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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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19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宣传工作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11
页码: 555-5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杨庄村20世纪30年代到2004年进行的宣传工作。
关键词: 地方组织 党史 济南市

内容

杨庄村的宣传工作从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了。早期的共产党人姚仲明受中共党组织的派遣,在杨庄分校任教。他以小学教员的名誉,一面教书,一面以教员为掩护,按照党组织的指示,开展党的地下活动。一是与群众建立联系,开展群众工作;二是宣传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敌斗争的方法和策略;三是开辟北郊党的建设工作。通过秘密有效地宣传鼓动工作,杨庄村附近一带的村庄政治空气很浓,党组织建设得到发展,人民群众跟党走,要求翻身得解放的呼声很高,有的村民在党的影响下,成为党的地下联络员,建立了地下联络点,有的参加了革命,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党的一员。
  附:
  济南市反帝大同盟负责人
  姚仲明,原名姚梦龄,山东省东阿县人,生于1914年。自幼读书,1930年考入山东省第一乡村师范学校(简称济南乡师)。在进步师生的影响帮助下,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和从事党的地下活动。1932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济南乡师党支部成员。同年2月在省委和团省特委的领导下,他同支部其他成员发动学生开展了驱逐托派教务主任李子义的斗争。1932年秋,他与田海山等人负责济南反帝大同盟的工作。
  1933年2月和7月,山东省委等机关,连续两次遭敌破坏,致使山东党组织与中共中央和北方局失掉了联系,幸存下来的党员赵健民、王文轩、姚仲明等,积极寻找上级党组织。7月,姚仲明在原籍东阿县开展党的工作,先后发展苏广才、王玉珍、尹燕贵等十余名党员,建立了东阿县第一个党支部,由他直接领导。1936年7月,他在全福庄小学被捕。在狱中,同难友赵健民、理琪等组成狱内党支部,
  领导狱内的共产党员开展了要求援绥募捐和改善狱中生活条件的斗争,并取得了胜利。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姚仲明等被释放出狱。10月底,中共山东省委派他同廖容标、赵明新到达长山县,和长山中学校长马耀南密切合作,于12月领导了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成立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后改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任政委。1939年任山东纵队政治部联络部长,后任八路军第一纵队联络部长。1940年至1945年在延安中央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并任该校一部和四部文教主任。1945年4月作为山东代表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6年姚仲明任青岛三人调处执行小组解放区代表,同年10月任烟台市长兼市委副书记。1948年调任潍坊市长兼市委副书记。1949年5月任济南市市长兼市委第一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被任命为中国首任驻缅甸大使,1961年调任驻印度尼西亚大使,1972年任国际问题研究所负责人。1978年任文化部副部长,1981年任对外文委副主任。1982年退居二线。1984年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副理事长、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
  进入20世纪40年代,党在北园地区的宣传鼓动工作更加活跃。1943年,中共济南市工委派共产党人王真等同志,在济南北郊一带与群众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开展群众抗日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使北郊一带的对敌斗争搞得轰轰烈烈。
  一、解放初期的宣传工作
  1948年9月24日解放了济南,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人民随着济南市的解放获得了新生。获得解放的杨庄人民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救星毛主席,他们以发自肺腑的感情欢呼“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从此,党的政治工作,宣传工作更加高涨,政治空气更加浓厚,宣传工作深入到家家户户。
  进城接管工作的宣传 1948年夏,中共华东中央局建立了专事接管济南准备工作的“青州建设委员会”,对接管济南工作专门做了研究部署,并决定调集6000名干部进城执行接管任务。要求接管干部紧随攻城部队行动,部队攻到哪里,接管工作就进展到哪里,宣传工作就进行到哪里。此时,集中进行了十个方面的宣传工作:进行《人城守则》的宣传;《约法七章》的宣传;对中共华东中央局关于接管济南的工作指示和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的宣传;张贴布告,对大多数旧职人员重新登记,予以量才录用、留用的宣传;发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项工作的宣传;责令反动党团、特务组织成员到人民政府登记和自首的宣传;参与区以下基层政权建设,废除旧政府基层政权,取消保甲制,建立公安派出所的宣传;组织南下支前,支援革命战争进行到底的政治宣传;全力以赴为恢复国民经济做好工作,为创建新济南的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坚决镇压反革命的宣传。
  附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布告
  (颁布《约法七章》)
  本军奉命肃清山东境内蒋匪,解放济南,特与济南全体同胞及各界人士约法七章如后:
  一、本军保护城市各阶层人民生命财产、民主自由,望全体市民严守秩序,切勿听信谣言,自相惊扰。
  二、本军保护民族工商业及私人资本,凡私人工厂、企业、公司、银行、商店、仓库、货栈等一律保护,望照常营业。
  三、凡属蒋匪公营工厂、企业、银行、公司、仓库、货栈等,均须听候调查,分别处理,如确系官僚资本者,应由民主政府接收。如其中确有一部分民营资本者,应承认其所有权,由本人自愿和民主政府合股经营。所有在官僚资本企业中供职人员,望一律继续安心供职,并负责保护资财、文件、图表、账册、档案等,听候接收;对保护有功者奖,怠工破坏者罚。民主政府对上述供职人员,一律准予录用,并照旧发给工薪。
  四、凡自来水、电灯、电话、邮电、铁路、汽车、大、中、小学、民教馆、图书馆、文物古迹等管理机关、医院、教堂、慈善等机关及娱乐体育场所等,所有局长、经理、厂长、职员、技师、工人、校长、教授、教职员、学生、馆长、院长、主教、牧师等,本军一律保护,不加侵犯,望照常供职。
  五、除首要战犯外,凡国民党省、市、县各级政府机关官员和警察及区、乡、镇、保长等人员,如不持枪抵抗者,本军一律不加俘虏逮捕,均应各安职守,服从本军与民主政府命令,交出武器军火,负责保护各机关资财档案等,不得隐匿破坏,听候接收处理,分别录用。
  六、各国领事馆及其人员与一切外侨及其财产,凡遵守民主政府法令,不做敌探与隐匿战犯及任何破坏者,一律保护。
  七、无论在本军进城以前和进城以后,城内一切市民及各界人士,均须共同负责维持全城秩序,免遭破坏,凡保护有功者奖,阴谋破坏者罚。
  本军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取民间一针一线,望全体市民,一律安居乐业,切勿自相惊扰,仰各界人等一体知照。
  此布!
  司令员 陈毅
  副司令员 张云逸
  政治委员 饶漱石
  主任 舒同
  1948年9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
  奉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 政治部电令:“济南蒋匪全部就歼,城埠人民同庆解放。唯战役甫告结束,恐有散兵溃匪及不法之徒,扰乱治安,危害人民利益。为确立革命秩序,保障全体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安宁,着令暂时实行军事管制。成立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为该市
  军事管制时期之最高权力机关,统一全市军事、行政管理事宜。特任命谭震林、曾山、许世友、郭子化、袁仲贤、谢有法、刘顺元为该会委员,以谭震林为主任,曾山为副主任。俟社会秩序安定,军事管制结束,该会即行撤销。”遵此,本会即日成立,开始工作。仰全市军民一体周知。
  此布!
  主任 谭震林
  副主任 曾山
  1948年9月25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告
  济南解放后的工作极多,头绪极乱。但我党必须要从许多凌乱复杂的情况中,抓住中心环节来进行工作。在这解放后的第一周内,军管会的主要任务在于根据华东军区的《约法七章》的原则与精神来安定人心,说明我党的各种主张与政策,使从对过去所受反动派的欺骗麻醉下解放出来的市民,在我党领导下共同为建设人民的新济南而奋斗。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迅速进行下列各项具体的工作:
  第一,驻防部队、各机关首长要严格做到首先停止自己的指战员及机关工作人员随意打枪的行为。然后才有办法查究和拿办故意打枪扰乱市民[的]潜伏的散乱蒋匪分子。战争既然胜利结束,随便打枪必然惊扰市民,增加混乱,客观上给予匪特以活动机会而妨碍新民主秩序的建立。故意打冷枪即是破坏这种新秩序,更应严加查究法办。希望各部首长对所属部门详细解释此种随意打枪和故意乱打枪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脱离群众的以至不法的行为,如不加以克服是非常要不得的;就是防空必须向敌射击时,也须由警备司令部统一筹划布置之。
  第二,最迫切而最具体的工作是把党报迅速办起来。我们必须依靠党报来指导自己和全体市民建设新济南的任务。根据潍坊的经验,报纸在宣传、解释、指导上确有巨大的作用,通过报纸可以普遍地宣传、解释我党对济南城市的各项具体政策,对各阶层人民的态度,对各种设施的新方针,能够使我党、我民主市政府与人民建立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城市打开后,出版报纸就成为我们头等重要的任务。
  第三,整顿市容。首先是收拾遗散的弹药武装,掩埋尸体,打扫街道马路,拆除蒋匪工事障碍,拨出一定粮食,适当地救济失学、失业青年、工人、贫民,使城市在战争的创痛中迅速恢复起来。同时,加紧督促办好市内各种重要设施,比如自来水、电力厂、电灯厂、电话及交通事业等要迅速开工,以保证市民与工商业的需要,以上这些具体工作须由市政府以全力来进行。
  第四,各部门必须将粮食接收数字每日全部报告本会,不得忽视,并严格禁止粮食搬出市外。因济南市长期处于我军包围之中,粮食、燃料来源已极缺乏;本市解放后,铁路交通运输一时又难以迅速恢复,本会各部如不抓紧粮食与燃料等供应工作,非但自己生活受影响,同时救济市民、恢复交通与工业也无法保证,而且使济南70万人民生活处于极大困难。因此,本会除向华东财办建议迅速运粮与燃料来本市外,严厉制止任何部队、机关将粮食、燃料擅自搬离市外。军管会责成警备司令部所派各交通要道岗哨,切实执行与保证这一任务的完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颁布《入城守则》)
  为严明我机关、部队人员入城纪律,彻底执行保护城市政策,特向我一切军政人员颁布入城守则如下:
  一、在军事管制期间,一切机关、部队人员、民兵、民工,凡未持有本会所发之通行证或佩戴本军特许之证章符号者,一律禁止出入济南城市。
  二、除本会指定之卫戍部队及特许之机关人员外,任何机关、部队、民兵、民工,非经本会批准,不得留住城市;特许留住城市之机关、部队,亦必须遵照本会指定之地方居住,不得住工厂、学校、医院、商店、文化机关、教堂等地。
  三、凡准许入城之党、政、军、民人员,一切行动均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遵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所颁布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颁布之《约法七章》及华东野战兵团司令部、政治部与本会所颁布之一切入城纪律和规则。
  四、一切入城之党、政、军、民人员,必须坚决实行和宣传党的政策,保护城市各阶层人民的生命财产,遵守群众纪律,不得擅入民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帮助市民防空、救火、救伤、救灾等,贯彻为人民服务之精神,严禁一切破坏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一切缴获都归公。除本会指定之接管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部队,对蒋匪公营企业、工厂、银行、公司、商店、仓库、货栈及公立之医院、学校等,只有保护看管之责,均无接收与处理之权;更不得有任何破坏或擅自搬移物资、用具等不法行为。
  六、一切入城机关、部队人员,对私营之企业、工厂、公司、银行、仓库、货栈等民族工商业,均须负责保护,不得有任何侵犯。
  七、对铁路、车站、电灯、电话、自来水、文化教育机关、学校、教堂、医院、名胜古迹、娱乐场所、一切公共建筑、房屋、用具、树木及各机关之图书、文件、表册等,均须严加保护,不准破坏。
  八、一切机关、部队,均须尊重回胞之教规与风俗习惯,不得歧视。
  九、除本会指定之治安、司法机关外,一切机关、部队,均无逮捕人犯之权,违者严办。但对首要战争罪犯、持枪抵抗之蒋匪人员、武装特务及杀人、放火、放毒、爆破、抢劫、军事破坏等现行犯必须紧急处置者,准予逮捕,并即送交治安机关法办,不得擅自扣押、处理。
  十、一切机关、部队人员,不许无故鸣枪;如需要实弹练习射击与军事演习时,须经本会批准,并公告市民以后,方得举行。
  十一、一切机关、部队人员,实行公平交易,不得强买强卖及任何贪污行为;更不得抢购物资,紊乱市场。
  凡遵守上列规定,执行保护城市政策有功者,均予以奖励;如有违犯,必予彻底追究,依法惩办。凡我入城之全体军政人员,务须遵照执行为要。
  此布!
  主任 谭震林
  副主任 曾山
  (载1948年9月26日《大众日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统一使用北海币)
  为恢复市场,便利买卖,特规定所有一切交易皆须使用北海币,暂定北海币每2000元折合伪金圆券1元,并授权本市北海银行以后按市场具体变动情形改定比价,随时挂牌公布,任何人不得拒用北海币,违者以扰乱金融论处,仰各位遵照为要。
  此布!
  主任 谭震林
  副主任 曾山
  1948年9月27日
   济南特别市市政府布告
  (济南特别市市政府成立)
  奉山东省政府电令:“兹决定划济南市为特别市,成立济南特别市市政府,并任命郭子化为市长,徐冰为副市长。”遵此,即日就职视事。特此布告周知。
  此布!
  市长 郭子化
  副市长 徐冰
  1948年9月28日
  华东人民解放军济南特别市警备司令部布告
  (华东人民解放军济南特别市警备司令部成立)
  奉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政治部电令:“兹决定成立华东人民解放军济南特别市警备司令部。并任命袁仲贤为司令员,袁也烈为第一副司令员,邝任农为第二副司令员,刘顺元为政治委员。”遵此。即日就职视事。仰全市军民一体周知。
  此布!
  司令员 袁仲贤
  第一副司令员 袁也烈
  第二副司令员 邝任农
  政治委员刘顺元
  1948年9月2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告
  (处理蒋匪所发行之伪钞)
  蒋匪为掠夺民财,进行内战,故滥发纸币,达数千万亿,以致通货膨胀,物价飞腾,伪币几等废纸。近更变本加厉,推行所谓“币制改革”,发行伪金圆券,而实则为通货之大膨胀与对人民之大掠夺。现我军已解放本市,为保护人民利益,稳定金融起见,宣布自即日起,以北海银行发行之北海币为市场唯一之合法通货,对于蒋匪所发行之伪钞规定如下处理办法:
  一、各种伪钞(包括伪“法币”,伪“关金券”,伪“金圆券”)自10月10日起为非法货币,停止使用。
  二、大量伪钞,可迅速向本会工商部之本市工商局登记,经检查后,发给证明文件,准其包封携带出境,换回物资。
  三、为照顾市民起见,凡持伪“金圆券”,数在50元以下,票面1元以上者,及伪法币在15000万元以下,票面在50万元(即伪关金券票面25 000元)以上者,准许向本市北海银行及其附设之兑换所兑换。兑换办法及牌价,由该行随时公告,兑换期到10月20日截止。
  仰我全体市民,切实遵照执行,违者以捣乱金融论处。
  此布!
  主任 谭震林
  副主任 曾山
  1948年9月30日
  围绕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工作,进行广泛地宣传 1950年12月,市、区组成土地改革委员会,以区、乡干部为主,组成土地改革工作组。工作组进村后,认真贯彻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分化地主,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恶霸地主的阶级路线,依法惩处了一批地主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宣传工作围绕这个中心,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和忆苦思甜教育,配合农会划分阶级成分,斗争不法地主,没收土地,分配土地,颁发土地证书。引导广大贫下中农在农会的领导下,开展了诉帝国主义的苦,诉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苦,诉地主恶霸的苦。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提高了阶级觉悟,大长了贫下中农的志气,大灭了地主恶霸的反动气焰,宣传工作收到很好的效果。
  围绕党的农业合作化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 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社的决议》,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村出现了一大批常年性互助组。1953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3个庄人民闻风而动,成立了4处初级农业合作社。宣传工作除围绕互助组、初级社工作的宣传外,还大张旗鼓地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宣传。通过宣传,本村6名爱国热血青年报名应征,走向保家卫国的战斗行列。同时,全村人民抓好生产,支援前线,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捐献飞机大炮的运动,3个村捐献人民币100万元(当时人民币),以实际行动支援朝鲜人民抗击侵略者。这一时期的宣传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上级派来的工作队成员以召开大会的形式宣传;二是农会、村干部向群众宣传;三是新闻记者到村采访,登报宣传。
  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同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宣传工作以这两个报告为中心,宣传群众积极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杨庄、张庄村4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参加了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二、人民公社时期的宣传工作
  1958年8月9日,毛泽东主席到北园视察,发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号召。1958年8月20日,北园由15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了山东省第一个人民公社——北园人民公社。当时杨庄村为北园人民公社北园大队,下设4个生产队,杨庄为北园大队第四生产队。1961年4月,杨庄由北园大队析出,正式成立杨庄生产大队。从此,在长达20年的人民公社时期,杨庄大队的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出现了旺盛时期。
  从组织落实上抓好宣传工作 北园人民公社党委由专职书记分管政治宣传工作,公社党委设有政治部(政工组),具体抓好政治宣传工作。杨庄大队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分管书记具体抓,下设的8个生产队均设有政治队长抓好政治宣传工作。党群口的共青团、民兵、妇女等部门,分别抓好政治宣传工作。另外,市、县、公社、管理区,一方面不定期到生产队调查研究,结合抓好政治宣传工作;一方面派出不同形式的工作队,到大队驻点包队,由工作队进行政治宣传。形成了公社、大队、小队、部门“一条龙”的政治宣传教育网络,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公社、大队、小队召开大会的形式,传达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向干部群众进行宣传;二是通过驻队工作队围绕工作中心,向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三是举办各类形式的学习班,学习马列主义、毛主席著作,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宣传教育;四是县、公社、大队建有有线广播,县和公社设有广播站,杨庄大队设有广播室,家家户户设有广播喇叭,随时收听中央、省、市、县、公社的广播,宣传普及率达100%;五是中央、省、市的报纸、刊物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宣传杨庄大队的工作。大队设有通讯员,记者到大队采访,由大小队党政干部接待、座谈、提供资料。大队通讯员陪同记者采访,撰写稿件,宣传杨庄大队的工作。
  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不同的宣传工作 人民公社初期,围绕人民公社一大(组织规模大)、二公(公共积累多)、三平(平均主义)进行宣传。主要宣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工业、农业放“卫星”,深翻土地搞大兵团作战,密植种植小麦,大炼钢铁等,围绕提前建成共产主义做了些不切实际的宣传工作。1960~1963年,主要围绕保粮保钢、团结奋斗、卧薪尝胆、渡过自然灾害难关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宣传工作。特别是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后,改公社一级所有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上述两个文件发表后,围绕“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开展了多方面的宣传工作。1964年在全国开展“四清”工作,杨庄大队配合“四清”工作队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四清”工作宣传。1966 ~1976年,在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中,跟着运动,随着形势,做了不少“左”的宣传工作。1977~1978年,主要进行拨乱反正、“农业学大寨”的宣传工作。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宣传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杨庄人民靠了党的富民政策,发挥地处城市近郊的地理优势,大力发展村办企业,经济有了迅速发展,至1993年,杨庄村各业总收入突破一亿元,成为北园镇的“亿元村”。至2004年,全居各业总收入8.649亿元,跨人了强村居级前列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杨庄居的政治宣传工作进入了最好的时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
  以健全的政治宣传网络做好宣传工作 1978 ~ 1983年,杨庄大队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政治工作,设一名副书记具体抓政治宣传工作。大队下设8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均设政治队长抓好政治宣传工作。1983年改村,村党支部加强了宣传工作。1993年12月,村党支部改村党委。期间,党组织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政治宣传,先后进行了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宣传;党的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宣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撤销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建立乡(镇)村的宣传;开展了对《宪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中央关于加快城市改革步伐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开展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1985年,全面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了学习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宣传。1987年,集中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宣传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当前学生闹事问题的讲话要点,理直气壮地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1989年,集中进行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制止暴乱的宣传教育,做好稳定局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199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委的指示,加强了企业党建工作的宣传。同年,开展了“学党章、正党风”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围绕5个方面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引导村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走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引导村民认清改革开放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一致性,增强开放意识,千方百计发展外向型经济;三是引导村民增强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观念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观念,走勤劳致富的路子;四是牢固树立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五是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战斗、充满活力、能够带领群众搞好两个文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强领导核心。1991年,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为中心,围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和形势,根据村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党的宗旨,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和历史使命等内容,向广大干部、职工、村民进行了行之有效地宣传教育。1992年,以贯彻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为中心,进行了10个方面的宣传教育: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永远不动摇;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③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些;④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经济建设的手段,不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准;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经济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⑥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既要扩大开放,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⑦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⑧防止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必须十分重视培养接班人;⑨坚持实事求是,克服形式主义;⑩坚信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
  1993年,主要围绕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部群众,重点学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有关理论知识为重点,开展了多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同年,还开展了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00周年的活动宣传。1994 ~ 1996年,围绕“特色理论”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大局,开展了多方面的宣传。
  1997年,邓小平同志逝世、香港回归祖国、召开中共十五大三件大事,开展了多方面的宣传教育。进入1998年以来,主要围绕改革开放20年和济南解放50年两件大事,向广大干部、群众以本村解放50年来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巨大变化为内容,深入进行了宣传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讲”学习的宣传 1999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杨庄村党委围绕“三讲”教育的内容,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学习“三讲”文件。村宣传干部利用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宣传“三讲”的重大意义。指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是全面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素质,对于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的全面贯彻,确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跨世纪发展目标的实现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深远的意义。在开展宣传“三讲”意义的同时,从1998年起,本村订有多种报纸和刊物,利用这些报刊,大力宣传全村人民的新风尚,宣传装饰材料市场的经营信息,宣传广大业户文明经商、让利于民的好人、好事、好思想,大力弘扬共产主义风格和助人为乐的共产主义好思想。围绕经济发展,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共创市场繁荣”团结合作宣传,激励广大业户和全村人民一道,同心协力,共创两个文明建设的辉煌业绩。
  “双思”教育的宣传 2000年,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发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号召后,宣传工作围绕“双思”活动,进行“致富思源不忘党的富民好政策,富而思进不忘报国心”的宣传,克服“看成绩金光闪闪,看问题星星点点”的思想,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克服小富即安心满足,迈开大步永向前”,以“双思”为动力,既看到眼前的辉煌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迈开大步开创21世纪的辉煌。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推进本村企业的“二次创业”,求得更大的发展。在“双思”宣传教育中,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宣传:一是提高认识,用“双思”教育促进思想的大解放;二是抓住重点,用“双思”教育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抢抓机遇,用“双思”教育推动经济大发展。
  “三个代表”的学习宣传 2001年,杨庄社区党委组织全居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工作围绕这一活动,开展“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宣传活动,围绕解决班子不强、路子不明、服务不行、财务不清、办事不公、作风不正等六个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认识到,杨庄取得今天的成绩,致富思源,一是靠了党的富民好政策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二是靠了一个好班子,带出了一支好队伍;三是靠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真抓实干;四是靠了有一条适合于自身发展的好路子。富而思进,克服“小富即满、停滞不前,无所作为”的不思进取的思想,决心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动力,将杨庄居的两个文明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创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中共十六大文件的学习宣传 中共十六大召开后,杨庄社区党委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学习中共十六大文献,按照会议精神,结合本居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学习中央关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等执政兴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治国纲领,结合本居实际,一手抓好经济建设,一手抓好以民为本的工作,千方百计为民谋利益,为大多数人谋幸福,抓好弱势群体的工作,向着同奔富裕路的方向工作,带领群众向着更高层次的小康生活奋斗。
  以逐步完善的现代化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1978年后,杨庄人淘汰了有线广播小喇叭,普及了黑白电视,成为北园镇较早的“电视村”。1986年后,大彩电逐步进入农户,至1993年,杨庄普及了彩电,成为北园镇较早的“彩电村居”。先进的宣传手段,使全村人民不但及时看上中央、省、市新闻和外省新闻,还能把本村每日发生的大事要事,及时告诉给全村人民,向全村人民进行各方面宣传教育,收到了最佳宣传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杨庄村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巧借北园路、水屯路在本村交叉的便利交通,村办济南北洋工业园和装饰材料市场,形成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近千处企业,日客流量近万人的大型村办市场,知名度越来越高,中央、省、市新闻媒介到村采访、拍摄,经常性地宣传杨庄村的各项工作。
  杨庄社区的宣传工作,在社区党委、居委、集团公司的领导下,以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丰硕的宣传成果:从1993年以来,连续10年被评为北园镇“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和“开拓进取创一流,阔步跨入亿元村”等多种荣誉称号;1999年,荣获山东省“创安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以来,先后荣获中共天桥区委“五好村党委”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山东省规范化市场”、 “山东省村级综合经济实力100强”、“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科普先进村”等多项荣誉称号。党委书记葛国庆于1997年荣获山东省优秀乡镇企业家;1998年荣获山东省双拥先进个人称号;同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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