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居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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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21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居务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6
页码: 686-691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党和政府对杨庄村的有扶政策和福利、社会救济等工作。
关键词: 地方组织 党史 济南市

内容

第一节 优抚
  优抚1951年,解放后的第三个春节,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干部群众敲锣打鼓到烈军属户送光荣匾、贴对联、挂光荣灯。此后,每逢春节均慰问烈、军属。根据党和政府的优抚政策,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采取了帮助耕种、优待劳动日、统筹现金、登门慰问等方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帮助耕种。1938年,大张庄村民张荣庭毅然参加革命,成为我党早期的地下工作者。1944年被日本侵略军杀害,成为该村最早的烈属。1951年,3个村6名村民第一批中国人民志愿军入伍,他们是杨兴财、张云俊、路延长、杨广茂、杨新生等。1956年,又有6名热血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他们是张玉石、张新民、张秀石、闫世忠、杨广钱、王贵生等。之后,至2004年,杨庄先后有150余名村民报名应征人伍。对缺乏劳力的烈、军属的土地实行代耕代种,优先收打。至1957年,村里享受帮助耕种的烈、军属13户,年均用工180余个。 优待劳动日。从1956年合作化至1958年,杨庄村对烈、军属的优待方式改为优待劳动日,以所在队(组)统一评定。1958年后,以其生产队逐户评定出优待劳动日,直接参加生产队的收益分配。评定标准,按照稍高于一般社员生活标准,优待劳动工日。为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在优待补贴劳动工日后,年终分配时,多者不扣,少者不补。
  统筹优待现金。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杨庄大队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实行现金补贴。80年代中期,现役军人(义务兵)每年享受优待现金300元左右;90年代初800元左右;90年代中期后,每年优待金1000元左右;之后,每人每年优待金2000~2700元不等;2001年划为城市居民后,除上级发放的优待金外,村居每年均拿出500~ 600元现金,补助现役军人家属。同时,对现役军人家属尽力安排在收入较好的居办企业里工作。
  节日慰问。济南解放后,每到春节,村居干部带领群众和学校学生开展慰问烈、军属活动,敲锣打鼓,挂光荣牌,送鱼、送肉等慰问品;还为烈、军属打水、扫院子、送煤炭,让其欢度节日。20世纪80年代后,每逢春节,村委会为烈、军属送副食品、慰问品,年年不断。
  抚恤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烈军属、残废军人发放抚恤金。建国初期,以发放粮款和实物为主。1960年后,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和临时补助。1979年后,扩大补助面,提高补助标准。解放后至20世纪80年代,杨庄村抚恤对象为5户5人。对1951年参加革命的荣誉军人多方照顾,定期把抚恤金送到他手里。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抚恤金不断提高。
  第二节 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发展,为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举办了各种形式的福利事业。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对孤寡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住、保葬的“五保”待遇,生活标准略高于一般群众实际生活水平。
  人民公社时期,杨庄大队对困难户采取三项救助措施:一是建立“五保”制度,对队里的五保老人的吃、穿、住、行、医由大队负责,统一供养;二是对身残病弱、子女多、劳力少的困难户,由生产大队和各生产小队在保证口粮的前提下,给予工分照顾,不使生活降低;三是对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社员,由上级民政部门和生产队给予一定数量的现金和衣物照顾。
  1958年,一些条件较好的大队,先后建立了敬老院。老人人院后,享受比一般群众生活水平较高的待遇。此时,杨庄大队建立了敬老院,有20名老人人院后立即添置新棉被5床,棉衣10件,单衣17件,1日3顿饭,其中2顿饭有菜,生活安排较好。1960年生活困难时,敬老院一度解散,但老人仍享受“五保”待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杨庄村脱贫致富,村经济逐步发展,村民生活逐步提高,享受的福利也日渐提高。主要福利待遇为:
  实行退休制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杨庄村对男60岁、女55岁的老人实行了退休制。分三种形式退休:一是村干部退休。凡是本村大、小队干部和现在的村干部实行退休制。开始每月退休金在50元左右,根据村经济发展情况,先后长了多次工资,至2004年,已退休的10多名村居干部,月退休金在270~400元左右,高的500元;二是村办企业职工退休。村里先后办起了30余处企业,后来,随着装饰材料市场的建设,个体企业的发展,至2004年,全居各类企业大发展,全居劳力转入了二、三产业。部分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结合企业退休制度的规定,对企业职工实行了内退,到退休年龄规定,再进行正式退休。全居已有200余名企业职工办理了退休,月退休金不等,一般在150~270元左右。三是居民退休。至2004年年底,全居已有216人退休,享受月退休金150~270元不等,高的可达1000元,平均在294元。
  救助贫困户 杨庄村的救助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村里每年都把救助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好,每年研究一次,做到年年救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杨庄村的救济工作面广、量大,涉及方方面面。一是救助身残人。村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废人,根据本人残废程度和家庭生活状况,不同时期给予不同的救助。1982年以来,起初每月发30元生活费,每隔几年提高一个档次,至2004年,生活费平均200元左右。二是救助不享受退休的老人。因种种原因,少部分村民没有工作,不能享受村办企业的退休待遇。对这部分村民采取月月发生活费的办法进行救助。三是救助贫困户。对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户,根据困难程度,村里年年研究,年年救济。从解放初至1978年,村里每年救济20多户,年发放救济金为几千元,每户救济几元、十几元、几十元不等。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虽然经济大发展了,村民生活仍存在着不平衡,仍有部分贫困户。村里每年拿出数万元救济。至2004年,每年发放救济金,每户救济上百元至几百元不等,每年救助八九户。四是对户均收入低于全村平均标准以下的户进行补助。经济大发展的1985~ 2004年,杨庄村集体经济雄厚,户家收人大增。但由于多种原因,部分村民收入较低。当时,村里专题研究,确定了贫困户的标准,凡户均收入低的户,再给予一定补助。
  优抚现役军人多年来,杨庄村对现役军人优抚工作一直很重视,对青年入伍卫国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现役军人家属的生活扶助逐年增加。20世纪80年代,队里每年发给军人家属由开始的300元、500元、800元,后来增加到1000元。全镇统筹后,为每位现役军人每年发至2600~2700元不等。
  另外春节增加鱼、肉、蛋、粉、海鲜等过节用品。逢年过节,村里发放鸡、鸭、鱼、肉、蛋和其他过节用品一应俱全,让军人家属欢欢乐乐过节过年。2001年划归城市街道居委会后,每年补助标准为500~600元。另外,社会统筹发放2000元左右。
  外出旅游 生活富裕后,村干部不忘老一辈,对过去常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老人,让他们走出去参观祖国大好山河,了解改革开放的新变化,进行三中全会路线好的现实教育和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全村组织外出旅游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组织退休人员外出旅游。20世纪80年代,部分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到北京旅游;90年代以来,组织退休老人旅游泰山、曲阜、西安、上海、苏州、杭州、南京、北京等地。2004年,100多人游香港、澳门等地。二是企业组织职工外出旅游。特别是1993~2004年,企业兴旺发达,部分企业组织职工游北京、上海、苏州、杭州、大连、青岛等。企业不景气的,旅游工作停止,企业经济条件好的,外出旅游继续进行。至2004年年底统计,企业内部先后有2000余人次外出旅游。三是个体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全村先后有3000余人次旅游全国各地。
  建有多项福利设施,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杨庄村经济逐步发展,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村的经济发展进入了腾飞阶段。1993年成为“亿元村居”,1995年经济收入2.9亿元,2004年突破8亿元,二、三产业成为经济主体。20世纪90年代以来,村里投资先后建起幼儿园、小学和其他福利设施,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建起卫生室等福利设施,方便了群众生活;从1986年起,村委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制订了杨庄村旧村改造计划,开始了高层居民楼建设,至2004年,已有50多幢6层居民楼建成,每户建筑面积80~160平方米,全居600多户居民搬进了漂亮的6层大楼居住,全居旧村改造全部完成。居民们过上了“幼有所教、青有所学、老有所养、残有所为”的幸福生活,实现了“衣、食、住、行、医、学、乐、为”八保障,过上了“小康”水平的好日子。
  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从制度上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既是杨庄社区“两委”会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又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早在20世纪90年代, “两委”会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为广大农民群众购买了济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1世纪伊始,杨庄撤村改社区居委会后,社区“两委”及时转换思路,解放思想,周密部署,召开各企业厂长、经理会议,结合社区实际,制订详细计划,为社区在职职工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至2003年12月,杨庄“两委”本着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做实事的原则,惠及于民,让群众得实惠,已为438名在职职工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从根本上保障了职工的利益,它“五险合一”,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为一体,使广大职工无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赔,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
  第三节 社会救济
  济南解放后,济南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生产救灾运动,本着“依靠基层,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的原则,对孤、寡、残、病等特别困难户,镇、村干部定期检查,解决他们的吃饭、穿衣问题;对有劳动力的困难户,组织生产自救,政府主办的工程,实行以工代赈。1951年,土地改革后,对特别困难户的救济以发放口粮、布、棉衣等实物为主。1954年后,实行经常性救济(后称定期救济)和临时性救济。救济对象主要是人口多、劳动力少的社会困难户及因疾病、死亡、生育、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户。
   20世纪60~ 70年代,对劳力少,人口多,遇有天灾人祸的困难户,由大队和小队进行救济。主要方式一是年终救济工分,参加生产队的分配;二是由大队拨出部分资金,对困难户进行救济;三是由上级民政部门救济现金和衣物。进入80年代,土地到了户,村民生活普遍有了提高,但仍有困难户。救济方式有:一是村干部帮助找门路,发展家庭饲养业,让户户大养其猪;二是帮助耕、种、施肥、浇水、打药、收打,使责任田提高产量,多打粮食;三是在较好的村办企业里,优先为困难户安排从工人员,使其有稳定的收入;四是年底经过调查摸底,对仍有困难的户,分清情况,区别对待,拨出部分资金,对特困户进行几十元至几百元的救济。20世纪90年代后,杨庄村迎来了大发展时期,二、三产业大发展,集体经济壮大,个体经济步入了发展时期,户户脱贫致富,走上了富裕路。但由于多种原因,尚有个别收入少的户。村里救济的方式:一是为收入少的户提供经商场所,办理执照,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发展个体企业,走上致富道路;二是进行一次性的年终救济,每户救济金300~500元不等。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杨庄村经济大发展,户户收入骤增,贫困户减少。广大居民自己富了不忘众乡亲,慷慨解囊救穷人。每次救助活动,每户少者几百元,多者几千元,捐助灾区或贫困区的人民。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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