组配备了普法宣讲员,成立了普法学校、人口理论教育学校,配备了电视机、录放机等相适应的电化教学设施,聘请司法、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任教,并签订了长期的法律顾问合同书。村“两委会”还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年度的学法教育都有目的、有要求、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有总结评比、有会议记录,在学习方法上采用集中培训学习骨干宣讲员,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中反映出来的疑点、热点问题,在集中讨论、统一认识后再解释。不搞“一刀切”,在确保学习时间的前提下,灵活地安排学习。坚持补课制度,对年老体弱的职工、外出误课的人员,认真做好补课学习,扩大法律知识教育的学习面,保证学法真正达到普及。
(二)在“二五”普法教育学习中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在“二五”普法教育中,杨庄村取得了显著成绩,较早成为“依法治村达标村居”,这与村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管理是分不开的。“打铁先得自身硬”,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这既是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强领导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项工作中的首要任务。领导是普法教育的组织者和执行者,领导的认识、学习程度如何,对依法治理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村“两委”领导干部人手一册《普法学习材料》,在司法顾问的教学辅导中,坚持把学法同治理整顿相结合,同具体应用相结合,同企业发展趋势相结合,做到边学习、边运用、边检查纠正、边改革,制订措施,把学法真正当成治理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作。在学习中,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倾向,向腐朽的“人治”观念反击,取得明显效果。
在杨庄村旧村改造过程中,在拆迁旧房时出现“钉子户”和想发“搬迁财”的人,遇到这些问题,在上级的支持下,杨庄村“两委”耐心、反复地向搬迁户作了法制教育宣传,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大部分搬迁户顺利的签订了合同书。但有少数群众还不理解,与领导顶撞骂街,扬言要上访,静坐示威,要到省委和市政府上访。对这种现状,两委领导没有用“压制”和“人治”手段,而是采用向他们反复交代政策,讲清有关上访的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法规等条例,在法制教育学习宣传下,群众心理上得到平衡,感到这是形势发展的大势所趋,应当服从大局。普法教育的宣传,使拆迁任务按期完成。实践证明:离开法制去搞改革、搞建设,必然会出乱子,吃苦头。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必须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决不能以“人治”、“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做工作。
坚守学习制度,保证每周不低于8小时,全年不低于100小时。严格进行检查考核,把学法、用法、执法列入干部工作政绩的考核内容,与干部的升降、任免、奖惩相挂钩,在每次考核中,干部及格率100%,优秀率85%以上。
(三)深化全民普法教育,为依法治理村居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二五”普法教育的实践证明:深化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仅是搞好村民思想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的手段,也是依法治理村居,从严管好企业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本村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了“十八法、两决定、两条例”,每村民户一本普法教材,在普法宣讲员分片负责下,采用集中学习,分开讨论,集中疑点,重点解释的方法,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家庭成员或体弱多病的,及时送法上门,饭桌前、炕头上、树底下,给他们读一读、讲一讲,对外出入员回来后,进行不走样的补课。通过工作,村民普法面达到85%以上,企业职工达到100%,在考核抽查中,村民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75%以上,在镇举办的知识竞赛中取得较好的名次。
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提高,使更多的人懂得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仅能够初步运用法律分辨是非,而且能够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生产、工作和家庭生活中。如村内个体户无论是经营饭店或小百货商店,还是搞运输出租,学习了有关工商税法后,明白了为什么要纳税和怎样依法纳税,由过去的想方设法逃税、少纳,到如今的主动缴纳的可喜局面。又如村内有些老年人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家产应该由哪些人继承,孩子应如何赡养老人,老人又应如何尽自己的义务责任,从而提出合理、合法、合情的要求,避免了许多家庭纠纷的发生,“民转刑”案件基本上没有发生。随着村办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八方客商移居本村,在如何从法制角度管理好“流动人口”的问题上,这是一个新课题。面对新的问题,本村着重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做了初步探讨,制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给每一个育龄妇女建档立卡,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委计生工作的正常轨道。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既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又促进了市场经营的开展。
(四)学好专业法规,不断拓宽延伸法制教育的内容
在“二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干什么、学好什么”的基本原则,进行专业法规学习,主要学习了《经济合同法》、《企业法》、《会计法》、《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专业法规的学习,逐步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企业中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工作责任制,使人人感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加确认了企业中厂长经理的中心地位,经营活动纳入了法制轨道。以前全凭厂长开口发令施法,现在各部门各车间都订立章程。村“两委”与各厂企都有合同,对职工干部考核有了依据,有了准则。在近年来无论是搞市场订合同,生产经营订合同,与厂长、经理目标责任订合同,还是与台湾省、香港订合同,本村都能认真运用这个法宝。有的通过合同,对方给予经济赔偿,有的经过合同,解决关键时刻出现扯皮现象。通过普法学习,上述问题均得到较好解决。在社会效益上,本村部分骨干企业被市、区、镇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
此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利用报纸上刊登出的知识竞赛题目,对领导干部、党、团员骨干职工进行测考,如《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知识竞赛,社会主义特色理论竞赛,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人民代表法、教育法竞赛等。通过竞赛活动,提高每个村民的学法、用法的能力,促进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
(五)依大法建小法,把村各项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通过“二五”普法教育认识到:法制教育是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治理是教育的结果和落脚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村民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村风民风有了较大的好转,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本村的实际状况出发,依据国家大法,对原来本村的各项制度重新进行了修改,本着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和努力实现“八五再上新水平”的经济发展目标,制订了11项81条内容的“小法规”,即《依法治村规范化管理规定》,家家户户一份,互相监督执行。 “小法规”的制订,使国家的大法规更加具体化,更便于群众理解运用。实行依法治村后,本村打架斗殴的少了,酗酒骂街的少了,邻里家庭纠纷少了,“民转刑”案件没了,群众好管了,工作好干了,部分群众反映说:“过去人治人不服,如今法治人自服”,“处罚压制行不通,依法办事事事通”。如本村一老人因宅基地分配与子女发生争执,负责民事调解的人员听到此事后,立即赶到户家,就自立小法规,结合大法,给他们全家摆了摆孩子们应尽的义务,老人应尽的职责和有关继承权的条文内容,一场可能发生的家庭纠纷很快得到解决,子女们服,老人顺心,全家圆满解决了问题,和好如初。又如计划生育工作自立小法后,青年人懂得了政府的具体规定,从结婚年龄、手续办理,到生育节育小知识,既简单明了,又易于让人接受理解,计生工作连续十几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天桥区“三为主”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近几年以来,由于流动人口的骤增,在如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问题上,本村根据上级部署,争创综合治理规范镇、模范区的指示精神,为争创模范村居,成立了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厂企、科室抽调一批成员组成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治理本村、本地区商业街、村办市场社会秩序。1994年,制止违纪行为15次,制止解决打架斗殴事件5件,为经营客户追回被盗物品多起。星期日、重大节日加强治安巡逻值班,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普法学习教育促进了全村经济总收人大飞跃,自1993年成为北园镇屈指可数的过亿元村后,1994年突破2亿元,人均达到1829元,1995年在北园镇浩浩荡荡过百亿的战略目标下,完成经济总收入近3亿元,人均纯收入达到2052元。
“三五”普法1996年起,第三个五年普法工作在杨庄村全面展开。经村“两委”和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三五”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人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全村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深人人心。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村民和村办企业自我保护的意识大大提高,在驻村的居民户和本村近5000人中,实现了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一般纠纷案件发案率大大下降,实现了“两个文明”双丰收。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杨庄村现有村民625户,1748人,村办企业35个,199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2亿元,人均收入2480元,上缴国家税金298万元。“三五”普法以来,本村在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大力帮助下,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全镇整体工作部署,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保障了全村稳定,促进了全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连续十多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多次被区、镇评为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自“三五”普法以来,村“两委”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两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三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下,制定了《依法治村管理规定》,将全村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在机构建设上,建立了以村委会为核心,以村属35个企业为框架的普法网络,选拔了35名年富力强、政治素质高、有文化的普法宣讲员,1996年组建了由团员青年组成的村治安联防队,在村内实行24小时巡逻,维护村内治安,保护村民人身、财产安全,宣讲法律。
深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在总结“二五”普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邓小平依法治国的理论,在“三五”普法工作中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首先继续狠抓了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坚持每月一次法制学习。村“两委”会及村属企业厂长、经理、普法宣讲员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为学法日,聘请法律界专家、教授前来授课,系统学习了《刑法》、《劳动法》、《公司法》、《乡镇企业法》等。通过学习,使干部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其次是狠抓了村民职工的普法教育。“三五”普法以来,本村认真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共购买《公民实用法律指南》650本,免费送到每户村民家中,利用广播、村民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学法用法。1998年,投资1万余元,采用知识问答的形式,在村主要道路上建成了普法一条街,将一些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介绍给大家,使村民漫步在街头就学到法律知识。另外,还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近年来共印制了2000余份宣传材料,制作了13块宣传牌;同时,狠抓了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学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设置了法制教育课,在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如法制园地、小红花法制征文、我是小法官、模拟法庭等。还在学校宣讲了《刑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从而大大提高了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有的孩子在学校学习了法律,回到家就当起了普法宣讲员,向父母宣讲法律知识。
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依法进行旧村改造,抓好容貌工程的落实,努力把杨庄村建成高标准的第三产业城。
近年来,本村在历黄路、北园大街、小清河拆迁工程中,结合容貌工程的实施,加速旧村改造步伐,努力把杨庄村建成第三产业城。在上述拆迁工作中,共占用土地38亩、拆迁企业4处,其中有3处村办骨干企业,拆迁村民房1200间、230户,累计经济损失达70多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村“两委”统一思想认识,顾全大局,上门给拆迁企业和村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如《济南市城市拆迁条例》和有关拆迁文件,同时做好重新建厂的各项准备,为拆迁户安置了临时住房,给群众解决安置过渡费。村“两委”不等不靠,主动为国家承担负担,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重新建厂,恢复生产。为村民建立了单元楼和别墅楼,使530户村民乔迁新居。为加快北园大街杨庄路段的建设,拆除了所有违障建筑,净化了北园大街环境,夜晚来临,华灯初放,使北园大街更加绚丽多彩。杨庄村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争取尽短的时间内把杨庄村建设成高标准的第三产业城。依法进行企业改革。1996年,村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改制的方针,对村内企业实行改制。村“两委”首先吃透文件精神,然后组织各厂长、经理进行了深入学习,先后学习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此间,村委会召开了各种会议,向广大群众宣传上级有关文件及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国家推行的改制形式,加快集团认股,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村民既集团员工当家做主参与集团管理,实现共同致富之路。通过学习,使企业干部职工对企业改制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先后研究制定了《济南北洋集团有限公司向集团内部员工募集个人股及配股的方案》、《济南北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济南北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向集团内部员工村民募集个人股配股方案(草案)》。经过两年的运作,本村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各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及上级有关精神,有的改为股份合作制,有的改为租赁承包,集团也于1998年实行了改制,成为全镇第一家股份制集团公司,保证了全村经济健康蓬勃发展。
依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村居。多年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得到改善后,最为关心的是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的问题。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是维护稳定、保证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为做好依法治村与创建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本村结合村情实际,先后制定了《文教卫生工作的规定》、《关于建设用地管理的规定》,并制定了村规民约,印发到户,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在全村认真落实“四防”安全措施,不搞非法宗教活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服从社会管理,勤劳致富,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市民公约。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全村掀起了创建活动热潮。村里先后投资数十万元对村内硬件设施进行了整理规划,修建了花坛等设施。并制定了《关于村容绿化管理的规定》,多人参与环境卫生的管理,成立了12人的保洁队,负责对村内街道的清扫、垃圾清运及厕所清挖、喷药等工作,专门配备一辆130垃圾车,对村民日常生活垃圾进行日产日清,节假日也不休息,保洁造绿,每周六村“两委”的义务劳动也雷打不动。针对乱贴乱画现象,村里准备了钢丝刷,谁乱贴乱画,责成他们立即处理干净。特别是今年以来,借“容貌工程”东风,在村民中竖立了“保护环境者荣、破坏环境者耻”的良好风气。在卫生管理中变让我管为我要管,使村里环境更加优美。
“四五”普法2001年起,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在杨庄居全面展开。经居“两委”和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人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全居法制建设更加完善,深入人心。
“四五”普法开始后,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两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普法领导小组,以社区党委书记葛国庆为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李志明为副组长,以张利为普法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新的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居委会为核心,以居属企业为框架的普法网络,各单位确定了宣讲员,制订了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居委会定期组织学习,各厂企按照企业工余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居委会购买了《山东省“四五”全民普法法律选编》60余套,发给厂长经理及有关学习骨干,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配合学习,在长达一华里的“普法一条街”上,更换了标牌。在宣传牌上简明扼要的把重点法规条文大字标出,让广大居民一看就懂,一目了然,达到了学得深,记得牢,理解透的学习目的。
在学习过程中,把学习文件、座谈讨论、测评考试结合起来,每经一段学习,还进行总结表彰,使“四五”普法学习有条不紊地进行,取得了明显的学习效果。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了,广大职工依法治厂、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了,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普遍上升了,使“四五”普法内容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建设文明富裕的新社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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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杨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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