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园地区旧村综合改造第六次联合办公会议纪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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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庄社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005
颗粒名称: 北园地区旧村综合改造第六次联合办公会议纪要
分类号: D601
页数: 1
页码: 1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北园地区旧村综合改造第六次联合办公会议纪要内容。
关键词: 社会政策 方针 济南市

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北园地区旧村改造第三次办公会议纪要》([1999]第49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组织实施北园地区旧村综合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00]16号)精神,2000年6月20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田庄在北园镇白鹤居委会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北园地区旧村综合改造第六次联合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现将会议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为支持工程建设,以下收费项目可减免缓:
  (一)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缓缴人防异地建设费。
  (三)消防设施配套费免50%。
  (四)土地出让金全额征收后返还市留成部分,缓缴土地综合开发费,征地管理费免50%。
  (五)免缴建筑材料节能费、散装水泥保证金和设计监督费。
  (六)免缴甲方定额管理费、招标管理费,劳保费缓缴50%,质检费免50%,招投标代理费免5%。
  (七)拆迁管理费(国有土地)免50%。
  (八)规划管理费免50%。
  二、严格按照减免缓收费项目的程序办理
  北园镇旧村改造工程建设联合办公室对各村居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由市有关部门联合办公现场汇总后按下列程序分类办理:
  (一)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综合开发管理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土地出让金、土地综合开发费、征地管理费,报各分管市长签字后,由各部门按程序办理收费减免缓手续。
  (二)其他收费项目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汇总把关,通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
  (三)本纪要涉及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北园地区旧村改造范围内已完成规划的14个村居。
  参加会议的有:市规划局副局长高立文,市城建局副局长朱宝林,市土地局正局级巡视员沙作兴,市建管局副局长赵世忠,市人防办副主任丁长业,市开发办副主任刘春立,市房管局马琳,市城建基金办董文湖,市财委邵清学,市消防局李广谋,市建委徐泓兵。

知识出处

杨庄社区志

《杨庄社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经济管理与综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经济贸易、创业篇、文化、党政群团组织、居民、人物传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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