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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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05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体制
分类号: F327.52
页数: 8
页码: 209-216
摘要: 本章记述了杨庄村在解放前到2004年农业体制变化过程。
关键词: 农业经济 体制 杨庄村

内容

第一节 解放前农业体制
  据史料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杨庄、张庄一带即有人烟活动,以简陋的原始工具种植作物,维持生活。明代,杨庄、张庄两村村落形成规模。至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前,在长达2000余年的漫长岁月里,村里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地主、富农占有大片土地,广大贫下中农人均土地很少,无地农民达半数,他们过着吃了上顿无下顿的苦难日子。20世纪40年代,杨庄、大张庄、小张庄3个自然村有119户,790多口人,900多亩可耕地。其中,杨庄村3户地主,7户富农,75口人,占有土地300余亩,分别占全村总户75户的13.3%,占总人数400人的18.8%,占总地数500亩的60%;大张庄村4户地主,4户富农,60口人,占地240亩,分别占全村总户数27户的29.6%,总人数250人的24%,占总地数300亩的80%;小张村1户地主,8口人,占地35亩,分别占全村总户数17户的6%,占总人数140人的6%,占总地数的35%。
  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共有8户地主,11户富农,共143口人,共占用土地575亩,分别占总户数119户的16%,占总人数790人的18%,占总地数900亩的63.9%。3个村19户地主、富农共占有土地575亩,每户占有30.3亩,每人占有3.67亩。其他少地或无地农民647口人,共100户,占地325亩,平均每户占地3.25亩,每人占有土地0.5亩。
  据资料调查,1948年,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14户贫雇农的统计为:14户贫雇农共85口人,住有29间草房,只有4. 19亩土地,平均每人占有房屋0.3间,占有土地0.049亩,即每个贫雇农占有4厘9毫土地。那时,3个村无地户达28户,占总户数的23.5%。在总人口中,1/2的人口吃不上饭,3/4的人口给地主、富农扛长工、打短工或进城沿街叫卖,或外出逃荒谋生。在3个自然村119户中,其中进城卖菜为生的达80户,拉套子(俗语叫拉脚)的15户,外出逃荒的2户,冬卖地瓜,夏卖甜瓜、西瓜的5户,贩卖其他的3户。据资料记载:杨庄村80%的人混穷,仅出卖苦力的即有10户,从成丰桥向南拉套子过天桥,拉一次5分钱。贫农王玉英,一家18口人,无地,靠贩卖蔬菜为生,生活过得十分艰难。贫农苗天祥一家3口人,无房、无地,靠当短工或卖菜为生,生活非常困苦。贫农路立吉一家8口人,无地,只有1间小屋,靠外出写写算算挣些钱养家糊口。贫农葛玉生一家5口人,无地,只有2间小草屋,靠拉地排车给人家送稻草,送荷叶,拉炉灰,卖炉灰维持生活。
  1946年史料记载: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119户中,其中8户地主靠剥削为生,雇用长工、短工10余人,每户平均雇用1~2人。在少地和无地的近100户群众中,以租种土地、扛长工、打短工、沿街叫卖为生。其中28户无地户谋生以扛长工、打短工、卖青菜、租种土地、在天桥拉套子、逃荒要饭为生。当时流传着“地富吃的鱼和肉,穷人糊粥汤还喝不够”、“地瓜面,地瓜馍,离开地瓜不能活”和“半年糠菜半年粮,卖了细粮换粗粮”的歌谣。
  地富剥削穷人的主要手段为:一是出租土地。有固定地租和土劳分成两种形式。分成的比例是对半分,也有地主分六成,佃户分四成,或佃户分六成,地主分四成的;固定地租有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地租,大田区租粮田每亩每年100~150斤小米,稻、藕区,稻田每亩150~200斤大米,藕田300~400斤大米,均占全年亩产量的50%以上。如遇灾年,佃户只得20%左右,甚至所收粮食还不够交地租的。杨庄村贫农李华一家6口人,2个劳力,2间破草房,无地,年年租用地主土地,遇到好年景,每年交租后还能维持生活;如遇旱涝灾害,劳动一年来,不但租子交不上,还要欠地主的债。
  据资料统计:杨庄和大小张庄3个自然村119户人家,28户是佃户,这28户佃户只有少量的破旧草房,处于无房、无地,艰难生存的境地。当时曾流传着:“杨庄穷,穷杨庄,一年四季半年糠;大杨庄,穷人窝,十家八户都挨饿”的歌谣。特别是日本侵略军侵占济南时的1942年,搞强化治安运动,实行粮食配给制,半数以上的农民,以吃树叶和野菜度日。二是高利贷。一般为月息3分,高的月息10分,又叫“驴打滚”。在春季断粮季节,借地主粮食翻一番,叫“春借一斗,秋还两斗”。贫农贷地主的钱需要有保人,或用自己仅有的土地文书做抵押,有的先扣下一年的利钱(月息3分,贫农贷10元钱,只给6元4角),借据上还写着“白借无息”。三是雇工。年工资,大田区一般100~400斤粗粮;菜区300~ 400斤大米或小麦、小米。日出而作,日落加班,辛辛苦苦干一年,几百斤粮食还不给全,使广大贫苦农民过着衣不蔽体、食不饱肚的贫困生活。
  第二节 解放后土地改革时期的农业体制
  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土地改革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至1950年1月,以田明和姜盛福为组长的工作组进村,主要进行四项任务:一是刚刚解放,向群众宣传济南市军管会的通令,宣传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解放全中国的任务,同时,进行《入城守则》、《约法七章》、维护社会治安、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废除旧政府基层政权,取消保甲制,建立新政权的宣传,安顿民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是调查摸底,了解群众的疾苦,团结贫雇农中坚力量,为正式土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发动组织群众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组织群众完成治黄任务,动员贫雇农出车搞运输,实行生活自救;四是建起农民协会和村公所,杨庄村王洪昌任主任,闫振甲、王洪志任副主任,王洪昌任村长,杨宝林任副村长。张庄村杨连玉任主任,张忠亭任副主任,张家梓任村长,王连昇任副村长。第二阶段是从1950年2月~1950年5月。期间,在土改工作组指导下,农会担负起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土改工作。至5月份,根据中央指示,土改工作暂停。第三阶段自1950年12月份开始,市委土改工作组进村,工作组进村后,首先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华东局山东分局的有关指示。为加强土改工作组的力量,郊区各区组成土地改革委员会,以区、乡干部为主,组成若干土地改革工作组。组长刘芳、李全斗、王蝶生等为一组,负责3个村的土改工作。工作组进村后,认真贯彻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分化地主,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恶霸地主的阶级路线。为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济南市人民政府组建人民法庭,对破坏土地改革的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依法惩处。
  土地改革工作组经过调查摸底,进行阶级教育,组织农会划分阶级成分,斗争不法地主,没收土地,分配土地,颁发土地证等步骤。在调查摸底进行教育的基础上,3个村健全了农会组织,领导本村的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本村部分不法地主进行了种种破坏活动,叫嚣如分他的土地“十年报仇不晚”,以此威胁群众,破坏土改运动。广大贫农在农会的领导下,开展了诉帝国主义的苦,诉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苦,诉地主恶霸的苦。通过诉苦运动,提高了阶级觉悟,团结了中农,向封建地主开展了面对面的斗争,先后召开斗争大会10多次,灭了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大长了贫下中农的志气。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的控诉,在农村法办了部分罪大恶极的不法地主分子,处决了1名民愤极大的地主反革命分子。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没收、征收土地575余亩,房屋140余间,农具500余件,家具900余件。50户,300口贫雇农分到了土地、房屋、农具、家具和牲畜,于1951年6月颁发土地证。从此,结束了几千年来地主阶级对农民封建统治,广大贫下中农彻底翻了身,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从此,开创了一个新天地。
  两首诗反映了翻身后广大贫雇农的喜悦心情:
  反奸诉苦分田地
  贫下中农展皱眉,今朝做主抖雄威。
  条条冤债得清算,土地回归笑语飞。
  庆祝土改胜利
  伸冤诉苦把田分,歌舞狂欢日月新。
  柳暗花明山水秀,天翻地覆四时春。
  第三节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业体制
  互助组 解放初,经过土地改革,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人民欢天喜地,在分得的土地上精耕细作,一心一意地抓好农业生产,种好土地,多打粮食。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一家一户办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出现了,需要互帮互助,解决生产中难点问题和面临的实际问题。于是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生产形式相继出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人民闻风而动,纷纷行动,组织起季节性和长年性的互助组。村干部胡起凤带头行动,以他为组长,组成了一个10多户自愿参加的生产互助组。该组20多口人,20多亩土地,他们同心协力,坚持稻麦两作,种好粮食外,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互帮互助,生产搞得热火朝天。每亩粮食作物亩产800多斤,每亩蔬菜产量六七千斤,好的可达万斤,入组成员干劲十足,粮菜生产大发展,生活有了明显提高。王洪昌、王洪滨为组长,组成了由30多户,70多口人,50多亩地的较大互助组,稻麦两作亩产过了千斤,蔬菜亩产过了6000斤,好地块过了万斤。大小张庄也根据群众自愿、干部带头,组成了多个互助组,做到优势互补,互帮互助,人组群众十分高兴,粮菜产量均有提高。
  当时,互助组是采取换工形式,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大牲畜、大农具的使用折算成人工,公平合理,群众生产积极性很高。
  初级社 1954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当年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成立了4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杨庄村和平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胡起凤
  杨庄村光明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王洪昌、王洪滨
  张庄村星星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王德琪、张家声
  张庄村“五五”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 张玉宝
  1954年,3个自然村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8%。初级农业合作社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收入由社统一分配。土地入股分红,一般为土地分3~4成,劳力分6~7成。劳力分配以10分工作为一个劳动日,每个劳动力的工分由社员民主评定,牲口、大型家具,合作社使用时折算工分参加分配。
  高级社 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做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杨庄村、大张庄村和小张庄村人民闻风而动,纷纷要求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12月,由杨庄村、大张庄村和小张庄村联合成立了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胡起凤任社长,张洪运任副社长,下设8个生产组,杨庄为4个生产小组,大张庄为3个生产小组,小张庄为1个生产小组。
  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不久,根据上级指示扩大了范围:由水屯、边庄、白鹤、杨庄4个大队组成新的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边春才任社长,张国志、胡起凤、王德琪等任副社长。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李树成任党总支部书记,胡起凤、张国志、边春才任党总支部副书记。后各大队建立党支部,杨庄大队党支部书记胡起凤,副书记张洪运,大队长李玉海。
  高级农业社取消土地分红,主要生产资料都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私人的牲口、大型农具折价入社,由社付给价款,收入全部按劳分配。农业社根据规模大小,设若干生产队。劳力统一调配,土地联片集中。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制度,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土地、劳力、牲口、大型农具固定到队。生产队对社员采用评分记工和定额管理(即:1个中等劳力,1天能完成的农活数量和规定的质量为1个工日)两种办法记工。社员积极性很高,生产有较快发展,社员收入增加。据统计,杨庄生产队粮食增产50%;人均收入增收60%。1955年和1956年,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各生产队粮食总产近10万斤,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记录。1955年、1956年成为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最好年份之一。
  一首诗反映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粮菜大丰收后,农民的喜悦心情:
  庆丰收
  喜庆丰收醉绿醅,秋高遍野泛金辉。
  村村仓满稻粱菽,笑语歌声云外飞。
  第四节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体制
  1958年1月,撤销郊区建制,隶属于历城县。同年3月,杨庄村隶属于北园大乡。此时并成立北园大社。
  1958年8月9日,毛泽东主席由河南省来到山东省,于当日下午由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和省市县乡的领导陪同,到北园水屯村视察,察看了水屯村的水稻生产。当时北园乡党总支书记刘传清、乡党总支副书记兼北园农业合作社社长李树成,向毛泽东主席做了汇报。当刘传清向毛主席汇报到北园农民正在办大社时,问到主席:“是叫大社好,还是叫集体农庄好?”毛主席说: “还是办人民公社好。”于是,一个大办人民公社的热潮迅速掀起。1958年8月20日,北园由15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了山东省第一个人民公社——北园人民公社。公社成立不久,掀起深翻土地高潮。9月,北园人民公社调全社青壮年组成专业队,在王炉、药山、鹊山、黄台深翻土地,盲目密植。1959年11月13日,济南至平阴干渠开工,北园人民公社男女青壮年24万人次先后出工,杨庄大队出工日近万个,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全大队出动100多个整壮劳力在济平干渠挖河,一直干到腊月29晚上才回家过年。劳民伤财,为防寒,仅烧掉的苇子即浪费了20万元。人民公社初,贯彻中央关于“以钢为纲”、“全民大办钢铁”的指示精神,在王炉、泺口、无影山建立小高炉大炼钢铁。杨庄生产队男女出动,付出近万个劳动日。由于违背了客观规律,造成人、财、物力的很大浪费。杨庄整壮劳力在无影山和历城郭店大炼钢铁,青壮年劳力日夜奋战,炼不出铁还要“插白旗”,撤职批判,造成更大的劳民伤财。人民公社建成后,杨庄为北园大队第四生产队。1961年,杨庄生产队由北园大队析出,正式建立杨庄生产大队。此时,杨庄生产大队有耕地600亩。
  人民公社初期,政社合一,实行军事化编制,大兵团作战,集中几乎全部劳力抓生产。起初,杨庄生产队为北园人民公社第二营第四连。张洪运任二营营长;李树成任营教导员;杨玉河任四连连长。军事化编制主要抓好五件事:一是大炼钢铁;二是深翻土地;三是挖掘济平干渠;四是修建卧虎山水库;五是治理黄河。1959年1月撤销营连编制,更名为管理区和大队。杨庄为北园人民公社第二管理区,同年2月,撤管理区后为北园人民公社北园大队第四生产队。1961年建立北园人民公社杨庄大队,大队长张洪运,下设8个生产队。
  人民公社初期,实行公社一级核算,统一分配,穷富拉平,大量平调农业生产队的劳力、土地、粮食、资金和其他物资。当时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一万斤,有的浮夸为亩产几万斤,到处“放卫星”,谎报虚夸数字。集中全公社劳力,实行大兵团作战,深翻土地,提出“深翻一尺半,明年吃白面”的口号,建起了大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调走杨庄生产队500多劳力,上万个劳动日,造成了不少损失。农业丰产没丰收,不少地方大批地瓜收不进来,烂在地里。吃食堂浪费了大量粮食,结果,来年出现了粮荒,严重挫伤了广大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导致三年的自然灾害。1959年,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改公社一级所有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并退赔了部分平调的粮、款、物。同年“反右倾”开始后,又停止了退赔。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纠正了建社初期的错误,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济体制。
  杨庄大队干部群众在总结工作时,指出了人民公社初期“左”的路线导致三年灾害。主要原因是:一是丰产没丰收。总结为3分天灾,7分人灾,人为原因导致三年灾害;二是苏联借机要债,中国人民卧薪尝胆,勒紧腰带还债;三是刮“五风”,一平二调三过渡,即平均主义大锅饭,无偿调动劳力,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提出“一天等于二十年”、“人民公社是桥梁,共产主义是天堂,提前建成共产主义”的错误口号,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三是深翻土地,密植小麦,一亩地下种100斤,有的下种200斤,提出亩产10万斤的口号,由于小麦没有合理密植,造成减产;四是大批整壮劳力无偿调出大炼钢铁,一部分劳力在无影山日夜奋战,大炼钢铁;另一部分劳力抽出到历城平陵城去炼钢铁。同时,无偿调动劳力修济平干渠、卧虎山水库、治理黄河等,形成“天兵天将都外出,妻儿老小搞农业”的状况,地没人种了,亩产只二三百斤,上报数字却报成亩产万斤、几万斤;五是计划经济,指令性种植,1959年全部改成菜田。世世代代种大田的农民,一下子全部成了种菜的,实行“粗放型”种植,产量很低,亩产蔬菜只有几千斤,造成了很大损失。“左”的路线,导致了三年自然灾害,杨庄村人民缺粮受饿,造成了“1958年,吃饭不要钱,吃了3个月,挨饿整3年”的不正常现象。
  第五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体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的中心工作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农业问题也开始了新的改革。1979年,北园人民公社进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工作。当时,联四大队和李家桥一队实行以生产小组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称之为“五定”(定菜田面积、定劳动工分、定蔬菜交售任务、定产值、定中型农具和防寒设备使用年限),生产队仍作为核算单位,收入统一分配。1981年后,部分生产队实行以户为单位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按人口或劳力分配,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户只有使用权。生产由承包户自行安排,其产品在完成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后自行处理。承包户除缴纳农业税、支付水电费和缴纳生产队的提留外,所余部分归自己所有。
  1978~1985年,杨庄大队农业体制进行了多次变革:1984年杨庄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到了户。这种一家一户、地块分割、不能使用机器生产的形式经历了多年。随着队办企业的发展,杨庄大队耕地逐年减少,人均几分地,队办企业一个接着一个地大上。这时,出现了“整壮劳力抓工业,妇女劳力抓商业”的状况。当时流传着“天兵天将抓工业,杨门女将抓商业,老弱病残抓农业”的顺口溜。不少农民也存在着“辛辛苦苦去种田,不如工副业赚大钱”的轻农思想。个别干部也存在着“队办企业上想道道,农业生产挂不上号”的思想。当时,务工从商的劳力年工资高,务农劳力收入低,农民不愿去种粮、种菜,出现了部分“撂荒地”。面对这个工农收入的差距,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从1984年起,采取了以工补农、以工补菜的措施,每年从工副业生产收入拨出8万多元补贴菜农,鼓励菜农种好地,完成蔬菜的上市任务。好的鼓励措施,调动了务农劳力的积极性,使务工、务农劳力的收入,保持悬殊不大的比例,使杨庄村农工商各业保持了齐头并进、快速发展的好局面。
  至1995年,杨庄村只有38亩菜田,农业已退居次要位置。村办经济由过去的“农工商型”变为“工商贸型”经济。这时,村办企业发展到具有一定规模的36处企业,生产门类由过去的农业、工业两大门类,发展为拥有建材、金属制品、配件、化工、锅炉、修理、服务、商业、运输、饮食、装饰、房地产开发等10多个专业生产门类。1995年,全村劳力1248人,从事工业的703人,从事商业的431人,饮食业的114人,全部劳力从事二三产业。1996年,杨庄村基本没有农业。同年,全村只有38亩菜地,产菜40多万斤。1997年,全村共有劳力1235人,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的1235人,占总劳力的100%。至1998年年底,杨庄村全部劳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这一新的经济结构,对领导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杨庄村领导班子从本村实际出发,本着便于组织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按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杨庄村于1984年建立了农工商经济合作社;1995年建立了济南北洋集团总公司,实行党、政、经三套班子进行专业化领导,实行政企分开,同心协力,分工负责,分别抓好农业、工业、商业,住宅、房地产开发和基础建设。
  在二三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杨庄大队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及时调整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的发展。从1978年以来,杨庄大队对农业进行了3次大的调整;(1) 1983年,按照每个劳力半亩土地的标准,一次性承包给劳力,抓好蔬菜生产;(2) 1984年年初,杨庄大队全部实行包产到户,按每口人0.3亩土地的标准分到户,大大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空前大发展;(3) 1994年,杨庄村二三产业大发展,土地锐减,人口大增。为适应人口增、土地减的新形势,杨庄村第三次调整土地,将仅有的40多亩菜田承包给菜农,进行以工副收入补贴菜农,至1996年,全村农业基本消失,经济体制主要转向了二三产业的发展。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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