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住房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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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91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住房改革
分类号: C913
页数: 1
页码: 2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天桥烟厂从1992年至2001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历程。
关键词: 社会生活 住房 济南市

内容

1992年6月,实行企管房提租,由总务处负责实施。1993年5月,制订《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提租和实行补贴。经职代会通过后执行,由总务处实施。1995年11月,制定并实施4个房改文件:《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提高企管房租金的规定》。同时,成立厂房改领导小组,组长孙其泽,副组长王佩云、钱锡荣、张振国。下设办公室:主任王佩云,副主任李风云、李方海。
  1996年3月,制订《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出售企管房实施方案》,同时成立房改售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房改售房联合办公室,由刘旭负责,开始售房工作。同月,济南卷烟厂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山东省烟草公司提出《关于房改工作中确定企业干部住房标准的请示》,经山东省烟草公司批复同意。同年4~12月,按照标准价格出售企管房1100套,并于1997年发放1100户职工《房屋所有权证》。1998年12月,房改工作归属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刘旭。同年,企业又以成本价格出售350套住房。
  1999年5月,制订《山东将军集团(济南)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换购住房实施意见、调整职工企管房租金标准、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意见。同时成立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房改领导小组,组长陈毅力,副组长孟令权、张振国、蒋海岩,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振国,副主任赵长友、王安生、毕泗富、刘旭。
  2000年1月,在机构调整中,房改工作归属物业公司代管,由房地产公司经理刘旭负责。同年,将原按标准价格购买的1100套住房过渡为成本价格购买,并于同年9月重新更换《房屋所有权证》。2001年7月起,为530户购房职工办理了有关手续。
  至2001年末,共有1630户职工购得房屋,另有168户承租企管房,其中136户居住房为不宜出售房(待拆迁平房),32户为不购房户。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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