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图书馆
济南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济南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章 农业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05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体制
分类号:
F327.52
页数:
8
页码:
209-216
摘要:
本章记述了杨庄村在解放前到2004年农业体制变化过程。
关键词:
农业经济
体制
杨庄村
内容
第一节 解放前农业体制
据史料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杨庄、张庄一带即有人烟活动,以简陋的原始工具种植作物,维持生活。明代,杨庄、张庄两村村落形成规模。至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前,在长达2000余年的漫长岁月里,村里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地主、富农占有大片土地,广大贫下中农人均土地很少,无地农民达半数,他们过着吃了上顿无下顿的苦难日子。20世纪40年代,杨庄、大张庄、小张庄3个自然村有119户,790多口人,900多亩可耕地。其中,杨庄村3户地主,7户富农,75口人,占有土地300余亩,分别占全村总户75户的13.3%,占总人数400人的18.8%,占总地数500亩的60%;大张庄村4户地主,4户富农,60口人,占地240亩,分别占全村总户数27户的29.6%,总人数250人的24%,占总地数300亩的80%;小张村1户地主,8口人,占地35亩,分别占全村总户数17户的6%,占总人数140人的6%,占总地数的35%。
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共有8户地主,11户富农,共143口人,共占用土地575亩,分别占总户数119户的16%,占总人数790人的18%,占总地数900亩的63.9%。3个村19户地主、富农共占有土地575亩,每户占有30.3亩,每人占有3.67亩。其他少地或无地农民647口人,共100户,占地325亩,平均每户占地3.25亩,每人占有土地0.5亩。
据资料调查,1948年,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14户贫雇农的统计为:14户贫雇农共85口人,住有29间草房,只有4. 19亩土地,平均每人占有房屋0.3间,占有土地0.049亩,即每个贫雇农占有4厘9毫土地。那时,3个村无地户达28户,占总户数的23.5%。在总人口中,1/2的人口吃不上饭,3/4的人口给地主、富农扛长工、打短工或进城沿街叫卖,或外出逃荒谋生。在3个自然村119户中,其中进城卖菜为生的达80户,拉套子(俗语叫拉脚)的15户,外出逃荒的2户,冬卖地瓜,夏卖甜瓜、西瓜的5户,贩卖其他的3户。据资料记载:杨庄村80%的人混穷,仅出卖苦力的即有10户,从成丰桥向南拉套子过天桥,拉一次5分钱。贫农王玉英,一家18口人,无地,靠贩卖蔬菜为生,生活过得十分艰难。贫农苗天祥一家3口人,无房、无地,靠当短工或卖菜为生,生活非常困苦。贫农路立吉一家8口人,无地,只有1间小屋,靠外出写写算算挣些钱养家糊口。贫农葛玉生一家5口人,无地,只有2间小草屋,靠拉地排车给人家送稻草,送荷叶,拉炉灰,卖炉灰维持生活。
1946年史料记载: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119户中,其中8户地主靠剥削为生,雇用长工、短工10余人,每户平均雇用1~2人。在少地和无地的近100户群众中,以租种土地、扛长工、打短工、沿街叫卖为生。其中28户无地户谋生以扛长工、打短工、卖青菜、租种土地、在天桥拉套子、逃荒要饭为生。当时流传着“地富吃的鱼和肉,穷人糊粥汤还喝不够”、“地瓜面,地瓜馍,离开地瓜不能活”和“半年糠菜半年粮,卖了细粮换粗粮”的歌谣。
地富剥削穷人的主要手段为:一是出租土地。有固定地租和土劳分成两种形式。分成的比例是对半分,也有地主分六成,佃户分四成,或佃户分六成,地主分四成的;固定地租有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地租,大田区租粮田每亩每年100~150斤小米,稻、藕区,稻田每亩150~200斤大米,藕田300~400斤大米,均占全年亩产量的50%以上。如遇灾年,佃户只得20%左右,甚至所收粮食还不够交地租的。杨庄村贫农李华一家6口人,2个劳力,2间破草房,无地,年年租用地主土地,遇到好年景,每年交租后还能维持生活;如遇旱涝灾害,劳动一年来,不但租子交不上,还要欠地主的债。
据资料统计:杨庄和大小张庄3个自然村119户人家,28户是佃户,这28户佃户只有少量的破旧草房,处于无房、无地,艰难生存的境地。当时曾流传着:“杨庄穷,穷杨庄,一年四季半年糠;大杨庄,穷人窝,十家八户都挨饿”的歌谣。特别是日本侵略军侵占济南时的1942年,搞强化治安运动,实行粮食配给制,半数以上的农民,以吃树叶和野菜度日。二是高利贷。一般为月息3分,高的月息10分,又叫“驴打滚”。在春季断粮季节,借地主粮食翻一番,叫“春借一斗,秋还两斗”。贫农贷地主的钱需要有保人,或用自己仅有的土地文书做抵押,有的先扣下一年的利钱(月息3分,贫农贷10元钱,只给6元4角),借据上还写着“白借无息”。三是雇工。年工资,大田区一般100~400斤粗粮;菜区300~ 400斤大米或小麦、小米。日出而作,日落加班,辛辛苦苦干一年,几百斤粮食还不给全,使广大贫苦农民过着衣不蔽体、食不饱肚的贫困生活。
第二节 解放后土地改革时期的农业体制
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土地改革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至1950年1月,以田明和姜盛福为组长的工作组进村,主要进行四项任务:一是刚刚解放,向群众宣传济南市军管会的通令,宣传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解放全中国的任务,同时,进行《入城守则》、《约法七章》、维护社会治安、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废除旧政府基层政权,取消保甲制,建立新政权的宣传,安顿民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是调查摸底,了解群众的疾苦,团结贫雇农中坚力量,为正式土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发动组织群众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组织群众完成治黄任务,动员贫雇农出车搞运输,实行生活自救;四是建起农民协会和村公所,杨庄村王洪昌任主任,闫振甲、王洪志任副主任,王洪昌任村长,杨宝林任副村长。张庄村杨连玉任主任,张忠亭任副主任,张家梓任村长,王连昇任副村长。第二阶段是从1950年2月~1950年5月。期间,在土改工作组指导下,农会担负起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土改工作。至5月份,根据中央指示,土改工作暂停。第三阶段自1950年12月份开始,市委土改工作组进村,工作组进村后,首先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华东局山东分局的有关指示。为加强土改工作组的力量,郊区各区组成土地改革委员会,以区、乡干部为主,组成若干土地改革工作组。组长刘芳、李全斗、王蝶生等为一组,负责3个村的土改工作。工作组进村后,认真贯彻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分化地主,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恶霸地主的阶级路线。为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济南市人民政府组建人民法庭,对破坏土地改革的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依法惩处。
土地改革工作组经过调查摸底,进行阶级教育,组织农会划分阶级成分,斗争不法地主,没收土地,分配土地,颁发土地证等步骤。在调查摸底进行教育的基础上,3个村健全了农会组织,领导本村的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本村部分不法地主进行了种种破坏活动,叫嚣如分他的土地“十年报仇不晚”,以此威胁群众,破坏土改运动。广大贫农在农会的领导下,开展了诉帝国主义的苦,诉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苦,诉地主恶霸的苦。通过诉苦运动,提高了阶级觉悟,团结了中农,向封建地主开展了面对面的斗争,先后召开斗争大会10多次,灭了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大长了贫下中农的志气。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的控诉,在农村法办了部分罪大恶极的不法地主分子,处决了1名民愤极大的地主反革命分子。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没收、征收土地575余亩,房屋140余间,农具500余件,家具900余件。50户,300口贫雇农分到了土地、房屋、农具、家具和牲畜,于1951年6月颁发土地证。从此,结束了几千年来地主阶级对农民封建统治,广大贫下中农彻底翻了身,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从此,开创了一个新天地。
两首诗反映了翻身后广大贫雇农的喜悦心情:
反奸诉苦分田地
贫下中农展皱眉,今朝做主抖雄威。
条条冤债得清算,土地回归笑语飞。
庆祝土改胜利
伸冤诉苦把田分,歌舞狂欢日月新。
柳暗花明山水秀,天翻地覆四时春。
第三节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业体制
互助组 解放初,经过土地改革,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人民欢天喜地,在分得的土地上精耕细作,一心一意地抓好农业生产,种好土地,多打粮食。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一家一户办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出现了,需要互帮互助,解决生产中难点问题和面临的实际问题。于是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生产形式相继出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村的人民闻风而动,纷纷行动,组织起季节性和长年性的互助组。村干部胡起凤带头行动,以他为组长,组成了一个10多户自愿参加的生产互助组。该组20多口人,20多亩土地,他们同心协力,坚持稻麦两作,种好粮食外,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互帮互助,生产搞得热火朝天。每亩粮食作物亩产800多斤,每亩蔬菜产量六七千斤,好的可达万斤,入组成员干劲十足,粮菜生产大发展,生活有了明显提高。王洪昌、王洪滨为组长,组成了由30多户,70多口人,50多亩地的较大互助组,稻麦两作亩产过了千斤,蔬菜亩产过了6000斤,好地块过了万斤。大小张庄也根据群众自愿、干部带头,组成了多个互助组,做到优势互补,互帮互助,人组群众十分高兴,粮菜产量均有提高。
当时,互助组是采取换工形式,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大牲畜、大农具的使用折算成人工,公平合理,群众生产积极性很高。
初级社 1954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当年杨庄、大张庄和小张庄3个自然村成立了4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杨庄村和平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胡起凤
杨庄村光明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王洪昌、王洪滨
张庄村星星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王德琪、张家声
张庄村“五五”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 张玉宝
1954年,3个自然村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8%。初级农业合作社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收入由社统一分配。土地入股分红,一般为土地分3~4成,劳力分6~7成。劳力分配以10分工作为一个劳动日,每个劳动力的工分由社员民主评定,牲口、大型家具,合作社使用时折算工分参加分配。
高级社 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做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杨庄村、大张庄村和小张庄村人民闻风而动,纷纷要求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12月,由杨庄村、大张庄村和小张庄村联合成立了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胡起凤任社长,张洪运任副社长,下设8个生产组,杨庄为4个生产小组,大张庄为3个生产小组,小张庄为1个生产小组。
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不久,根据上级指示扩大了范围:由水屯、边庄、白鹤、杨庄4个大队组成新的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边春才任社长,张国志、胡起凤、王德琪等任副社长。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李树成任党总支部书记,胡起凤、张国志、边春才任党总支部副书记。后各大队建立党支部,杨庄大队党支部书记胡起凤,副书记张洪运,大队长李玉海。
高级农业社取消土地分红,主要生产资料都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私人的牲口、大型农具折价入社,由社付给价款,收入全部按劳分配。农业社根据规模大小,设若干生产队。劳力统一调配,土地联片集中。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制度,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土地、劳力、牲口、大型农具固定到队。生产队对社员采用评分记工和定额管理(即:1个中等劳力,1天能完成的农活数量和规定的质量为1个工日)两种办法记工。社员积极性很高,生产有较快发展,社员收入增加。据统计,杨庄生产队粮食增产50%;人均收入增收60%。1955年和1956年,进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各生产队粮食总产近10万斤,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记录。1955年、1956年成为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最好年份之一。
一首诗反映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粮菜大丰收后,农民的喜悦心情:
庆丰收
喜庆丰收醉绿醅,秋高遍野泛金辉。
村村仓满稻粱菽,笑语歌声云外飞。
第四节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体制
1958年1月,撤销郊区建制,隶属于历城县。同年3月,杨庄村隶属于北园大乡。此时并成立北园大社。
1958年8月9日,毛泽东主席由河南省来到山东省,于当日下午由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和省市县乡的领导陪同,到北园水屯村视察,察看了水屯村的水稻生产。当时北园乡党总支书记刘传清、乡党总支副书记兼北园农业合作社社长李树成,向毛泽东主席做了汇报。当刘传清向毛主席汇报到北园农民正在办大社时,问到主席:“是叫大社好,还是叫集体农庄好?”毛主席说: “还是办人民公社好。”于是,一个大办人民公社的热潮迅速掀起。1958年8月20日,北园由15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了山东省第一个人民公社——北园人民公社。公社成立不久,掀起深翻土地高潮。9月,北园人民公社调全社青壮年组成专业队,在王炉、药山、鹊山、黄台深翻土地,盲目密植。1959年11月13日,济南至平阴干渠开工,北园人民公社男女青壮年24万人次先后出工,杨庄大队出工日近万个,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全大队出动100多个整壮劳力在济平干渠挖河,一直干到腊月29晚上才回家过年。劳民伤财,为防寒,仅烧掉的苇子即浪费了20万元。人民公社初,贯彻中央关于“以钢为纲”、“全民大办钢铁”的指示精神,在王炉、泺口、无影山建立小高炉大炼钢铁。杨庄生产队男女出动,付出近万个劳动日。由于违背了客观规律,造成人、财、物力的很大浪费。杨庄整壮劳力在无影山和历城郭店大炼钢铁,青壮年劳力日夜奋战,炼不出铁还要“插白旗”,撤职批判,造成更大的劳民伤财。人民公社建成后,杨庄为北园大队第四生产队。1961年,杨庄生产队由北园大队析出,正式建立杨庄生产大队。此时,杨庄生产大队有耕地600亩。
人民公社初期,政社合一,实行军事化编制,大兵团作战,集中几乎全部劳力抓生产。起初,杨庄生产队为北园人民公社第二营第四连。张洪运任二营营长;李树成任营教导员;杨玉河任四连连长。军事化编制主要抓好五件事:一是大炼钢铁;二是深翻土地;三是挖掘济平干渠;四是修建卧虎山水库;五是治理黄河。1959年1月撤销营连编制,更名为管理区和大队。杨庄为北园人民公社第二管理区,同年2月,撤管理区后为北园人民公社北园大队第四生产队。1961年建立北园人民公社杨庄大队,大队长张洪运,下设8个生产队。
人民公社初期,实行公社一级核算,统一分配,穷富拉平,大量平调农业生产队的劳力、土地、粮食、资金和其他物资。当时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一万斤,有的浮夸为亩产几万斤,到处“放卫星”,谎报虚夸数字。集中全公社劳力,实行大兵团作战,深翻土地,提出“深翻一尺半,明年吃白面”的口号,建起了大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调走杨庄生产队500多劳力,上万个劳动日,造成了不少损失。农业丰产没丰收,不少地方大批地瓜收不进来,烂在地里。吃食堂浪费了大量粮食,结果,来年出现了粮荒,严重挫伤了广大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导致三年的自然灾害。1959年,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改公社一级所有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并退赔了部分平调的粮、款、物。同年“反右倾”开始后,又停止了退赔。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纠正了建社初期的错误,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济体制。
杨庄大队干部群众在总结工作时,指出了人民公社初期“左”的路线导致三年灾害。主要原因是:一是丰产没丰收。总结为3分天灾,7分人灾,人为原因导致三年灾害;二是苏联借机要债,中国人民卧薪尝胆,勒紧腰带还债;三是刮“五风”,一平二调三过渡,即平均主义大锅饭,无偿调动劳力,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提出“一天等于二十年”、“人民公社是桥梁,共产主义是天堂,提前建成共产主义”的错误口号,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三是深翻土地,密植小麦,一亩地下种100斤,有的下种200斤,提出亩产10万斤的口号,由于小麦没有合理密植,造成减产;四是大批整壮劳力无偿调出大炼钢铁,一部分劳力在无影山日夜奋战,大炼钢铁;另一部分劳力抽出到历城平陵城去炼钢铁。同时,无偿调动劳力修济平干渠、卧虎山水库、治理黄河等,形成“天兵天将都外出,妻儿老小搞农业”的状况,地没人种了,亩产只二三百斤,上报数字却报成亩产万斤、几万斤;五是计划经济,指令性种植,1959年全部改成菜田。世世代代种大田的农民,一下子全部成了种菜的,实行“粗放型”种植,产量很低,亩产蔬菜只有几千斤,造成了很大损失。“左”的路线,导致了三年自然灾害,杨庄村人民缺粮受饿,造成了“1958年,吃饭不要钱,吃了3个月,挨饿整3年”的不正常现象。
第五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体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的中心工作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农业问题也开始了新的改革。1979年,北园人民公社进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工作。当时,联四大队和李家桥一队实行以生产小组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称之为“五定”(定菜田面积、定劳动工分、定蔬菜交售任务、定产值、定中型农具和防寒设备使用年限),生产队仍作为核算单位,收入统一分配。1981年后,部分生产队实行以户为单位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按人口或劳力分配,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户只有使用权。生产由承包户自行安排,其产品在完成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后自行处理。承包户除缴纳农业税、支付水电费和缴纳生产队的提留外,所余部分归自己所有。
1978~1985年,杨庄大队农业体制进行了多次变革:1984年杨庄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到了户。这种一家一户、地块分割、不能使用机器生产的形式经历了多年。随着队办企业的发展,杨庄大队耕地逐年减少,人均几分地,队办企业一个接着一个地大上。这时,出现了“整壮劳力抓工业,妇女劳力抓商业”的状况。当时流传着“天兵天将抓工业,杨门女将抓商业,老弱病残抓农业”的顺口溜。不少农民也存在着“辛辛苦苦去种田,不如工副业赚大钱”的轻农思想。个别干部也存在着“队办企业上想道道,农业生产挂不上号”的思想。当时,务工从商的劳力年工资高,务农劳力收入低,农民不愿去种粮、种菜,出现了部分“撂荒地”。面对这个工农收入的差距,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从1984年起,采取了以工补农、以工补菜的措施,每年从工副业生产收入拨出8万多元补贴菜农,鼓励菜农种好地,完成蔬菜的上市任务。好的鼓励措施,调动了务农劳力的积极性,使务工、务农劳力的收入,保持悬殊不大的比例,使杨庄村农工商各业保持了齐头并进、快速发展的好局面。
至1995年,杨庄村只有38亩菜田,农业已退居次要位置。村办经济由过去的“农工商型”变为“工商贸型”经济。这时,村办企业发展到具有一定规模的36处企业,生产门类由过去的农业、工业两大门类,发展为拥有建材、金属制品、配件、化工、锅炉、修理、服务、商业、运输、饮食、装饰、房地产开发等10多个专业生产门类。1995年,全村劳力1248人,从事工业的703人,从事商业的431人,饮食业的114人,全部劳力从事二三产业。1996年,杨庄村基本没有农业。同年,全村只有38亩菜地,产菜40多万斤。1997年,全村共有劳力1235人,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的1235人,占总劳力的100%。至1998年年底,杨庄村全部劳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这一新的经济结构,对领导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杨庄村领导班子从本村实际出发,本着便于组织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按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杨庄村于1984年建立了农工商经济合作社;1995年建立了济南北洋集团总公司,实行党、政、经三套班子进行专业化领导,实行政企分开,同心协力,分工负责,分别抓好农业、工业、商业,住宅、房地产开发和基础建设。
在二三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杨庄大队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及时调整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的发展。从1978年以来,杨庄大队对农业进行了3次大的调整;(1) 1983年,按照每个劳力半亩土地的标准,一次性承包给劳力,抓好蔬菜生产;(2) 1984年年初,杨庄大队全部实行包产到户,按每口人0.3亩土地的标准分到户,大大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空前大发展;(3) 1994年,杨庄村二三产业大发展,土地锐减,人口大增。为适应人口增、土地减的新形势,杨庄村第三次调整土地,将仅有的40多亩菜田承包给菜农,进行以工副收入补贴菜农,至1996年,全村农业基本消失,经济体制主要转向了二三产业的发展。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杨庄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