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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20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活动
其他题名:
(1949 ~ 1956年)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4
页码:
659-6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济南地方组织进行的活动。
关键词:
地方组织
党史
济南市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杨庄村迅速恢复农业生产,成立互助组,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到1956年,基本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前3年,主要致力于生产自救、进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后4年,农业生产由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了农业合作化。这时期,全村经济状况比较落后。
土地改革 1950年2月6日,济南市政府颁发关于进行土地改革的布告,拉开了济南郊区土地改革的序幕。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2月中旬,济南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了郊区土地改革方案,并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杨庄村响应市委号召,贯彻市委关于“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有步骤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注意保护中农利益、保存富农经济、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原则,参与先行试点、培训土改干部、建立土改领导机构、建立农民协会、访贫问苦、诉苦算账等工作,充分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使之自觉地同地主阶级进行斗争,并及时打击破坏土地改革的反革命分子,对罪大恶极的地主分子依法处决,保卫了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配合郊区土改追捕了一批隐藏在市内的恶霸地主。 杨庄村的土改工作,始于1950年12月~1951年春,市、区下派工作队进驻杨庄村,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文件,成立了杨庄村土地改革委员会,建立农民协会,于12月始,全面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土改中,在村农民协会的组织带领下,贯彻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分化地主,集中打击恶霸地主的阶级路线。
1950年12月,村农民协会通过组织人民群众深入学习土地改革的一系列政策,经过调查摸底,开展了阶级教育,明确了划分阶级成分的四条地方性具体标准,即:地主是土地多、财产多,自己不干活,出租又放债,完全靠剥削;富农是土地多、财产多、自耕又自过,出租又放债,部分靠剥削;中农是土地均又平,自耕又自种,彼此不剥削,够吃又够用;贫农是土地少又薄,自耕又自过,出卖劳动力,生活很难过。通过学习和调查,划定了阶级成分。全村正式划定地主8户,59口人;富农11户,84口人。对不法地主分子进行了打击和批斗,依法惩处了8名地主分子。共没收、征收土地575亩,房屋140余间,家具、农具1300余件。这些土地、财产分给了50多户,300口贫雇农。1951年6月,经过复查,颁发了土地证。至此,土地改革结束。
开展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 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后,从1950年10月开始,在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下,杨庄村开展了近两年之久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活动。通过参加报告会、演讲会,听取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部分代表、志愿军战斗英雄莅济作报告,组织参观朝鲜前线实物图片展览,揭露美帝国主义及其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和罪行,清除“亲美、崇美、恐美”的思想,树立蔑美、鄙美、仇美、爱祖国、爱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从1950年10月到1951年6月,本村干部参加了全市59万人参加反美集会及示威游行,其中,1951年5月1日的反美集会游行达30万人。
同时,本村干部和家属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开展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和救济朝鲜难民的捐献活动和捐献飞机大炮活动,为全市增产、捐款折合捐献飞机27架贡献了一份力量。
1950年冬,杨庄村在广泛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中,进行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声援朝鲜人民,抗议美帝国主义侵略者的罪行。多次参加镇压反革命公判大会,对反革命分子依法处以极刑。大会号召,以抗美援朝为动力,以生产为中心,推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工作。村民表示,支援抗美援朝,“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粮有粮”。1951年,杨庄村杨兴财、张云俊、路延长、杨广茂、杨新生等6名热血青年光荣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1956年又有6名热血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他们是:张玉石、张新民、张秀石、闫世忠、杨广钱、王贵生。
1952年年初,全村户户制订爱国卫生公约,深入开展了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争和除“四害” (苍蝇、蚊子、老鼠、麻雀)等爱国卫生运动。
普法与选举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杨庄村大力宣传婚姻自主、男女平等,反对包办婚姻。自贯彻《婚姻法》后,村内出现了婚姻自主,家庭和睦的新气象。
自1951年民主建政开始,到1953年普选,逐步建立起选举制度。1951年冬,进行民主建政,选举产生了杨庄乡乡长边春才,杨庄村村长王洪昌,张庄村村长张家梓。
1953年春,在上级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帮助下,成立了村普选领导小组,随后,进行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并张榜公布选民资格。全村共划分为2个选区,即杨庄村选区,王洪昌任选区主任,张庄设一个选区,张家梓任选区主任,召开了选民大会,采取提名举手通过方式,选出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于1953年12月出席了第一届杨庄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杨庄乡人民政府乡长杨长贵。
此后,每次普选均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村内选民直接选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农业合作化 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杨庄村人民响应号召,相继组成季节性互助组。1953年,全村有55%的农户组成了若干个季节性农业生产互助组。1954年年初,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村内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先后建成4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杨庄村和平和光明初级农业合作社,胡起凤、王洪昌分别任社长。大张庄五五和星星社,张玉宝、王德琪任社长。人社以贫下中农为基础,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互助互利的原则。至1955年上半年,全村90%的农户加入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杨庄村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当年年底,成立了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杨庄村和大张庄村的4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加入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按庄划分为8个生产队,即杨庄村、大张庄村和小张庄村3个庄分别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生产队。不久,杨庄、白鹤、边庄、水屯4个庄组成大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统一安排生产、实行统一核算。1956年,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粮食、蔬菜生产为主,年末人均分配为100元,比初级社时增收60%。高级社的第一年,农业生产有了新的发展,人民群众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1956~1957年,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8个生产队、年产粮食高达5~8万斤,产菜200多万斤,创有史以来最高产量。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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