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图书馆
济南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济南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五节 事故、案件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86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事故、案件处理
分类号:
X922.252
页数:
1
页码:
2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卷烟厂事故、案件处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事故和治安案件两方面。
关键词:
济南市
安全保卫管理
经警建设
内容
一、生产事故
1988年1月,制订《济南卷烟厂职工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残的事故称“人身事故”,因电力、动力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降低使用效能的事故称为“设备事故”。人身事故分为轻伤事故(因工负伤后需要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重伤事故(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伤势严重,需进行较大的手术;严重骨折或严重脑震荡;眼部受伤,有失明的可能等)、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凡发生安全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和情节如何,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由安委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或谎报的,按照事故类型和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989年6月,成立病、伤职工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病、伤职工休假、复工的鉴定、批准工作,孙其泽任主任,张振国任常务副主任,陈海军、王道全、袁函之任副主任,委员有张玉香、陈贵吉、陈毅力、张富廷等8人。病、伤职工劳动鉴定委员会设在人事劳资科。
重大事故:1982年3月,工伤断指1人。1987年8月,因玩忽职守、操作不当致使SZD10-25/400型1号锅炉烧塌,造成停产13小时。1988年4月,乘电梯踏空摔入1楼底层,造成骨折1人。1988年11月,清理贮丝柜残丝时,因操作不慎造成左手拇指被割断,右小臂皮肤损伤1人。
二、治安案件
1973~1982年重大案件9起9人,其中卫武臣被处以死刑,其他8人分别被判处1~12年有期徒刑。
1990年后,处理偷拿卷烟行为5次6人,分别给予罚款、行政记过、留厂察看、开除厂籍处分。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济南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