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优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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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21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优抚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2
页码: 686-68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党政府对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采取了帮助耕种、优待劳动日、统筹现金、登门慰问等方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关键词: 地方组织 党史 杨庄村

内容

优抚1951年,解放后的第三个春节,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干部群众敲锣打鼓到烈军属户送光荣匾、贴对联、挂光荣灯。此后,每逢春节均慰问烈、军属。根据党和政府的优抚政策,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采取了帮助耕种、优待劳动日、统筹现金、登门慰问等方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帮助耕种。1938年,大张庄村民张荣庭毅然参加革命,成为我党早期的地下工作者。1944年被日本侵略军杀害,成为该村最早的烈属。1951年,3个村6名村民第一批中国人民志愿军入伍,他们是杨兴财、张云俊、路延长、杨广茂、杨新生等。1956年,又有6名热血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他们是张玉石、张新民、张秀石、闫世忠、杨广钱、王贵生等。之后,至2004年,杨庄先后有150余名村民报名应征人伍。对缺乏劳力的烈、军属的土地实行代耕代种,优先收打。至1957年,村里享受帮助耕种的烈、军属13户,年均用工180余个。 优待劳动日。从1956年合作化至1958年,杨庄村对烈、军属的优待方式改为优待劳动日,以所在队(组)统一评定。1958年后,以其生产队逐户评定出优待劳动日,直接参加生产队的收益分配。评定标准,按照稍高于一般社员生活标准,优待劳动工日。为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在优待补贴劳动工日后,年终分配时,多者不扣,少者不补。
  统筹优待现金。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杨庄大队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实行现金补贴。80年代中期,现役军人(义务兵)每年享受优待现金300元左右;90年代初800元左右;90年代中期后,每年优待金1000元左右;之后,每人每年优待金2000~2700元不等;2001年划为城市居民后,除上级发放的优待金外,村居每年均拿出500~ 600元现金,补助现役军人家属。同时,对现役军人家属尽力安排在收入较好的居办企业里工作。
  节日慰问。济南解放后,每到春节,村居干部带领群众和学校学生开展慰问烈、军属活动,敲锣打鼓,挂光荣牌,送鱼、送肉等慰问品;还为烈、军属打水、扫院子、送煤炭,让其欢度节日。20世纪80年代后,每逢春节,村委会为烈、军属送副食品、慰问品,年年不断。
  抚恤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烈军属、残废军人发放抚恤金。建国初期,以发放粮款和实物为主。1960年后,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和临时补助。1979年后,扩大补助面,提高补助标准。解放后至20世纪80年代,杨庄村抚恤对象为5户5人。对1951年参加革命的荣誉军人多方照顾,定期把抚恤金送到他手里。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抚恤金不断提高。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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