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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解放后土地改革时期的农业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0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解放后土地改革时期的农业体制
分类号:
F327.52
页数:
2
页码:
211-21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杨庄村解放后土地改革时期的农业体制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农业经济
体制
杨庄村
内容
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土地改革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至1950年1月,以田明和姜盛福为组长的工作组进村,主要进行四项任务:一是刚刚解放,向群众宣传济南市军管会的通令,宣传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解放全中国的任务,同时,进行《入城守则》、《约法七章》、维护社会治安、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废除旧政府基层政权,取消保甲制,建立新政权的宣传,安顿民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是调查摸底,了解群众的疾苦,团结贫雇农中坚力量,为正式土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发动组织群众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组织群众完成治黄任务,动员贫雇农出车搞运输,实行生活自救;四是建起农民协会和村公所,杨庄村王洪昌任主任,闫振甲、王洪志任副主任,王洪昌任村长,杨宝林任副村长。张庄村杨连玉任主任,张忠亭任副主任,张家梓任村长,王连昇任副村长。第二阶段是从1950年2月~1950年5月。期间,在土改工作组指导下,农会担负起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土改工作。至5月份,根据中央指示,土改工作暂停。第三阶段自1950年12月份开始,市委土改工作组进村,工作组进村后,首先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华东局山东分局的有关指示。为加强土改工作组的力量,郊区各区组成土地改革委员会,以区、乡干部为主,组成若干土地改革工作组。组长刘芳、李全斗、王蝶生等为一组,负责3个村的土改工作。工作组进村后,认真贯彻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分化地主,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恶霸地主的阶级路线。为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济南市人民政府组建人民法庭,对破坏土地改革的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依法惩处。
土地改革工作组经过调查摸底,进行阶级教育,组织农会划分阶级成分,斗争不法地主,没收土地,分配土地,颁发土地证等步骤。在调查摸底进行教育的基础上,3个村健全了农会组织,领导本村的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本村部分不法地主进行了种种破坏活动,叫嚣如分他的土地“十年报仇不晚”,以此威胁群众,破坏土改运动。广大贫农在农会的领导下,开展了诉帝国主义的苦,诉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苦,诉地主恶霸的苦。通过诉苦运动,提高了阶级觉悟,团结了中农,向封建地主开展了面对面的斗争,先后召开斗争大会10多次,灭了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大长了贫下中农的志气。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的控诉,在农村法办了部分罪大恶极的不法地主分子,处决了1名民愤极大的地主反革命分子。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没收、征收土地575余亩,房屋140余间,农具500余件,家具900余件。50户,300口贫雇农分到了土地、房屋、农具、家具和牲畜,于1951年6月颁发土地证。从此,结束了几千年来地主阶级对农民封建统治,广大贫下中农彻底翻了身,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从此,开创了一个新天地。
两首诗反映了翻身后广大贫雇农的喜悦心情:
反奸诉苦分田地
贫下中农展皱眉,今朝做主抖雄威。
条条冤债得清算,土地回归笑语飞。
庆祝土改胜利
伸冤诉苦把田分,歌舞狂欢日月新。
柳暗花明山水秀,天翻地覆四时春。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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