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安全保卫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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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8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安全保卫工作
分类号: X922.252
页数: 2
页码: 224-2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生产安全、治安保卫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安全保卫管理 安全保卫工作

内容

一、生产安全
  1982年6月18日,制订《职工安全守则》。同月19日,制订《济南卷烟厂职工守则实施细则》。
  1987年1月1日,开始实行从厂长到警卫的“五级”(厂、生产科、保卫科、车间、护厂警卫)值班制度。其中厂级值班的职责范围是:组织指挥好全厂中、夜班的安全生产;督促全厂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及时解决车间、生产上出现的问题等。同年8月,制订《济南卷烟厂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各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988年,制订《济南卷烟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安全检查方法和评分标准。
  同年5月,制订《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实施细则》,厂安全委员会定期进行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其它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部门整改。安全科每月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汇总后在厂安委会上公布。同年5月,制订《安全教育制度》,规定凡入厂新工人,都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车间、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文明生产内容,作为评比安全文明生产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同时制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厂安全生产文明的目标:工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人身事故、重大设备(指锅炉和受压容器)事故为零,工伤月频率控制在8%以下,全厂创建安全生产合格车间和安全生产合格班组8%以上,安全生产贤内助1%以上。同月,制订《安全文明生产奖罚暂行条例》,规定奖罚原则、范围、指标、办法等9项内容。厂安全委员会根据安全科、保卫科、企管办对车间、部门的安全指标考核情况进行评选。同时制订了分厂、车间、锅炉电器、库区等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和处罚标准。
  1989年10月,制订《济南卷烟厂出入车间规定》,规定职工出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到车间找人必须填写“出入证”并登记,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车间等。
  1990年,编写《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991年,制订《济南卷烟厂放射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同年3月,建立中层以上干部夜班值班考勤制度。值班干部一律穿工作服,佩带上岗证。值班考勤设在调度室,每月将考勤汇总报人事科,缺勤者按厂规定扣罚奖金和浮动工资。凡空岗造成生产区域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行政处分。
  1994年10月,制订《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995年,制订《关于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规定》。
  1997年3月,制订《处室职工上岗及安全检查考核细则》。同年5月,制订《关于发放放射岗位保健补贴的规定》。
  1998年,在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通过《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1999年3月21日,召开将军集团1999年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同年6月,制订并下发了《“以料顶工”项目的管理规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厂区禁止流动吸烟的规定》。并组织职工对烟草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讨论和修改,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2000年底至2001年初,制订《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安委会例会制度》、《安全用电》、《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规程》、《卷烟工业企业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噪声防治管理》、《个人防护用品技术要求》、《安全事故管理》、《安全保卫处岗位职责》、《放射源使用保护》、《劳动保护管理》等22份安全生产标准文件。
  2001年,实施安全检查22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79起,整改378起,整改率99.8%,另1起为成品库报警装置失灵,次年整改完毕。年内在安全周活动中,组织安全知识答卷1500份,并举办安全生产黑板报展等活动。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济南卷烟厂1992年至2000年连续9年实现了安全生产“五无”(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盗窃及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甲方责任交通事故),连续9年被济南市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10人被济南市安委会评为济南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二、治安保卫
  1979年2月,制订《关于整顿厂内治安秩序的意见》。
  1982年1月,厂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济南卷烟厂工厂管理试行条例》,共5章19条。
  1988年8月,制订并实施《偷拿卷烟处罚暂行条例》。
  1991年6月,制订《关于对外来劳务团体的治安管理规定》。规定凡在厂内工作的暂住劳务人员须在3日内持保卫科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手续。来厂的劳务团体必须成立治保小组,明确纪律,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厂规厂纪》和防火安全教育。
  1992年,根据厂区施工人员管理混乱的实际情况,制订《新厂区出入暂行规定》。
  1994年5月,国家副主席荣毅仁来厂视察,按照国家一级警卫要求,事先制定周密警卫方案,在警卫人员、警卫目标、视察路线等方面作妥善布置,圆满完成了警卫任务。同年6月,为加强厂区治安管理,规定全体职工必须佩带上岗证;外来人员进厂需填写会客单;自行车、摩托车严禁进入厂区等。此规定由武装保卫处、安全处、人事劳资处、企管审计处、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实施。
  1995年,为配合济南市公安局春、夏、秋三季严打斗争和搞好“世妇会”期间的保卫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对要害部门进行了综合检查,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同年,在冬季治安保卫检查中,发现财务处存放现金在8000元以上,违反市公安部门“存放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的规定;膨胀烟丝车间新建油罐无专人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得以解决。
  1996年1月,制订《现金及贵重物品的管理规定》。规定厂内财务单位保险柜内现金、有价证券的存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支票的管理严格遵守“三分离原则”,即:支票、印章、密码分开保管;电视机、影碟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应有专人保管。同年8月,修订《偷拿卷烟处罚暂行条例》,制订《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偷拿卷烟处罚条例》,并在第十二届一次职代会通过后实施。同时制订《保卫处干部值班制度》和《警卫值班制度》。同年9月,制订《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制度》。同月,制订《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守则》。年内,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25次检查,收缴不符合使用规定的保险柜6个,责令工业和商业财务处室安装防盗门。
  1998年春,为配合济南市公安局春季严打斗争,狠抓企业内部的稳定和防范,召开1998年度治安保卫工作会议,布置全年保卫任务,并表彰了1997年度治安保卫先进个人230人,先进治保组织9个。
  1999年5月13日,全国第七届电影表演艺术学会的演员来厂参观,济南卷烟厂严格按照国家一级警卫要求准备,事先对警卫预案、警卫目标、路线等作了周密安排,完成了任务。
  2000年,为确保将军惠员店顺利开业,烟厂抽调了专门人员从消防器材的配备到开业期间的保卫制定了严密的措施,并现场指挥调度,通过与公安部门的密切合作,确保了开业期间的安全经营。2000~2001年初,制订《消防工作管理规定》、《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劳务团体安保工作管理办法》、《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与管理制度》、《厂区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经济民警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等安全保卫标准文件。
  2001年3月,进行春季防火、仓储安全检查,查出安全问题160余项并认真整改。办理施工证、临时工作证等1750余份。年内,处理违纪人员17人次。
  至2001年末,济南卷烟厂共有18人荣获济南市公安局嘉奖,其中胡钦奎荣立三等功一次。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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