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机构与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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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9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教育机构与人员
分类号: G527.52
页数: 1
页码: 13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卷烟厂1951年到2001年进行的教育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关键词: 地方教育 教育事业 济南市

内容

1951年,成立职工业余学校,隶属于工会管理。同年,定名职工业余文化学校。1958年11月,在全国大办业余教育的形势推动下,通过贯彻正规教育与业余教育“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业校改为“红专学校”,在校学员584人。1961年,由于“生产救灾”、“钢铁下马”,人员调动频繁,上课时间无法固定。“文化大革命”中,职工教育处于停顿状态。
  1979年10月,恢复职工业校,成立了由13人组成的业余教育工作委员会。1981年10月,根据中央[1981]8号文件精神,成立教育科,具体负责业校和职工教育工作。1982年8月,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济南卷烟厂加强对职工教育的组织领导,教育科配备了专职干部,丁士惠任科长。1983年配备专职干部4人,专职教师8人,组成19人的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鲁守仁任主任,各车间部门相应建立了5~7人的职工教育领导小组,由一名教育干事具体负责职工教育工作。1983年,济南市职工教育办公室批准成立济南卷烟厂职工学校,厂长陈法德任校长,设教务、总务两个组,日常管理工作由教育科具体负责。
  1985年4月,济南卷烟厂八届三次职代会讨论通过《济南卷烟厂职工教育办法》。此办法共分五章十一条,包括:第一章,职工教育的地位和任务;第二章,职工教育的体制与职责;第三章,职工学习的权利义务及规定;第四章,职工教育的师资;第五章,职工教育的教育设施及其他。
  1988年5月,撤销教育科、宣传科等部门,成立了宣教中心,高子仪任宣教中心主任,并配备两名副主任,具体负责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对职工学校领导成员进行调整,任命高子仪为职工学校校长。
  1989年11月,撤销宣教中心,成立教育中心,配备正副主任各1名,专职教师15人,聘有兼职教师30人,校舍面积达到1471.4平方米,有课桌200套,并配备了录像机,录放机、投影仪等电化教学设施10余台,教学参考书700册。
  1990年3月,调整和充实职工教育委员会,厂长孙其泽任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丽萍和工会主席张振国任副主任,委员17人。调整和充实一、二分厂职工教育领导小组和车间教育干事。
  1993年,教育中心更名为教育处,王道基任处长。1995年8月,教育处更名为科教处,处长王道基。除教育培训外,又增加了科技管理职能。1996年,由于人员变动,科技管理职能归属其他部门,科教处重点做教育培训工作。
  1998年10月,企业机构改革中,科教处撤销,教育培训职能归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下设职工培训中心,副处长李英雷分管教育培训工作,有专职管理人员5名。车间建立培训室,购买电视机、录放机、桌椅等教学设施。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教育经费的开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使用。
  2001年底,李英雷调离,由人力资源处处长卞新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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